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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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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0-03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5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0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洪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名,现场出席董事3名,董事长洪崎,董事郑万春、彭雪峰现场出席会议;电话连线出席董事12名,副董事长张宏伟、卢志强、刘永好,董事史玉柱、吴迪、宋春风、翁振杰、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刘宁宇、田溯宁通过电话连线参加会议。应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9名,实际列席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关于提名高迎欣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高迎欣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本公司董事会委托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将本决议事项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高迎欣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任职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董事会关于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高迎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附件:

  1、高迎欣先生简历;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高迎欣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

  

  附件1:

  高迎欣先生简历

  高迎欣先生,1962年出生,2020年5月加入本行,任党委书记。高先生为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加入本行前,自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2016年12月至2018年1月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执行董事,2015年3月至2018年1月担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5年2月至2018年1月担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5年2月至2015年3月担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副总裁,2004年7月至2005年2月担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1999年6月至2004年7月担任中国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担任中国银行总行信贷业务部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高先生于1986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获颁工学硕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附件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高迎欣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提名高迎欣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关于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高迎欣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 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田溯宁

  2020年6月  日

  证券代码:600016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优先股代码:360037  公告编号:2020-03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9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将于2020年6月29日举行。

  受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委托,作为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份的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在2020年6月5日向股东大会召集人提出《关于选举高迎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临时提案》。根据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列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选举高迎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上述议案为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且仅需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审议,无需优先股股东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5月1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6月29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28号民生银行东门一层第三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9日

  至2020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为2020年5月29日。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0年3月30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5月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0年5月7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6月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2020 年 5 月 8 日、2020年6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另行发出,请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0、11、12、15、16、17、1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7、8、9、11、12、15、17、18、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

  附件:

  1、关于选举高迎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

  关于选举高迎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年6月5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高迎欣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受本公司董事会委托,作为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投资有限公司),现建议股东大会选举高迎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高迎欣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任职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生效。高迎欣先生简历如下:

  高迎欣先生,1962年出生,2020年5月加入本行,任党委书记。高先生为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加入本行前,自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2016年12月至2018年1月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执行董事,2015年3月至2018年1月担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5年2月至2018年1月担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5年2月至2015年3月担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副总裁,2004年7月至2005年2月担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1999年6月至2004年7月担任中国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担任中国银行总行信贷业务部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高先生于1986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获颁工学硕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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