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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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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通过这种模式开展战略合作,江西飞宇充分受益于东鹏新材提供的资金支持,而东鹏新材在获取优惠价格原材料的同时,也有效降低了锂盐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双方实现互利共赢。

  ③公司与江西飞宇合作详情

  报告期内,公司与江西飞宇共签订4份碳酸锂采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预付款项换取价格优惠属于行业惯例,其中合同2所约定的1,000万元预付款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3和合同4的预付款金额由双方基于上述定价方式确定的签约当月碳酸锂均价以及合同采购量协商取整确定。

  上述协议执行情况及预付款结转情况如下表所述:

  单位:吨,万元

  ■

  合同1与合同2不涉及大额预付款情形,虽因江西飞宇碳酸锂生产线产能逐渐爬坡,其实际供应量略低于合同约定量,但合同结算金额远远高于预付款金额,并未对本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合同3已执行完毕,期末预付款余额1,415.14万元,主要原因系期初预付账款按照2018年12月的碳酸锂均价、折扣率和采购量计算确定,而实际结算时按照结算当月均价确定碳酸锂结算价格,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根据亚洲金属网报价工业级碳酸锂价格从6.8万元/吨逐月下跌,跌至4.2万元/吨。

  合同4约定的最末一期交货期为2020年1月,该项货物已于2020年1月按约交付,故在2019年末该合同尚未执行完毕,并且合同4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碳酸锂价格下跌的情形,因此在期末尚有698.43万元预付账款尚未转销完毕。

  针对合同3和合同4在年底尚未结算完毕的预付款余额,2019年12月,公司已与江西飞宇签署关于2020年的工业级碳酸锂采购协议,期末预付账款余额将抵做新协议项下的货款。

  综上所述,本公司与江西飞宇之间碳酸锂实际采购量、预付款金额和结算金额之间具有较强匹配关系;期末预付款出现余额的情形主要是因为合同签订时点和实际结算时点以及碳酸锂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所致;本公司与江西飞宇之间的采购协议具有充分商业实质。

  ④与江西飞宇预付款的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

  东鹏新材与江西飞宇自2018年战略合作以来,每月均能向东鹏新材稳定供应原材料,合作以来未出现质量问题或业务纠纷。

  (4)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808.20万元、3,478.09万元以及3,420.7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53%、2.16%以及2.02%。其他应收款主要系项目备用金以及项目履约保证金等。

  (5)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696.68万元、27,835.71万元以及55,576.85万元,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工程施工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018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增加15,139.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增长主要原因系:

  ①公司于2018年8月收购东鹏新材,并表因素导致上市公司2018年末存货同比增长10,721.48万元,东鹏新材2018年末相关存货在合并报表层面具体列示如下:

  ■

  注:根据东鹏新材2018年审计报告,东鹏新材2018年末存货账面价值9,841.38万元,与合并层面数有一定差异,主要系在收购东鹏新材时部分存货评估增值所致。

  ②除东鹏新材以外,公司在2018年末存货金额增加4,417.55万元,主要系:公司在非洲的部分项目结算进度滞后于完工进度,造成工程施工金额增加1,100万元左右;刚果(金)中矿在年末增加工程备料1,600万元左右。

  2019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增加27,741.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增长主要原因系:

  ①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于2019年7月完成交割,并表因素导致上市公司2019年末存货同比增长22,937.17万元,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2019年末相关存货在合并报表层面具体列示如下:

  ■

  ②除上述并表因素外,公司存货相比2018年末增长了4,803.97万元,一方面系公司本年度新增向先锋公司采购铯榴石,另一方面系本年度透锂长石采购量要大于销售量,透锂长石期末结存数量较期初有所增长所致。

  2、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5.95万元、0万元以及0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50%、0%以及0%,占比较小。

  由于2019年上半年会计政策发生调整,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作出相应调整,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列示,因此2018年以及2019年该科目金额为0万元。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为香港中矿所持的澳大利亚上市公司PSC(股票代码:PSC.ASX)、加拿大上市公司Arian公司(股票代码:ARC_H.TO)以及新加坡上市公司Anchor Resources Limited(股票代码:43E.SG)的股票,2018年末以及2019年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1,777.12万元以及1,500.89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07%以及0.62%,占比较小。

  (3)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0万元以及479.2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0%、0%以及0.20%,主要系按权益法投资核算的华勘钻具股权。

