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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4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均按时出席本次监事会,无缺席监事。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全体监事全票通过,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5月29日以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邢庆超先生主持。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昌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向北京农商行昌平支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北京康彻思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为子公司北京康彻思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北清路支行5000万元额度的贷款提供担保。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北京万泰德瑞诊断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为子公司北京万泰德瑞诊断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北清路支行5000万元额度的贷款提供担保。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泰润创新药物基地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子公司北京泰润创新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借款用于项目建设。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5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均按时出席本次董事会,无缺席董事。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全票通过,无反对票和弃权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5月2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人,实参会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钟睒睒先生主持。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昌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向北京农商行昌平支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北京康彻思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为子公司北京康彻思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北清路支行5000万元额度的贷款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王贵强先生、龙成凤女士发表了《关于为子公司北京康彻思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康彻思坦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康彻思坦提供担保的事项,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北京万泰德瑞诊断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为子公司北京万泰德瑞诊断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银行北清路支行5000万元额度的贷款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王贵强先生、龙成凤女士发表了《关于为子公司北京万泰德瑞诊断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万泰德瑞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万泰德瑞提供担保的事项,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泰润创新药物基地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为子公司北京泰润创新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借款用于项目建设。

  董事邱子欣先生、李益民先生为北京泰润创新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贵强先生、龙成凤女士发表了《关于为子公司泰润创新药物基地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认为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泰润创新药物基地提供借款,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期限一年以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及收益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短期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国金证券对万泰生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变更2020年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公司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6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事项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目前尚未开始办理相关业务。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用于购买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及收益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6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投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提升资金经济效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75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8,150.0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6,365.19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31,784.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4月21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518Z001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主要是用于化学发光试剂制造系统自动化技术改造及国际化认证项目、宫颈癌疫苗质量体系提升及国际化项目、营销网络中心扩建项目三个项目的建设,计划使用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

  (三)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严格评估,用于购买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及收益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五) 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 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二)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全部过程均经保荐机构监督。

  (三) 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按会计准则进行核算。

  (四)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五)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属于医药制造行业,生产经营情况比较稳定。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表:

  ■

  (一) 公司不存在大额负债的情形;

  (二) 公司对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 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相关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一)监事会意见

  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全体监事经过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龙成凤女士、独立董事王贵强先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短期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详细意见如下: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7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鉴于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师团队离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拟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多年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共有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总计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8,157.19万元;2019年度业务收入共计105,772.11万元;2019年承担110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11,92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医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工程地产(含环保)、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87.87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 3 年内,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收到 1 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 2017 年 10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 号。除此之外,该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威华股份、迪生力、万润科技等十几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没有兼职情况。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庞红梅,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3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24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曾担任铜陵有色、中旗股份、洽洽食品等多家上市公司质控复核工作,没有兼职情况。

  本期签字会计师:黄慧君,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闽灿坤、古井贡酒、山东航空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没有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并且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审计收费基于审计工作量判断,参照同行业规模相当企业,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上期审计费用为80万元,本期较上期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上市阶段中介机构出具报告种类较多,本期仅为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201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师团队离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拟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多年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

  (二)前后任会计师沟通情况说明

  经公司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就公司拟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2020年度审计业务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情况如下:公司管理层正直和诚信;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不存在意见分歧;不存在与治理层沟通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不存在其他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其他特殊事项。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0 年 6月 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议定审计费用,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变更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拟变更2020年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公司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表决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

  (四)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8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借款对象:北京泰润创新科技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润创新”)

  ●借款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关联方:许学军(泰润创新持股40%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本次交易构成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借款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泰润创新系本公司控股60%的企业,承载创新药物基地建设项目,创新药物基地项目已经被列为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将用于水痘疫苗及新型水痘疫苗的产业化基地。

  为保证项目顺利建设,经泰润创新股东双方友好协商,公司计划借款给子公司泰润创新用于项目建设所需,借款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该部分借款以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资金成本。泰润创新另一方股东许学军愿意以其持有的泰润创新40%股权及相应权益作为担保,确保泰润创新能够归还万泰借款50%部分及相应的资金成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许学军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为子公司泰润创新提供借款用于创新药物基地的建设,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拟实施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许学军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存在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持有泰润创新60%股权,许学军持有泰润创新40%股权,泰润创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许学军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为子公司泰润创新提供借款用于创新药物基地的建设,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姓名:许学军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8号朝阳首府2单元803室

