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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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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9年11月1日,甘李在印度注册的国际分类第5类第1649771号“Basugin”商标转让给Lupin Limited.。

  3、专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国内专利授权19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外观设计专利13项,实用新型1项。均处于专利权维持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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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公司“含有分子内伴侣样序列的嵌合蛋白及其在胰岛素生产中的应用”专利已于2018年3月31日期限届满。

  甘李药业所持“甘精胰岛素结晶的制备方法”专利已于2012年4月19日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获得美国和欧盟的专利授权,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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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荷根泽所持“含有分子内伴侣样序列的嵌合蛋白及其在胰岛素生产中的应用”专利已于2018年3月31日期限届满。该专利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先后获得的包括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地区的专利授权亦已期满失效。

  源荷根泽所持“含有分子内伴侣样序列的嵌合蛋白及其在胰岛素生产中的应用”专利为自通化安泰克无偿受让而来,为甘忠如及其研发团队在通化安泰克的职务发明,其他专利均为自主研发取得。

  具体专利转让及实施许可情况如下:

  该专利技术发明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甘忠如,甘忠如及其研发团队自1995年至1998年历时3年开发成功的胰岛素生产新技术,于1998年3月31日由通化安泰克作为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05年4月20日取得授权,授权取得时专利权人为通化安泰克。

  1997年3月10日,通化安泰克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重组人胰岛素技术转让合同书》,并于1997年8月8日签署《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书》,通化安泰克将其研制的重组人胰岛素在中国的生产权和销售权独家转让给通化东宝,通化东宝付给通化安泰克技术转让费和利润提成。通化东宝支付通化安泰克技术转让费2,500万元。

  2005年12月22日,通化安泰克与通化东宝签订《关于技术转让合同的补充协议》,由通化安泰克授权通化东宝使用该专利权,通化东宝每年需向其支付100万元,有效期至2018年3月31日。同时,通化东宝接收通化安泰克的固定资产和技术人员,通化东宝向其支付技术转让费8,000万元,分期支付。

  2006年1月14日,甘李药业与通化安泰克签署了《关于专利权使用等事宜的补充协议》,由通化安泰克授权甘李药业使用该专利权,甘李药业每年需向其支付100万元。该补充协议的原协议是指通化东宝与通化安泰克于1997年3月10日签署的《重组人胰岛素技术转让合同书》及二者于1997年8月8日签署的《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书》。

  2009年10月22日,甘李药业与通化安泰克补充签署了《专利技术许可协议》,许可甘李药业在境内和境外实施该专利生产重组胰岛素类似物,使用或销售实施专利所得到的重组胰岛素类似物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专利许可期限自2000年起至该专利有效期满之日。许可期间,甘李药业每年向通化安泰克支付100万元,自2006年开始支付。

  2011年2月23日,甘李药业、通化安泰克及通化东宝三方签署《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及专有技术授权使用的协议》。本协议签署前,通化安泰克排他性的许可甘李药业实施该专利用于重组胰岛素类似物的生产,排他性地许可通化东宝实施该专利用于重组人胰岛素的生产。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通化安泰克同时许可甘李药业实施该专利,但在协议签署之日起42个月内,不得在境内外销售通过实施该专利所得到的重组人胰岛素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同时许可通化东宝实施该专利,但在协议签署之日起42个月内,不得在境内外销售通过实施该专利所得到的重组胰岛素类似物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根据通化安泰克分别与通化东宝和甘李药业签署的《关于专利权使用等事宜的补充协议》,通化东宝及甘李药业各自将剩余年度的专利维持费800万元一次性支付予通化安泰克。