  (4)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0,187.78万元、25,074.18万元以及30,437.59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8.56%、15.10%以及12.67%,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结构相对比较稳定,主要以房屋建筑物和机械设备为主,二者账面价值在报告期各期末占固定资产原值总额均在90%左右。2018年末以及2019年末固定资产分别同比增加5,000万元左右,主要原因系公司于2018年8月收购东鹏新材以及2019年7月收购特殊流体事业部,相应固定资产并入合并报表所致。

  (5)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277.56万元、2,015.22万元以及2,265.88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94%、1.21%以及0.94%,报告期内占比较小,2018年末在建工程同比大幅增长主要系东鹏新材为扩大产能在2018年投建“年产1.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生产线项目”。

  (6)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805.83万元、12,300.30万元以及10,648.86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3.11%、7.40%以及4.43%,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018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同比增加5,494.47万元,增长80.73%,主要原因系:①公司于2018年8月收购东鹏新材,相应无形资产并入合并报表,带动无形资产增长4,000万元左右,主要系专有技术使用权以及土地使用权;②公司取得PSC公司旗下Arcadia锂矿项目包销权,该包销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带动无形资产增长1,900万元左右。

  (7)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649.22万元、123,303.02万元以及123,266.75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20%、74.23%以及51.33%,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018年末,商誉账面价值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于2018年并购东鹏新材产生122,653.80万元商誉所致。2019年度东鹏新材的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①商誉减值测试的程序

  公司期末对与商誉相关的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购买日东鹏新材的业务可分为锂盐和铯铷盐构成的轻稀金属生产业务以及透锂长石贸易业务,因此公司将形成商誉的资产组分为轻稀金属生产资产组和矿石贸易资产组,商誉亦应拆分至上述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轻稀金属生产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范围包括组成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注2:矿石贸易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范围包括组成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注3:账面价值系截至2019年12月31日数据。

  ②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的估计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上述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分别利用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组A:轻稀金属生产)》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10029号的评估结果、《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组B:矿石贸易)》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10030号的评估结果。

  ③商誉减值测试所使用的假设、关键参数、方法的确定原则和具体依据

  1)关键参数

  ■

  2)轻稀金属生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

  ■

  综上,由于轻稀金属生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高于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因此2019年度该资产组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3)矿石贸易业务未来现金流量的计算

  ■

  综上,由于轻稀金属生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高于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因此2019年度该资产组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④收购时评估报告与实际经营数据的对比

  1)东鹏新材2019年度完成业绩情况

  东鹏新材完成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19年预测数摘自中水致远评估出具的《中矿资源勘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7〕第010214号)收益法评估结果

  2)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

  由于东鹏新材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高于收购时评估预测数,且在考核期内完成了业绩承诺,因此2019年度商誉不计提减值准备具备合理性。

  (8)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454.13万元、359.53万元以及343.6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54%、0.22%以及0.14%,占比较小,主要系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装修设计费以及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9)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926.06万元、1,144.77万元以及2,191.18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14%、0.69%以及0.91%,占比较小,系根据相关项目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134.49万元以及68,721.19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0.08%以及28.61%,2019年其他非流动资产大幅增加主要系:①东鹏新材新生产线投建,支付设备预付款,带动其他非流动资产增长3,700万元左右;②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在2019年7月完成交割,其主要营运资产甲酸铯溶液在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核算,在期末并入合并报表所致。

  (二)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不断增加,其中流动负债是公司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2019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下降、非流动负债占比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通过并购贷款方式支付部分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收购对价,导致非流动负债金额相比2018年末增长幅度较大所致。

  1、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合计占比在95%以上,是流动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7,000.00万元、10,905.95万元以及14,111.4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4.74%、10.96%以及16.93%。短期借款主要系为补充日常营运资金而向银行发生的抵押借款或保证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信用记录良好,未发生借款逾期还的情况。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0万元、1,667.55万元以及2,833.68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0%、1.68%以及3.40%。

  2018年度应付票据增长主要系东鹏新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期末应付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东鹏新材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主要原因系:东鹏新材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一般为6个月,长于公司销售所收的应收票据承兑期限,因此出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考虑,东鹏新材在2018年以及2019年与部分上游供应商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3,456.93万元、7,603.46万元以及7,773.47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2.22%、7.64%以及9.32%。

  2018年末,公司应付账款增加主要系:①东鹏新材纳入合并范围,其在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为1,915.08万元;②公司本年度应付的分包费相比2017年末合计增加1,700万元左右。

