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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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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商品销售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0          证券简称:迈得医疗          公告编号:2020-015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商品销售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得医疗”或“公司”)拟向玉环迈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诚公司”)销售金额不超过1,650万元人民币的设备并签订销售合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形成依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军华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商品销售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军华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商品销售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的3位监事的全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产能及扩充公司产品品类,进一步增加公司的技术积累。因此,我们对《关于拟签署商品销售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产能及扩充公司产品品类,进一步增加公司的技术积累。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生产需要,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同意公司本次关于拟签署商品销售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内容,并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四) 关联关系

  迈诚公司为迈得医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迈诚公司与迈得医疗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玉环迈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万顺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5日

  住    所:浙江省玉环市沙门镇环沙北路50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推广;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由于迈诚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故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二)关联关系说明

  迈诚公司系迈得医疗董事长、总经理林军华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林军华先生持有迈诚公司48.75%股份,为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迈得医疗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陈万顺先生系迈诚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持有迈诚公司16.25%股份。该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迈诚公司依法存续经营,专业从事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迈诚公司第一大股东为迈得医疗实际控制人林军华先生,具备向公司购买并支付熔喷挤出机设备的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迈诚公司签订设备销售合同,拟向迈诚公司销售熔喷挤出机30台,交易价格预计为55万元/台,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650万元。本次交易标的无可获取的公开市场价格,故在考虑原料价格、定制化产品技术复杂程度、公司总体毛利率水平的基础上,经双方一致协商确定交易定价。

  拟签订合同的支付方式及期限为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买方应支付合同总额50%,买方在收到卖方提货通知一周内支付合同总额50%。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商品销售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迈诚公司签订熔喷挤出机设备销售合同,有利于充分利用产能及扩充公司产品品类,进一步增加公司的技术积累。

  本次交易标的无可获取的公开市场价格,故在考虑原料价格、定制化产品技术复杂程度、公司总体毛利率水平的基础上,经双方一致协商确定交易定价。本次关联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迈得医疗拟与关联方迈诚公司签署商品销售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迈得医疗日常经营发生,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已经迈得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迈得医疗拟签署商品销售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签署商品销售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10        证券简称:迈得医疗        公告编号:2020-016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迈得医疗”)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议案》。于 2020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苏州迈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迈得”)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注销事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子公司苏州迈得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

  三、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原因

  苏州迈得无实际经营业务,公司基于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的考虑,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优化组织结构,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拟注销苏州迈得子公司。

  四、注销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的控股子公司苏州迈得无实际经营业务,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注销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影响。

  特此公告。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10        证券简称:迈得医疗         公告编号:2020-017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 年 6 月 8 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 年6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永战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商品销售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10        证券简称:迈得医疗           公告编号:2020-018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35元

  ●相关日期

  ■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5月18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3,6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260,000元。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林军华、陈万顺、台州赛纳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5元;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31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 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315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1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35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6-87356888

  电子邮箱:zq@maiderchina.com

  特此公告。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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