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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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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0-030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8月2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并参照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对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结果和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建议,同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同意向股东大会推荐赵勇先生、李伟先生、杨军先生、胡嘉女士、吴定刚先生、潘晓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周静女士、马力先生、曲庆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有关规定,所有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材料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进一步发挥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支持及监督作用,考虑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建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注册申报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同意公司以部分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申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以下简称“应收账款ABN”),同意本公司认购本次应收账款ABN的次级债券,认购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同意本公司为优先级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差额补足承诺保证;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本次债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此债券的发行金额、期限、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并制作和签署必要的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注册申报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增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音频、视频制作与服务”,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家用电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及零配件、通信设备、照明设备、家居产品、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电池系列产品、电子医疗产品、电力设备、机械设备、制冷设备及配件、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文化及办公用机械、文教体育用品、厨柜及燃气具的制造、销售与维修;房屋及设备租赁;包装产品及技术服务;公路运输,仓储及装卸搬运;集成电路与软件开发及销售、服务,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高科技项目投资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信息技术服务;财务咨询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钢材、塑料、包装材料、机电设备、贵重金属、汽车零配件、电子元器件等国内购销、进出口;增值电信业务、电信业务代办;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广告代理、广告发布;无人机、无人机系统研发及设计、无人机技术推广、无人机技术转让、无人机技术咨询、无人机技术服务、无人机生产和销售(最终以工商管理机关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

  现修订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家用电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及零配件、通信设备、照明设备、家居产品、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电池系列产品、电子医疗产品、电力设备、机械设备、制冷设备及配件、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文化及办公用机械、文教体育用品、厨柜及燃气具的制造、销售与维修;房屋及设备租赁;包装产品及技术服务;公路运输,仓储及装卸搬运;集成电路与软件开发及销售、服务,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高科技项目投资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信息技术服务;财务咨询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钢材、塑料、包装材料、机电设备、贵重金属、汽车零配件、电子元器件等国内购销、进出口;增值电信业务、电信业务代办;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广告代理、广告发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音频、视频制作与服务;无人机、无人机系统研发及设计、无人机技术推广、无人机技术转让、无人机技术咨询、无人机技术服务、无人机生产和销售(最终以工商管理机关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长虹顺达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并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公司将通过控股子公司长虹顺达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达通”)代理采购面板,并采用“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模式进行融资,为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顺达通提供人民币3亿元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本次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业务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本次为顺达通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对绵阳尚诚置业有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

  为加速盘活公司存量土地资源,聚焦资源支持公司战略搬迁及产业转型升级,同意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以公司高新区四厂区、七厂区土地(共计约589亩)及地上厂房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尚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诚置业”)实施增资,增资金额以评估机构对四厂区、七厂区土地及地上厂房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493,571.76万元。增资后尚诚置业的注册资本拟定为2,000万元,增资金额超出注册资本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20〕77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0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四厂区、七厂区土地及地上厂房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含增值税销项税额)为493,571.7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挂牌转让绵阳尚诚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加速盘活公司存量土地资源,聚焦资源支持公司战略搬迁及产业转型升级,同意公司预挂牌转让绵阳尚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诚置业”)100%股权的转让预案,同意启动产交所预挂牌转让相关工作。本次预挂牌及信息预披露不构成交易要约,目的在于征寻意向受让方。

  鉴于本次转让尚诚置业100%股权的审计、评估工作将在增资完成后启动,待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另行履行尚诚置业100%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长虹创投将持有的虹尚置业股权转让至军工集团的议案》

  为盘活资产,聚集资源发展主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创投”)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将其持有的绵阳虹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尚置业”)全部股权(即虹尚置业12.53%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四川电子军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以虹尚置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虹尚置业12.53%股权对应股权转让价格为556.07万元。