  (4)预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97.48万元、566.22万元以及2,784.0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76%、0.57%和3.34%,占比较小,2017年以及2018年预收账款主要系部分项目的客户按合同预先支付部分项目准备款,用于勘查设备的准备及运输、人员调遣等前期准备工作;2019年度预收账款增加部分主要系预定于2020年初交货的客户提前支付的采购款。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2,131.62万元、2,336.80万元以及3,339.2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53%、2.35%和4.01%。2019年末应付职工薪酬增长主要系公司2019年7月完成对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的收购,相应员工数量相比2018年度有所增长,造成期末应付的工资奖金增长所致。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4,935.20万元、8,649.30万元以及6,478.2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7.44%、8.69%和7.77%,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公司按税法规定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根据“按年计算、按月计提、分季度预缴、年底汇算清缴”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2018年度应交增值税以及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主要系上市公司2018年并购东鹏新材,东鹏新材2018年度盈利能力较强,相应应交企业所得税以及增值税增加所致。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0,074.12万元、65,157.83万元以及39,405.8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5.60%、65.49%和47.26%,2018年度其他应付款同比大幅增长55,083.71万元,主要为本年度新增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向控股股东借款20,000万元以及收购东鹏新材应向其原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3.99亿尚未支付所致。2019年年末,其他应付款相比2018年末减少25,751.99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完成募集配套资金,应支付东鹏新材原股东的现金对价支付完毕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200.00万元、2,600.00万元以及6,650.0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71%、2.61%和7.98%,均为一年内即将到期的长期借款。

  2、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1,700万元、6,650万元以及41,350.41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44.72%、63.93%以及74.92%,2019年末,长期借款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为支付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收购价款,向招商银行申请5,655.00万美元并购贷款所致。

  (2)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0万元、0万元以及2,452.56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0%、0%以及4.44%,主要系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海外员工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3)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分别为0万元、0万元以及2,882.93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0%、0%以及5.22%,主要系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旗下Tanco矿区未来开采完成需要弃置时,将矿区恢复至原有状态而预计将产生的弃置费用。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2,101.45万元、3,047.29万元以及2,879.04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55.28%、29.30%以及5.2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5)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0万元、704.52万元以及5,631.03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0%、6.77%以及10.20%,2019年递延所得税大幅增长,主要系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在2019年7月完成收购,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历史期间积累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情况如下:

  ■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注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注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注5:利息保障倍数=EBIT(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52、1.62以及2.03,速动比率分别为2.07、1.34以及1.37,整体偿债能力较好,2018年度流动比率以及速动比率相比2017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收购东鹏新材应支付给原股东的现金对价在其他应付款核算,该部分金额较大,造成2018年度流动负债增长幅度高于流动资产所致。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1.84%、33.56%以及33.83%,报告期内保持相对稳定,资本结构较为稳健;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9,487.39万元、19,395.80万元以及28,531.83万元,盈利能力持续提升,2018年度以及2019年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于2018年度以及2019年度分别完成对东鹏新材以及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收购,相应盈利能力有所提升;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1.83、7.47以及4.41,2018年利息保障倍数水平有所下降,但仍维持在较高水平,主要原因系2018年以及2019年度公司由于日常经营以及收购需求导致有息负债金额增加,造成利息费用增长幅度较大所致;

  (四)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周转能力情况如下:

  单位:次

  ■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值;

  注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值;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33、1.86、2.57,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2018年通过收购东鹏新材进入轻稀金属原料加工业务,带动收入水平在2018年以及2019年快速增长,同时相比公司原有的固体矿产勘查以及建筑工程业务回款周期较短、回款速度更快,因此在报告期内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应收账款增长速度,带动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14、2.96、1.80,整体呈下降趋势,但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2018年以及2019年分别收购东鹏新材以及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合并造成存货金额在报告期内持续增长,使得营业成本增速低于存货增速所致。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平均在95%以上,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2、营业收入类别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固体矿产勘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固体矿产勘查业务收入26,017.56万元、20,757.33万元以及17,751.0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8.11%、23.94%以及15.24%。

  2018年固体矿产勘查业务相比2017年减少5,260.23万元,下降20.22%,主要原因系2016年末,公司与赞比亚国防部签署“第七军营项目”,该合同系建筑工程服务合同,但公司在2017年度为客户提供的服务主要为工程勘查及相关工作,该部分收入计入固体矿产勘查业务,在2017年产生5,000万左右的一次性收入,若不考虑2017年“第七军营项目”的一次性收入,2018年固体矿产勘查业务收入与2017年基本保持一致。

