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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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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7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担保人”)已审批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68,530.86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指对尚未偿还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金额)为263,279.0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6.79%。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谨慎投资。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2日、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3日、2019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编号为2019-170、2019-173、2019-179的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担保事项,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生态”、“债务人”)向银行或其他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履行完审批程序后不超过十二个月。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担保、连带责任担保、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以银行或其他机构最终批复为准。为保证后续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对京蓝生态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二、担保发生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京蓝生态向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安支行(以下简称“廊坊银行固安支行”、“债权人”)借款人民币22,300万元,公司为京蓝生态此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36个月,即自2020年6月8日至 2023年6月7日。京蓝生态与廊坊银行固安支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廊坊银行固安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发生前,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对京蓝生态实际担保发生额为0元,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亿元;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对京蓝生态实际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对京蓝生态实际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22,3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7,700万元;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对京蓝生态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额在公司已批准的为京蓝生态提供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被担保方: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3YYX2U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固安工业园区南区通达道、富达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姜俐赜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02日

  营业期限:2016年03月02日至2046年03月01日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态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监测;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发展;销售机械设备;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京蓝生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股权关系:

  ■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2020年6月7日,京蓝生态与廊坊银行固安支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 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37,300 万元,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叁年,自2020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7日。

  2、2020年6月7日,京蓝生态与廊坊银行固安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亿贰仟叁佰万元,期限为36个月,即自2020年6月8日至 2023年6月7日。

  3、2020 年6月7日,公司与廊坊银行固安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折合人民币(大写金额)叁亿柒仟叁佰万元。

  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自2020年6月8日起至2023年6月7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形成的债权(由此签订的一系列合同下称“主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债权人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至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以债权人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履行担保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公司京蓝生态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京蓝生态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和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亦不属于关联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该笔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已审批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68,530.86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指对尚未偿还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金额)为263,279.0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6.79%;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4,862.50万元;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存在诉讼风险的担保金额均为0元,不存在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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