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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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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0-022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上统称“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56号青岛啤酒厂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2、出席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A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3、出席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H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克兴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仅针对A股股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公司独立董事于增彪、贲圣林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监事姚宇、李燕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一)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审批及批准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包括股利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66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决定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198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肖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选举盛雷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三) 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案审议情况

  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涉及重大事项议案的持股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

  2、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涉及重大事项议案的持股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项至第8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第9项至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公司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A股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公司H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H股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9项至第11项议案,以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涉及关联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拟为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5、根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的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项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效票数处理,不计入表决结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敏、张绿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公司境内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的许敏律师和张绿茵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见证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有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委任为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0-023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遵循《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3月24日作出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19年9月23日-2020年3月2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本次自查期间,有3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此之外的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前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声明,其在自查期间买卖所持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处置,并不知晓任何关于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激励计划筹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0-024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0年6月8日以书面议案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签署决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同意委任肖耿先生和盛雷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委任盛雷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通过委任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董事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包括:黄克兴先生、于竹明先生、于增彪先生、盛雷鸣先生以及非执行董事石琨先生,其中黄克兴先生为该委员会主席。

  2、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于增彪先生、肖耿先生、盛雷鸣先生、姜省路先生以及非执行董事石琨先生,其中,于增彪先生为该委员会主席。

  3、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姜省路先生、于增彪先生、肖耿先生、盛雷鸣先生以及非执行董事石琨先生,其中姜省路先生为该委员会主席。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8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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