  (2)轻稀金属原料—锂盐

  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锂盐业务收入分别为12,730.28万元和30,554.69万元,占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4.68%以及26.23%,公司在2017年度无锂盐业务,本业务系并购东鹏新材所带来的新增业务,为保持可比性,将东鹏新材最近三年主要产品的锂盐收入数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东鹏新材锂盐收入主要来源于电池级氟化锂、电池级碳酸锂,两者收入合计占比超过90%。

  2018年度,锂盐收入同比增长23.34%,主要原因系2018年东鹏新材新建2,000吨电池级氟化锂项目,一方面是新增电池级氟化锂产能的市场开拓尚需时间,另一方面也是为“1.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培育市场,因此将新建的2,000吨电池级氟化锂生产线的中间产品高纯碳酸锂经除磁粉碎等工序满足电池级碳酸锂客户需求后对外出售,碳酸锂销售量相比2017年度大幅增长,带动锂盐收入增长5,184.24万元。

  2019年度,锂盐收入同比增长7.64%,主要原因系本年度公司电池级碳酸锂销售量相比2018年度进一步增长,带动碳酸锂销售收入相比2019年增加4,195.07万元所致。

  (3)轻稀金属原料—铯铷盐

  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铯铷盐业务收入分别为7,742.07万元和19,007.74万元,占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93%以及16.32%,公司在2017年度无铯铷盐业务,本业务系并购东鹏新材所带来的新增业务,为保持可比性,将报告期内东鹏新材铯铷盐收入列示如下:

  ■

  报告期内,东鹏新材铯铷盐收入保持上涨趋势,2018年度以及2019年度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9.83%以及7.69%,主要原因系:铯铷盐产品性能优越、安全环保的特性,报告期内化工行业、特种玻璃行业以及石油天然气行业的铯铷盐需求有所增加,作为全球少数可大规模量产铯铷盐的公司之一,东鹏新材积极开拓下游客户,铯铷盐收入迅速增长。此外,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在2019年7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应铯铷盐收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在2019年带动铯铷盐收入增长3,189.97万元。

  (4)建筑工程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工程服务业务分别实现收入10,744.68万元、20,114.13万元以及7,753.62万元,占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9.87%、23.20%以及6.66%。

  2018年度建筑工程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增加9,369.45万元,同比增长87.20%,主要原因系:①“第七军营项目”在2018年度实现收入,带动建筑工程服务业务收入增长7,720.20万元;②公司利用在赞比亚的市场口碑、客户基础、工程设备等优势,获得了部分金额较大的业务机会,在2018年度新增收入6,000万元左右。

  2019年度,建筑工程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减少12,360.51万元,同比下降61.45%,主要原因系建筑工程服务的下游客户以赞比亚政府部门、大型矿业企业或中央企业下属企业为主,在宏观经济环境处于低迷的情形下,客户回款速度较慢,对上市公司营运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在2018年收购完成东鹏新材后,公司主动减少了建筑工程服务的业务合作,将有限的资源用于现金流更好、利润率更高、持续盈利能力更加确定的轻稀金属原料业务板块。

  (5)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分别实现收入13,139.86万元、16,775.15万元以及19,943.64万元,占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4.30%、19.35%以及17.12%。

  2018年度,贸易业务收入同比增加3,635.29万元,主要原因系2018年8月完成公司收购东鹏新材,东鹏新材2018年下半年的透锂长石贸易业务纳入合并范围所致。2019年度,贸易业务收入同比增加3,168.49万元,主要原因系相比2018年,东鹏新材开展的透锂长石贸易业务纳入合并报表的时间同比增加7个月所致。

  (6)海外勘查后勤配套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勘查后勤配套业务分别实现收入3,598.24万元、8,014.10万元以及13,052.88万元,占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65%、9.24%以及11.20%。

  2018年度,海外勘查后勤配套业务收入同比增加4,415.87万元,增长122.72%,主要原因系公司取得了赞比亚政府颁发的油气批发资质,油气批发业务收入大幅增加。

  2019年度,海外勘查后勤配套业务收入同比增加5,038.78万元,增长62.87%,主要原因系公司油气批发收入相比2018年度大幅增加所致。

  (7)油气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油气业务收入分别为0万元、0万元以及7,385.17万元,该业务为并购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新增业务,占收入比重分别为0%、0%以及6.34%,占比较小。

  (8)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分别实现收入573.48万元、581.70万元以及1,044.59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6%、0.67%以及0.90%,占比较小。