  2012年8月28日,通化安泰克与源荷根泽签署了《专利权转让协议》,将其拥有的“含有分子内伴侣样序列的嵌合蛋白及其在胰岛素生产中的应用”专利(专利号:ZL98813941.3)及其对应的在境外申请的专利权转让予源荷根泽,转让生效后,源荷根泽成为该专利的所有权人,并享有与专利有关的一切权利。上述转让于2012年12月17日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2012年9月13日,该专利原许可方通化安泰克、许可方源荷根泽、以及被许可方甘李药业与通化东宝四方签署了《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及专有技术授权使用的协议》。协议许可甘李药业实施专利重组人胰岛素专有技术及重组胰岛素类似物专有技术,但自2011年2月23日起42个月内,甘李药业不得在境内外销售通过实施专利和重组人胰岛素专有技术所得的重组人胰岛素的中间体、原料及制剂;许可通化东宝实施专利重组人胰岛素专有技术及重组胰岛素类似物专有技术,但自2011年2月23日起42个月内,通化东宝不得在境内外销售通过实施专利和重组胰岛素类似物专有技术所得的重组胰岛素类似物的中间体、原料及制剂。上述专利许可合同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备案号:2013990000115)。上述约定的42个月限制期限已于2014年9月届满,发行人、通化东宝在2018年3月30日专利有效期届满前,均有权实施“含有分子内伴侣样序列的嵌合蛋白及其在胰岛素生产中的应用”专利、重组人胰岛素专有技术及胰岛素类似物专有技术,并在境内外销售通过实施上述专利、重组人胰岛素专有技术、胰岛素类似物专有技术得到的胰岛素类似物、重组人胰岛素的中间体、原料及制剂。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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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特许经营权情况

  1、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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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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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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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未做有效期规定。

  4、药品注册批件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国内药品注册批件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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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医疗器械注册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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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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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甘忠如先生除控股甘李药业外,还投资了下述企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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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06年3月至2012年4月英属安泰克持有通化安泰克51%股权,此外英属安泰克无对外投资,没有实际业务经营。

  甘李药业与上述公司不存在业务重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与甘李药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存在的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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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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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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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甘忠如、王大梅、宋维强、都凯、梁颖宇、曹彦凌为发行人现任董事;孙彦、何艳青、郑国钧为发行人独立董事;杨劲辉、杨普、王嘉鑫为发行人现任监事;甘忠如、王大梅、宋维强、都凯、邹蓉、宁军军为发行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张颖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董事,姜俊华、周兵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刘丹旭、何彤、高宗鹏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监事,邹晖、王旭州、张颖、刘畅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前述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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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6、曾经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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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体现为接受劳务、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度、2018年和2019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别为546.69万元、544.61万元和1.672.79元。2019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发放特别奖励的议案》,鉴于甘忠如先生在经营管理方面做出的重大贡献,向其发放特别奖励,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100万元(税前)。因此2019年董监高薪酬较高。

  2、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4年12月18日,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贷款行”)签订了《非承诺性融资协议》,最高融资额合计为等值美元15,000,000.00元,2015年3月11日,公司与贷款行签订《非承诺性融资协议》的协议修改,将最高融资额修改为等值人民币93,000,000.00元,融资的最长期限为36个月。甘忠如于2014年12月18日签署保证函为上述融资协议项下的债务向贷款行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融资协议项下发生借款人民币3,079.19万元。

  (四)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甘李药业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或者按照使甘李药业或非关联股东受益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甘李药业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甘李药业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甘李药业当时的有效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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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董事的简历如下:

  甘忠如先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男,194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毕业于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1974年至1983年任职于北京大学;1983年至1987年,于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1987年至1995年任职于美国默克制药公司;1995年自美国默克制药公司离职后至2012年任通化安泰克董事长兼总经理;1994年至2007年任美国安泰克执行董事;2006年至2012年任英属安泰克执行董事;1998年,开始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至今,兼任旭特宏达执行董事、鼎业浩达执行董事、经理;2012年至今,兼任源荷根泽董事长、经理,兼任恩多杰尼科斯董事长。