  身份证号:110221197307******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等基本情况:北京手表厂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类别:提供借款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本次借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润创新,系公司与许学军共同投资的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泰润创新60%股权,许学军持有40%股权。泰润创新成立于2007年9月28日,住所为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7号,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研发和生产、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等。

  泰润创新药物基地项目已经被列为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将用于公司水痘疫苗及新型水痘疫苗的产业化基地。为保证项目顺利建设,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泰润创新提供财务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金额及期限:公司拟向泰润创新提供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使用期限自公司将款项付至泰润创新账户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借款支付方式:视泰润创新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分批支付。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借款利息:以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资金成本。

  5、借款的归还:一次性归还本息。

  6、资金用途:专项用于泰润创新药物基地项目等相关和必要的支出。

  7、保证担保:泰润创新股东许学军以其持有的泰润创新40%股权及相应权益作为借款金额50%部分及资金成本做担保,确保泰润创新能够归还万泰借款50%部分及相应的资金成本。

  本次公司拟向泰润创新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该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2.65%,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履约安排

  公司为子公司泰润创新提供借款行为尚未履行,待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视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分步实施。

  四、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目的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泰润创新提供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目的是为了加快项目建设,尽快完成疫苗基地建设。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泰润创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向泰润创新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借款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泰润创新药物基地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本次为公司控股60%的子公司北京泰润创新科技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润创新”)提供借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持有泰润创新40%股权的另一股东许学军为公司的关联方,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泰润创新药物基地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邱子欣、李益民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泰润创新药物基地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龙成凤女士、独立董事王贵强先生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为公司控股60%的子公司北京泰润创新科技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润创新”)提供借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持有泰润创新40%股权的另一股东许学军为公司的关联方,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借款为创新药物基地建设项目专用,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万泰生物整合业务架构、发挥业务协同效应和拓展新的业务范围和利润增长点,增强万泰生物在生物制药领域的持续发展能力,符合万泰生物的股东利益,有利于其长远发展。许学军为本次借款提供了质押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我们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泰润创新药物基地提供借款的事项,同意将该借款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第十六次董事会相关议案之事前认可意见

  (二)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三)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9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2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学院路31号8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4日

  至2020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邱子欣、李益民、许学军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6 月18日(9:00—11:00、14:00—16:00)。

  (三) 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学院路31号。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9528820

  联系传真:010-89705849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学院路31号

  邮编:102206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0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昌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上述两家银行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最终融资金额、用途、形式等后续将与有关银行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1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康彻思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彻思坦”)

  北京万泰德瑞诊断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德瑞”)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合计担保金额10,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概述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北京康彻思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万泰德瑞诊断技术有限公司向债权人北京银行北清路支行分别申请的5,0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进行全额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10,000.00万元。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北京康彻思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子公司北京万泰德瑞诊断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为子公司北京康彻思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和《关于为子公司北京万泰德瑞诊断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对康彻思坦和万泰德瑞提供担保的事项,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北京康彻思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子公司北京万泰德瑞诊断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康彻思坦基本信息

  康彻思坦成立于2009年2月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31号1号楼,为公司100%控股全资子公司。

  康彻思坦主要从事质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营范围:生产医疗器械III类体外诊断试剂;生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康彻斯坦资产总额16,814.16万元,净资产15,564.71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4,832.07万元。截止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康彻斯坦资产总额17,631.64元,净资产16,638.21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754.26万元。

  2、万泰德瑞基本信息

  万泰德瑞成立于2005年6月22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31号,为公司100%持股全资子公司。

  万泰德瑞主要从事生化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服务;销售医疗器械I、II类;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租赁医疗器械;生产Ⅲ类:Ⅲ-6840体外诊断试剂;Ⅱ类:Ⅱ-6840体外诊断试剂;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万泰德瑞资产总额14,255.05万元,净资产11,925.18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698.44万元。截止2020年3月31日,经审计的万泰德瑞资产总额14,112.65万元,净资产12,021.41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4.21万元。

  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康彻思坦、万泰德瑞均为万泰生物100%持股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与北京银行达成的意向,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为北京万泰为万泰德瑞、康彻思坦提供100%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待签署贷款合同时一并约定。在万泰德瑞、康彻思坦不能按时偿还银行借款时,公司负有偿还的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向银行申请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述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王贵强先生、龙成凤女士发表了《关于为子公司北京康彻思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万泰德瑞诊断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康彻思坦、万泰德瑞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康彻思坦、万泰德瑞提供担保的事项,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担保余额54,000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16%。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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