  3、营业收入区域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较大,占营业收入比重为87.17%、62.49%以及51.60%,遍布欧洲、亚洲、非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2018年公司收购东鹏新材,东鹏新材的业务更多集中于境内,造成2018年以及2019年境外收入占比有所降低。

  4、营业收入季节性分析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季节性比较明显,一般一季度的业务量相对较少,其原因如下:①公司固体矿产勘查业务主要位于境外固体矿产储量丰富的地区,比如赞比亚、刚果(金)和津巴布韦,其气候1-3月多为雨季,作业难度大,公司一般安排员工休假和设备检修,致使开工率较低;②公司开展业务需要员工长期在野外工作,从事境外业务的员工则需长期出国工作,因此,每年1-2月春节前后,公司一般会给大部分一线员工安排休假,这也导致公司各项业务一季度开工率较低;③由于春节因素,锂盐以及铯铷盐等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均有所回落,一季度收入通常为全年最低。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1、固体矿产勘查业务

  单位:万元

  ■

  2、轻稀金属原料——锂盐单位:万元

  ■

  3、轻稀金属原料——铯铷盐

  单位:万元

  ■

  4、建筑工程业务

  单位:万元

  ■

  5、贸易业务

  单位:万元

  ■

  (三)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变动趋势分析

  1、毛利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7年度,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固体矿产勘查以及建筑工程服务业务,合计占比接近90%。2018年度以及2019年度,由于公司分别收购东鹏新材以及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轻稀金属原料业务、贸易业务以及油气业务并入上市公司体系内,相应的毛利占比在报告期内有所上涨。

  2、毛利率的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1.35%、30.65%以及35.31%,整体较为稳定。

  (1)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变动分析

  ■

  注1:各单项业务由于收入结构变动影响对当期公司毛利率增加的贡献=各单项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的变动*各单项业务当期的毛利率;

  注2:各单项业务毛利率变动影响对当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增加的贡献=各单项业务毛利率的变动值*上一年各单项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注3:综合毛利率变动=各单项业务收入结构变动影响对当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增加的贡献+各单项业务毛利率变动影响对当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增加的贡献。

  2019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为35.31%,较2018年度上升4.66%,主要原因系:①由于合并原因,轻稀金属原料板块的收入比重相比2018年度大幅增长,由于轻稀金属原料板块毛利率高于整体综合毛利率水平,因此轻稀金属原料板块收入比重增长带动综合毛利率上涨8.71%;②由于2019年上半年收购东鹏新材的评估增值存货基本消耗完毕,铯铷盐毛利率以及透锂长石业务毛利率相比2018年度出现较大幅度增加,因此轻稀金属原料板块以及贸易业务的单项业务毛利率变动造成综合毛利率上涨3.87%;③原有固体矿产勘查、建筑工程等业务收入比重降低,上述两块业务收入比重降低合计造成综合毛利率下降4.76%。

  (2)按业务类别的毛利率分析

  ①固体矿产勘查业务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固体矿产勘查业务的毛利及毛利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固体矿产勘查业务毛利率呈下滑趋势,主要原因系:①公司业务主要分布在海外,由于国内地质勘查工作量减少、经营压力较大,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华北地勘局、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湖南有色地质勘探局等事业单位纷纷加快“走出去”步伐,海外市场竞争加剧,使得公司报告期内合同定价有所下滑;②公司部分固体矿产勘查项目施工难度较大,公司通过分包第三方的方式来实施,相应的分包费上涨,造成报告期内业务成本增加。

  同行业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

  报告期内,公司固体矿产勘查业务的毛利率略高于选取的上市公司的可比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其中,金诚信的矿山运营管理业务属于固体矿产勘查技术服务的下游环节,且金诚信该业务主要服务于境内客户,因此毛利率低于本公司。

  ②轻稀金属原料-锂盐业务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公司锂盐业务系2018年下半年并购东鹏新材后开展,因此2017年上市公司无此业务。2018年以及2019年度,公司锂盐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5.83%以及33.45%。由于上市公司在收购东鹏新材时,东鹏新材存货在入账时存在评估增值或减值,造成合并报表层面锂盐业务毛利率与实际锂盐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如不考虑评估影响,锂盐毛利率分别为32.62%以及33.45%。

