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综合授信的具体情况
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授信期限自2019年11月2日起一年,担保方式为公司控股股东胡志荣先生个人对授信全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具银行保函、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现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2,000万元人民币,总额增加至1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担保方式、授信主要业务均保持不变。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综合授信的办理
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关联交易豁免
本次授信的担保方式为公司控股股东胡志荣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关于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四、仍在有效期内的综合授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在有效期内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7.06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新增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具体如下表:
■
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500万元美金综合授信,折合按人民币10,500万元计。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