  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20〕66号评估报告,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虹尚置业100%股权评估值为4,437.85万元。长虹创投持有虹尚置业12.53%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556.07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的需要,同意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勇:男,1963年6月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压力加工专业研究生毕业,工学博士,清华大学热能及动力工程博士后,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四川长虹电子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本次拟提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李伟:男,1973年2月生,中共党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EMBA)。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洛阳、西安、福州等区域销售分公司经理、营销管理部片区总经理、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总经理、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委员,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持有本公司4万股股票。本次拟提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杨军:男,1970年3月生,中共党员,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毕业,历任本公司资产管理部项目经理、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本次拟提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胡嘉:女,1975年1月生,中共党员,四川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香港大学金融市场与投资组合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工程,四川省第十届党代会代表,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妇女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历任本公司成本管理中心价格处处长、财务部应付处处长、财务部总账处处长,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党委委员。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本次拟提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吴定刚:男,1973年3月生,中共党员,天津商学院(现天津商业大学)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专业本科毕业,工学学士。历任本公司遂宁销售分公司、成都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四川、重庆营销管理处处长,长虹电器(中国)营销公司副总经理,长虹多媒体产业公司市场策划中心总经理,乐家易连锁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本次拟提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潘晓勇:男,1975年7月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精仪系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历任本公司创新设计中心绿色制造部部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四川长虹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虹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本次拟提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周静:女,1984年2月生,中共党员,四川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金融专业金融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商务研究所所长;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本次拟提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马力:男,1973年9月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电机系本科、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第二学位)和硕士毕业,美国华盛顿大学奥林商学院博士学位。曾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教。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本次拟提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曲庆:男,1969年10月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本科毕业,清华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毕业,清华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组织行为专业管理学博士。曾任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本次拟提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0-037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预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有的绵阳尚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诚置业”)100%股权;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资产转让行为需要进行预挂牌,预挂牌仅为信息预披露,目的在于征寻意向受让方,不构成交易要约。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另行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正式挂牌转让上述股权,正式挂牌价将以经备案的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目前交易对方尚不明确。

  ●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预挂牌转让绵阳尚诚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拟出售尚诚置业100%股权的行为,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对公司实际影响尚不能确定,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预计本次转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加速盘活公司存量土地资源,聚焦资源支持公司战略搬迁及产业转型升级。公司拟以高新区四厂区、七厂区土地及地上厂房(公司高新区四厂区、七厂区土地资源共计约589亩,地上厂房建筑面积共计约57.39万平方米)对全资子公司尚诚置业实施增资,增资后预挂牌转让尚诚置业100%股权。以上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绵阳尚诚置业有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及《关于预挂牌转让绵阳尚诚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尚诚置业成立于2020年6月2日,是公司以现金方式投资新设的全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注册地绵阳市高新区。

  公司以四厂区土地、七厂区土地及地上厂房作价493,571.76万元对尚诚置业实施增资后,如不考虑现金出资400万元及相关印花税等费用支出,预计增资后尚诚置业净资产总额为493,571.76万元。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转让方及转让标的

  本次股权转让方为本公司,转让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尚诚置业100%股权。

  2、转让底价

  本次转让尚诚置业100%股权的转让底价拟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尚诚置业100%股权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

  3、转让方式

  根据国有资产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本次转让尚诚置业100%股权需通过产权交易所进行信息预披露,预披露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预披露后履行正式挂牌程序,正式挂牌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4、交易价款支付

  本次交易价款首期支付比例拟不低于转让底价总额的50%(受让方须交纳不低于挂牌转让底价的50%作为竞买保证金,受让方成功竞得项目公司100%股权后,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所服务费用后全部转为首期交易价款),剩余款项须在产权交易协议签署生效后1年内付清,受让方需提供剩余交易价款支付的担保方或提供大于剩余交易价款金额的银行保函,如采取担保方式,担保方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受让方需向公司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公司本次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预挂牌出售标的资产仅为信息预披露,不构成交易要约,目的在于征寻意向受让方。

  公司将根据评估结果履行相应的后续审议程序,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定,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正式挂牌转让上述股权,正式挂牌价将以经备案的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绵阳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四厂区、七厂区土地已调整为商业和居住用途,按照市政规划结合公司战略布局,计划将相关产业分别搬迁至经开区、集中发展区及安州区长虹工业园。因四厂区、七厂区土地规模较大,房地产开发周期相对较长,结合新工业园建设及产业战略搬迁升级的资金需求,通过挂牌转让股权盘活土地资源,有利于减少资金占用,聚焦资源反哺主业,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由于成交价格尚不确定,对公司利润影响尚不确定。

  本公司持有的尚诚置业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限制转让的情形,本公司拥有相关股权完全的处分权;同时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存在政策性障碍。