  为保证报告期内数据可比性,将东鹏新材最近三年锂盐收入、成本以及毛利率数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2018年度,东鹏新材锂盐业务毛利率较2017增长10.48%,主要系氟化锂毛利率较2017年增长所致,氟化锂毛利率增长的主要原因系:①2018年以来工业级碳酸锂等基础锂盐由之前的严重供不应求转为供需紧平衡,中国的锂云母提锂和盐湖提锂技术相继取得较大突破,市场预期发生较大改变,工业级碳酸锂价格从2018年初的16万元/吨左右下跌至2019年6月的7万元/吨左右,价格下滑幅度接近60%;相对而言,电池级氟化锂作为精细化锂盐产品,生产工艺更复杂,全国范围内规模化供应商只有东鹏新材等三家企业,因此电池级氟化锂价格虽也有40%的较大幅度下降,但仍然低于工业级碳酸锂价格下跌幅度;②2018年以前在基础锂资源严重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公司采购优势主要体现在能够购买到足量生产所需原材料,2018年以后在基础锂资源转变为供需紧平衡以后,公司采购策略则更多关注性价比高的原材料,这其中主要是公司利用自身地处江西省的地域优势、锂盐团队多年耕耘锂行业的技术优势以及资金优势,与江西的锂云母提锂企业开展战略合作,锁定性价比较高的工业级碳酸锂、碳酸锂湿料以及硫酸锂母液等,从而降低原料采购成本。

  同行业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

  由于天齐锂业以及赣锋锂业均有自有矿山,而公司原材料主要通过外购取得,原材料成本高于天齐锂业以及赣锋锂业,因此毛利率较低。

  ③轻稀金属原料-铯铷盐业务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公司铯铷盐业务系2018年下半年并购东鹏新材后开展,因此2017年公司无此业务。2018年以及2019年度,公司铯铷盐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3.39%以及64.16%。由于上市公司在收购东鹏新材时,东鹏新材存货在入账时存在评估增值或减值,造成合并报表层面铯铷盐业务毛利率与实际铯铷盐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如不考虑评估影响,铯铷盐毛利率分别为74.45%以及67.63%。

  为保证报告期内数据可比性,将东鹏新材最近三年的铯铷盐收入、成本以及毛利率数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19年铯铷盐收入数据包含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数据

  2018年度,铯铷盐毛利率相比2017年度上涨3.50%,主要原因系:①东鹏新材系全球三大铯铷盐量产厂商之一,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75%,同时相比海外同类产品具备一定价格优势,对下游具备一定程度上的议价能力,因此在2018年度主要铯铷盐产品的销售价格保持温和上涨趋势;②东鹏新材铯铷盐业务主要原材料为铯榴石,近几年价格始终保持温和上涨,在2016年以及2017年东鹏新材对铯榴石进行集中大量采购,由于铯铷盐市场规模尚未完全打开,每年东鹏新材销售量保持在300吨左右,2016年以及2017年集中采购的铯榴石尚未完全消化,因此铯铷盐的单位生产成本增长速度要低于售价上涨速度,带动毛利率水平上涨。

  2019年度,铯铷盐毛利率相比2018年下降6.82%,主要原因系公司在2019年7月完成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收购,由于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铯铷盐业务毛利率低于东鹏新材,使得2019年公司铯铷盐毛利率下滑。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毛利率低于东鹏新材,主要系其位于加拿大,辅料、人工等成本要显著高于东鹏新材。

  东鹏新材铯铷盐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如下:

  ■

  注:2019年7月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并入公司,因此2019年下半年毛利率不再具备可比性。

  ④建筑工程服务业务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工程服务业务的毛利及毛利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工程服务业务毛利率呈下滑趋势,主要原因系:①公司在赞比亚运作多年,在当地具备较强的项目合作经验以及客户优势,但由于建筑工程服务业务在公司的定位为辅助利润来源,施工能力相比大型施工企业略有不足,因此公司将部分难度较高的项目或劳动密集型项目时对外分包,造成毛利率下降;②中国交建、中国电建等大型央企进入非洲市场,加剧市场竞争,造成公司定价有所下滑。

  ⑤贸易业务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的毛利及毛利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2018年贸易业务毛利率相比2017年度增长16.13%,主要原因系2018年收购东鹏新材后,透锂长石贸易业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由于透锂长石属于卖方市场,毛利率水平较高,拉动了公司整体贸易业务毛利率水平的提升。

  2019年贸易业务毛利率相比2018年增长16.31%,主要原因系相比2018年毛利率较高的透锂长石贸易业务仅合并后五个月收入,而2019年收入为全年合并所致。

  ⑥海外勘查后勤配套业务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勘查后勤配套业务的毛利及毛利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2017年以及2018年,公司海外勘查后勤配套业务毛利率呈稳中有升趋势,整体水平较为平稳。2019年后勤配套业务毛利率为11.80%,较2018年度下降10.10%,主要原因系:公司海外勘查后勤配套业务主要由毛利率较低的油气批发业务收入以及毛利率较高的砂石厂业务组成,在2019年度由于油气批发业务收入大幅增长且占比增加,使得海外勘查后勤配套业务综合毛利率下降。

