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0—030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0年6月8日,召开方式为:通讯方式。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有效表决票8票。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胡文君女士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经董事长金志峰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翊臣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6月29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二〇一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二〇一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二〇一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二〇一九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二〇一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除审议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0-031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鉴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胡文君女士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经董事长金志峰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翊臣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王翊臣先生简历见附件。
王翊臣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0-85219691
传真号码:020-8521922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36号天誉花园二期501房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八日
王翊臣先生简历
王翊臣,男,1993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于2018年12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职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截至目前,王翊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0-032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2020年6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15至2020年6月2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0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36号天誉花园二期501房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其程序合法,内容完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二〇一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二〇一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二〇一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二〇一九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二〇一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除审议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3、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二〇一九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 登记时间:2020年6月24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4、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传真、电子邮件需在2020年6月24日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逾期无效),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020-8521922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电子邮箱:lvj@000502.cn。
5、会务联系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0-85219691、020-85219563
传 真:020-85219227
邮 编:510610
邮 箱:lvj@000502.cn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7、注意事项:
因受新型冠状肺炎病毒影响,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身体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尽量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对于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烦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广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以便公司进行个人信息登记、体温监测、验示健康码等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工作。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502 投票简称:绿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进行投票表决:
■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0-033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 8月 27日,本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明安”)将持有的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明安”、“目标公司1”)100%股权、北京明安康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安康和”、“目标公司2”)100%股权出售给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智未来”);广州明安将持有的南宁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70%股权出售给广州市誉华置业有限公司。有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后陆续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2018-061、2018-063、2018-065、2018-067、2018-068、2018-074、2018-075、2018-076、2018-077、2018-078、2019-001、2019-004、2019-005、2019-007、2019-015、2019-029、2019-030、2019-035、2019-038、2019-043、2019-044、2019-048、2019-050、2020-001、2020-004、2020-021、2020-026)及2019年 2月 22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2019-003)。
截至本公告日,明智未来已累计向广州明安支付股权转让价款5,345.2万元(占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62.74%),尚有3,174.8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及逾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产生的违约金未支付给广州明安。就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广州明安已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已于2020年4月15日开庭审理,并于2020年5月7日作出判决,该判决已于2020年5月26日生效。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