  五、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转让尚诚置业100%股权的审计、评估工作将在增资完成后启动,待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另行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尚需履行正式挂牌程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0-031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6月8日在本公司商贸中心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王悦纯先生、范波先生和程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职工监事由公司工会按照有关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推荐选举产生。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参阅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注册申报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为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同意公司以部分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申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长虹顺达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并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同意公司为长虹顺达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3亿元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绵阳尚诚置业有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加速盘活公司存量土地资源,聚焦资源支持公司战略搬迁及产业转型升级,同意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以公司高新区四厂区、七厂区土地(共计约589亩)及地上厂房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尚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诚置业”)实施增资,增资金额以评估机构对四厂区、七厂区土地及地上厂房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493,571.76万元。增资后尚诚置业的注册资本拟定为2,000万元,增资金额超出注册资本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挂牌转让绵阳尚诚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加速盘活公司存量土地资源,聚焦资源支持公司战略搬迁及产业转型升级,同意公司预挂牌转让尚诚置业100%股权预案,同意公司启动尚诚置业100%股权产交所预挂牌转让相关工作。本次预挂牌及信息预披露不构成交易要约,目的在于征寻意向受让方。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长虹创投将持有的虹尚置业股权转让至军工集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聚集资源发展主业,同意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绵阳虹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尚置业”)全部股权(即虹尚置业12.53%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四川电子军工集团有限公司。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6月9日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悦纯,男,1964年8月生,中共党员,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对外经济合作专业本科毕业,北京光华管理学院MBA。历任外经贸部技术进出口局干部、中国驻约旦大使馆经济商务处随员、三秘、外经贸部科技司进口处处长、绵阳市政府市长助理、绵阳汇恒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长虹公司海外营销部副部长、海外战略发展部部长、长虹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四川长虹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本次拟提名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范波,男,1964年8月生,中共党员,西南科技大学会计学本科毕业,经济师。历任公司审计法务办副主任、保卫部经侦处处长、销售部常德分公司经理、审计法务部法律处处长、安法部法律处处长,现任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部长、纪委办公室主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本次拟提名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程平,男,1969年9月生,电子科技大学无线电技术专业毕业。历任公司技术质量部技术管理处处长,规划技术部科技处处长,科技管理部副部长。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本次拟提名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2020-032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30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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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五十次会议、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8日、5月23日、6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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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0年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法

  电话:(0816)2417979

  传真:(0816)2417949

  邮编:621000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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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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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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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0-033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申报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申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即为应收账款ABN)(以下简称“资产支持票据”),即通过中信银行向投资者发售资产支持票据并完成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资产支持票据进行融资不属于关联交易。

  ●本资产支持票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注册申报背景

  应收账款ABN是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推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是指采用结构化方式,通过发行载体发行的,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收益支持的,按约定以还本付息等方式支付收益的证券化融资工具。相较交易所推出的应收账款ABS,应收账款ABN可在银行间市场采用公募方式发行,故投资机构更为广泛,可有效降低流动性溢价,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应收账款ABN承销商必须为银行,基于银行对企业经营及财务情况的深入了解,可较为有效的发掘基础资产,设计更为合理的交易结构安排,同时也可为企业配套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务。综上,本次拟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应收账款ABN注册及发行额度。

  二、方案设计

  (一)交易结构

  四川长虹将其合法所有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将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设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由主承销商向投资者发售资产支持票据并完成资金认购。四川长虹每半年将应收款项产生的现金流回款转至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划转至资产支持票据信托用于向资产支持票据持有人支付本息。同时,四川长虹为优先级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差额支付保证。

  (二)发行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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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公司拟选定中信银行担任主承销商。

  三、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应收账款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存量的目的;同时,资产支持票据作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形式,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可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本次资产支持票据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

  四、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公司3名独立董事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同意本次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拟通过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方式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公司应收账款,拓展公司融资渠道,解决公司发展中的资金需求问题,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行方案,申报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按目前债市情况预估发行综合成本约为4.18%(年化),最终成本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同意由本公司认购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同意由本公司为优先级证券的本息偿付提供差额补足承诺。本次注册申报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五、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存在的风险

  考虑债券市场情况,本次推进的应收账款ABN项目在协会申报及发行上存在时间窗口期问题,同时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注册申报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0-03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需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音频、视频制作与服务”。

  原《公司章程》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三条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家用电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及零配件、通信设备、照明设备、家居产品、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电池系列产品、电子医疗产品、电力设备、机械设备、制冷设备及配件、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文化及办公用机械、文教体育用品、厨柜及燃气具的制造、销售与维修;房屋及设备租赁;包装产品及技术服务;公路运输,仓储及装卸搬运;集成电路与软件开发及销售、服务,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高科技项目投资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信息技术服务;财务咨询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钢材、塑料、包装材料、机电设备、贵重金属、汽车零配件、电子元器件等国内购销、进出口;增值电信业务、电信业务代办;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广告代理、广告发布;无人机、无人机系统研发及设计、无人机技术推广、无人机技术转让、无人机技术咨询、无人机技术服务、无人机生产和销售(最终以工商管理机关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