  (四)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2,007.56万元、3,160.45万元以及312.71万元,2019年资产减值损失相比2018年度减少2,847.74万元,主要原因系2019年上半年会计政策发生调整,原在“资产减值准备”列示的坏账损失在2019年度起在“信用减值损失”列示所致。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并依此严格计提各项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各流动资产项目减值准备足额计提;各项非流动资产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外状况良好,无闲置,无须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商誉未发生减值,无须计提减值准备。

  (五)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0万元、0万元以及3,545.24万元,主要系公司依据账龄计提、冲回的坏账准备。

  (六)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以及财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占收入比重分别为16.24%、10.70%以及18.26%,其中公司对管理费用的管控力度增强,管理费用占收入比重呈下降趋势;销售费用占收入比重在2019年度相比2018年增加了1.41%,主要原因系本年度合并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导致销售费用增长所致;财务费用占收入比重相比2018年度增加5.30%,主要原因系公司为满足收购Cabot流体事业部需求,有息负债相比2018年度大幅增长,利息支出较2018年有较大幅度增长所致。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系生产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职工薪酬、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用、业务招待费、服务费等构成。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31.93万元、534.97万元以及2,365.47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0.24%、0.62%以及2.03%,销售费用率较低。2019年度销售费用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系本年度合并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相应职工薪酬、办公费、差旅费、房租及水电等费用在2019年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6,500.00万元、9,056.36万元以及11,726.2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02%、10.44%以及10.07%,主要由职工薪酬、办公费、管理费、限制性股票成本、折旧摊销等构成。

  2018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增加2,556.36万元,一方面系东鹏新材纳入合并范围,相应职工薪酬、办公费、业务费用等有所增长;另一方面系公司收购东鹏新材完成,相应产生的中介费用以及项目前期费用有所增加。

  2019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增加2,669.89万元,一方面系东鹏新材纳入合并报表的时间较去年增加7个月,同时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于2019年7月纳入合并报表,相应职工薪酬、办公费、业务费、折旧摊销费有所增长;另一方面系公司完成收购特殊流体事业部,本年度支付的中介费有所增长。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311.05万元、997.90万元以及2,757.7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8%、1.15%以及2.37%。除在研发费用科目核算的研发投入以外,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同时通过工程项目实施同步完成相关研发工作,所产生的投入归集在工程施工科目里核算,并随着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转入主营业务成本,因此公司实际研发投入金额要高于报表体现的研发费用金额,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如下:

  ■

  公司一直注重技术创新及研发的投入,研发人员数量以及研发投入金额保持上涨趋势。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增长速度较快,主要系公司2018年度以及2019年度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以及并购需求,相应有息负债金额大幅增加,相应利息支出大幅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产生原因系公司海外业务占比较高,海外业务主要通过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人民币与外币的汇率变化或外币间的汇率变化会使本公司产生汇兑损益。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1,625.65万元、2,740.83万元以及414.93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5.23%、20.50%以及2.47%,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已在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三节 风险因素”对汇率波动而给公司带来的可能影响进行风险提示。

  (七)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31.40万元、93.39万元以及734.66万元,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金额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八)营业外收支分析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73.63万元、14.89万元以及871.73万元。2017年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2018年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为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作出相应调整,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在利润表中的“其他收益”项目列示。2019年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收购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时所产生的负商誉,营业外收入金额占公司利润总额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8年,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大,主要系津巴布韦中矿的洞采项目在2018年度停止实施,相关设备均为专用设备,进行报废处理所致。2019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系天津海外缴纳的税收滞纳金。

  (九)税款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的金额分别为181.43万元、733.08万元以及1,463.51万元,占收入比重分别为0.34%、0.85%以及1.26%,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2、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954.98万元、2,363.67万元以及2,921.14万元,其中当期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14.82%、17.68%以及17.38%,比率变化原因主要系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主要经营地所得税税率不同,且各子公司盈利状况存在差异,使得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出现波动所致。

  (十)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24.29万元、-71.12万元以及453.82万元,主要系公司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所产生的投资收益,整体金额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十一)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各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四、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19%、-1.03%以及12.83%,比重较小,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依赖性,具有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及与净利润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逐年增加,整体而言经营活动现金状况逐渐趋好,但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实现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当期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