  王大梅女士: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制药工程专业。1995年至2002年,任通化安泰克研究与质量管理经理;2002年至2005年,任公司医学注册经理;2005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1年至今,兼任弘达兴盛董事长、经理;2012年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宋维强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MBA,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2005年至2010年,担任公司商务经理、全国商务经理;2011年至2012年,担任公司商务总监;2013年至今,担任公司商务部总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5年至今,兼任江苏甘李药业董事长;2015年至2017年1月,兼任江苏甘李药业总经理;2016年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至今,担任山东甘李药业董事长。

  都凯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英国拉夫堡大学。2000年至2002年,任职于大连天源工业有限公司,担任客户主任;2005年至2006年,任职于北京吉百利有限公司,担任客户主任;2007年至2008年任职于德国LDD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任分公司总经理;2008年至今,担任公司国际部总监;2010年至2015年,担任公司监事;2012年至今,兼任恩多杰尼科斯董事;2014年至今,兼任美国甘李董事会主席;2015年至今,兼任江苏甘李药业监事;2016年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0年至今,担任甘李新泽西控股董事、甘李新泽西生产董事。

  梁颖宇女士:公司董事,女,1970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硕士研究生,毕业于美国斯坦福大学商学院。曾任美国Pacific Rim Ventures公司的投资合伙人。2010年至2012年任启明维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合伙人,2013年至今,担任启明发展(香港)有限公司的主管合伙人兼董事,目前同时兼任生原控股有限公司、南通联亚药业有限公司、浙江诺尔康神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启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再鼎医药(上海)有限公司、Aether Corporate Ltd.、康希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千麦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锡蕾明视康科技有限公司、缔脉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长和系国际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和瑞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先通国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杰(苏州)转化医学研究有限公司、科越医药(苏州)有限公司、杭州诺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曜影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科脉(成都)医学科技有限公司、Insilico Medicine、Endonom Medical Holding Corporation和青年企业家发展局的董事。2009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曹彦凌先生:公司董事,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毕业于Middlebury College。2006年7月至2007年11月,任职于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2月至2011年1月,于General Atlantic LLC.担任高级投资经理;2011年至今,担任博裕资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至2014年,担任上海东方希杰商务有限公司的董事;2014年至今,担任北京贝瑞和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WuXi Biologics(药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WuXi Biologics Holdings Limited董事;2016年至今,担任WuXi Nextcode Genomics Inc.、WuXi Nextcode Holdings Limited、New WuXi Life Science Investment Limited及伽玛星医疗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今,担任Viela Bio Inc.及Curon Biopharmaceutical limited董事;2019年至今,担任Genesis Medtech Group Limited、Ocumension Therapeutics及天津瑞奇外科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彦先生:公司独立董事,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毕业于日本东京大学。曾任日本综研化学株式会社研究员,曾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二等奖、YAYABEC Award(亚洲青年生化工程师学会奖),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天津市劳动模范。1993年至今,任天津大学教授;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孙彦不属于党政领导干部,其担任发行人的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等中组部、教育部办公厅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规定。

  何艳青女士:公司独立董事,女,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2008年至今,任职于北京金华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审计助理、项目经理职务;2019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郑国钧先生:公司独立董事,男,1968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医学科学院。1998年至2000年在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0年至2001年在法国科学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2年至今,任北京化工大学教授;2019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郑国钧不属于党政领导干部,其担任发行人的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等中组部、教育部办公厅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规定。

  (二)监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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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监事的简历如下:

  杨劲辉先生: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工程师职称,毕业于吉林大学。1995至2002年,于通化安泰克历任发酵部、采购部、工程部员工;2002年至今,担任公司审计合规部高级经理;2019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杨普先生: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毕业齐齐哈尔大学。2016年至2017年,于石家庄市油漆厂担任研发助理;2017至2019年,担任公司精馏车间主管;2019年1月至11月,担任公司政府事务部主管。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事务部主管。2019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王嘉鑫女士:女,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5年加入公司,现任档案管理员;2019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共有6名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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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甘忠如先生:公司总经理,参见本节“一、(一)董事”。