  现修订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家用电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及零配件、通信设备、照明设备、家居产品、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电池系列产品、电子医疗产品、电力设备、机械设备、制冷设备及配件、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文化及办公用机械、文教体育用品、厨柜及燃气具的制造、销售与维修;房屋及设备租赁;包装产品及技术服务;公路运输,仓储及装卸搬运;集成电路与软件开发及销售、服务,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高科技项目投资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信息技术服务;财务咨询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钢材、塑料、包装材料、机电设备、贵重金属、汽车零配件、电子元器件等国内购销、进出口;增值电信业务、电信业务代办;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广告代理、广告发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音频、视频制作与服务;无人机、无人机系统研发及设计、无人机技术推广、无人机技术转让、无人机技术咨询、无人机技术服务、无人机生产和销售(最终以工商管理机关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0-035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6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长虹顺达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并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公司将通过控股子公司长虹顺达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达通”)代理采购面板,并采用“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模式进行融资,为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顺达通提供人民币3亿元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本次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顺达通基本情况

  顺达通成立于2019年1月1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本公司直接持有95%股份,通过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5%,顺达通主要经营范围为供应链管理,从事货物和技术的一般供应链服务,进出口供应链服务、转口供应链服务、批发与经销业务。

  (二)“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模式

  该模式是将公司直接对供应商采购切换为顺达通向外部采购,再销售给公司,由公司向顺达通开立国内远期信用证,顺达通收到信用证后提交银行操作福费廷(一种信用证买断的融资产品),并按实际账期支付外部供应商货款。

  三、本次授信的必要性

  (一)降低财务成本

  目前,国内面板采购资金需求主要是银行流贷来满足,通过顺达通代理采购则可基于国内信用证融资,可充分利用供应链资源,拓展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二)改善经营性现金流

  国内面板采购付现周期约为30天,通过顺达通代理采购开立国内信用证,可将付现周期调整为180天,大幅延长付现周期,从而改善经营性现金流。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五、本次担保的风险分析

  顺达通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仅用于顺达通为本公司代理采购面板业务提供担保,由本公司向顺达通开立国内信用证,顺达通融资后支付供应商,闭环操作,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和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同意公司为顺达通提供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本次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直接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的额度为人民币963,91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84%。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

  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0-036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绵阳尚诚置业有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为加速盘活公司存量土地资源,聚焦资源支持公司战略搬迁及产业转型升级,同意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的方式以高新区四厂区、七厂区土地及地上厂房对全资子公司绵阳尚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诚置业”)实施增资,增资金额以评估机构对四厂区、七厂区土地及地上厂房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493,571.76万元。增资后尚诚置业的注册资本拟定为2,000万元,增资金额超出注册资本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被增资公司基本情况

  尚诚置业成立于2020年6月2日,是公司以现金方式投资新设的全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注册地绵阳市高新区。公司持有尚诚置业100%股权。

  2、增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拟以四厂区土地、七厂区土地及地上厂房对尚诚置业实施增资。

  公司高新区四厂区、七厂区存量土地资源共计约589亩,其中,四厂区商住地土地面积约413亩,七厂区商住地土地证面积为176亩。四厂区、七厂区地上厂房建筑面积共约57.39万平方米,其中,四厂区地上厂房建筑面积46.63万平米,七厂区地上厂房建筑面积10.76万平米。

  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20〕77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0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四厂区、七厂区土地及地上厂房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含增值税销项税额)为493,571.76万元。

  3、增资方式及增资金额

  根据国有资产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本次增资拟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金额以评估机构对四厂区、七厂区土地及地上厂房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493,571.76万元。增资后尚诚置业的注册资本拟定为2,000万元,增资金额超出注册资本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协议。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绵阳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四厂区、七厂区土地已调整为商业和居住用途,按照市政规划结合公司战略布局,公司计划将相关产业分别搬迁至经开区、集中发展区及安州区长虹工业园。因四厂区、七厂区土地规模较大,房地产开发周期相对较长,结合新工业园建设及产业战略搬迁升级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出让四厂区、七厂区土地,减少资金占用,聚焦资源反哺主业。因土地不能直接实施转让,将土地注入项目公司再行转让项目公司股权为房地产行业通用的合作模式。

  本次增资事宜是为加速盘活公司存量土地资源,聚焦资源支持公司战略搬迁及产业转型升级,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将不会受到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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