  201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488.1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3.20万元,差异4,794.96万元,2017年度公司固体矿产勘查业务形势良好,收入同比增长18,139.33万元,在营业收入增长的带动下,相应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合计增长6,640.40万元,带动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所致。

  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1,006.2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59.27万元,差异9,546.96万元。公司于2018年8月收购东鹏新材,东鹏新材2018年8月-12月的现金流量以及净利润并入合并报表,由于在上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调节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存货的减少、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等资产负债表调整项是通过合并报表期末以及期初的账面金额直接作差取得,未直接反映东鹏新材并表后发生的资产负债表变动,因此需剔除东鹏新材合并导致的增长因素,剔除前后资产负债表调整项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的原因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较上年末增加13,602.17万元所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主要原因系:①东鹏新材2018年对下游资信良好、合作期限较长的客户给予了1-2个月的账期支持,增加了应收账款规模;另一方面东鹏新材年末出口甲酸铯溶液、硫酸铯溶液,合同约定货到后付款,国际运输导致收款跨年,增加了应收账款3,000万元左右;此外,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在2018年收入增长9.28%,带动应收账款增长6.82%,增加3,380.76万,上述因素合计导致应收款项较上年增长8,000万元左右;②2018年公司预付第七军营项目保险费导致预付款项较上年增加5,000万元左右。

  2019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3,885.9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008.19万元,差异11,122.27万元,主要原因系:①相比2018年度,东鹏新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时间同比增加7个月,东鹏新材业务开展情况良好,实现收入基本全额实现回款,同时上市公司加大了应收账款催收力度,使得2019年度收入增长34.34%的同时实现应收账款余额减少7.89%;②公司于2019年7月完成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收购,合并时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的存量15,000万元左右应收账款在下半年基本实现回收。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758.39万元、9,017.75万元以及-145,760.31万元。其中,2017年支出较大,主要系公司在2017年收购了卡森帕矿业14%少数股权;2018年净额较大,主要系公司2018年收购的东鹏新材在购买日前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于购买日后赎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2019年度,公司支出金额较大,主要系本年度向东鹏新材原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以及支付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的并购价款。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97.67万元、25,533.46万元以及92,662.30万元。2018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5,533.46万元,相比2017年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本年度为应对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而新增股东借款和长期借款所致;2019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97,167.29万元,相比2018年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本年度完成非公开配套募集资金以及新增向金融机构申请的并购贷款和项目融资所致。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最近三年重大资本性支出

  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厂房及工程建设、购买机器设备、购买电子及其他设备以及股权投资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其中,2018年大额股权投资主要系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东鹏新材,2019年股权投资主要系收购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除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以外,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系子公司东鹏新材的“年产1.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生产线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项目建设投资为4.5亿元人民币,主要包括土地购置、生产厂房和配套设施建设及生产工艺设备投资等,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固定资产贷款2亿元、企业自筹资金2.5亿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入7,128.40万元,投入占比为15.84%,该项目土地平整以及“三通”工作已完成,正在启动土建施工和设备预订工作,实施进度与公司预期基本一致。

  在第一期项目投建完成后,公司将具备规模化生产电池级氢氧化锂的能力,根据全球知名的锂行业分析服务商Roskill在2017年发布的行业报告,全球对电池级氢氧化锂的需求量2016-2026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47%。同时随着锂电池技术逐渐成熟,成本不断降低,储能电池市场潜力巨大,也将成为拉动锂电池消费和原材料需求的另一重要市场。

  鉴于电池级氢氧化锂未来的稳定需求及东鹏新材多年来生产经营所拥有的生产技术优势,在项目充分达产后,将助力公司锂盐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并有效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1、2019年度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类别: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除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外,本公司将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2、2018年度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执行财会〔2018〕15号的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

  (2)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3)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4)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5)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

  (6)应付利息、应付股利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

  (7)管理费用列报调整

  (8)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3、2017年度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执行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号,对资产处置损益列报进行调整。资产处置损益列报调整是指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从2017年度应包括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内。

  (二)会计政策变更影响科目及金额

  1、2019年度

  单位:万元

  ■

  2、2018年度

  单位:万元

  ■

  3、2017年度

  单位:万元

  ■

  六、本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说明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的相关要求,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收购Cabot特殊流体事业部。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后,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因此,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投资者即期回报的影响,本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现有业务拓展力度、提高运营效率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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