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无效1:为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递交核查材料;
2、无效2:为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禁止配售范围;
3、无效3:为根据协会《关于对2019年下半年推荐类网下投资者适当性自查情况予以处理的通知》(中证协发[2020]83号)被注销或暂停资格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