  王大梅女士:公司副总经理,参见本节“一、(一)董事”。

  张颖女士:公司副总经理,参见本节“一、(一)董事”。

  宋维强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参见本节“一、(一)董事”。

  都凯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参见本节“一、(一)董事”。

  邹蓉女士: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MBA,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5年至2007年,任职于北京奥蓝泰生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07年至2017年,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宁军军先生: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东华大学。2004年至2008年,任职于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办会计;2008年至2010年,任职于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0年至2011年,任职于中国天一药业集团,担任内控部长、CFO助理;2011年至2019年,任职于四环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集团核算与分析总监;2019年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甘忠如、王大梅,简要情况见本节“(一)董事”。

  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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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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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持股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19年在本公司及关联企业领取收入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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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甘忠如直接持有本公司35.06%的股份;同时,甘忠如持有旭特宏达64.53%的股权,旭特宏达持有本公司9.40%的股份。因此,甘忠如合计控制本公司44.4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十、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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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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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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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号),发行人编制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经发行人会计师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234813_A02号)。报告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内容、金额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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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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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的本公司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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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资产规模随之迅速增长,公司总资产由2017年末的374,335.47万元增长至2019年末的602,668.10万元,增长了61.00%。公司资产构成中,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维持相对稳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整体流动性资产规模逐年上升。2012年底公司的胰岛素产业化项目投入建设,随着工程建设的推进及与之配套的机器设备的陆续购置,公司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出现了大幅增加并逐步转入固定资产,从而使得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资产总额由2017年末的177,308.00万元增加至2019年末的291,658.28万元。

  2、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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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增长,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亦随之增长。公司销售保持良好态势。2019年度,公司销售收入和净利润有所增加,主要由于胰岛素制剂产品销量有所增加。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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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系胰岛素系列产品销售收入。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与Sandoz AG(山德士)特许经营权转让在当年的分摊收入7,785.01万元。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偶发材料销售收入、子公司甘甘科技向第三方提供的胰岛素注射器生产相关的咨询服务收入等。

  2018年12月18日,甘李药业与Sandoz AG(山德士)签署《生产及供应协议》。协议约定,在合同期限内甘李药业授予Sandoz AG(山德士)在美国、加拿大、欧洲等特定区域内排他性获得重组甘精胰岛素注射液、重组赖脯胰岛素注射液及门冬胰岛素的销售权。Sandoz AG(山德士)向甘李药业支付三款产品预付特许经营权转让款共2,300万美元。根据甘精胰岛素注射液、重组赖脯胰岛素注射液及门冬胰岛素欧美临床研发项目开展进度,公司确认2019年特许经营权转让收入7,785.01万元,将剩余8,218.01万元计入预收特许经营权转让款。此外,Sandoz AG(山德士)根据甘精胰岛素注射液、重组赖脯胰岛素注射液及门冬胰岛素欧美临床研究项目的里程碑完成情况向甘李药业额外支付里程碑费用,并在三款产品上市后向甘李药业支付销售利润分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加,主要原因如下:

  (1)国内糖尿病患病率持续快速增长,对糖尿病治疗药物的需求逐步提高。

  近年来,国内糖尿病患病率亦呈逐渐攀升趋势。根据IDF公布的数据,2015年中国糖尿病患病人数约为1.10亿人,中国已成为全球糖尿病患病人数最多的国家;与此同时,糖尿病患者数量仍在持续快速增长。IDF预测2040年中国糖尿病患病人群数量将达到1.51亿人。我国胰岛素市场增长速度也超过了全球平均增速。仅临床用药市场中,国内胰岛素市场规模就由2009年的34.8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65.6亿元。国内糖尿病患病率持续快速增长,为公司胰岛素快速增长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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