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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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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0-023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5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张家港农商银行七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颖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_34_人,代表股份_751,120,400_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07,576,275_股的41.5540 %_。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6_人,代表股份_748,218,3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3935 %_;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_人,代表股份2,902,0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60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3)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4)江苏联峰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5)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6)江苏新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

  (7)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

  (8)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关联自然人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发行金融债券方案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方案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十七)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季颖、吴开、黄勇斌、张平、朱建红、何胜旗、周建娥、陈建兴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新任董事任职资格须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其任职时间从获得核准之日起计算,连选连任董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十八)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李晓磊、金时江、裴平、王则斌、杨相宁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任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须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其任职时间从获得核准之日起计算,连选连任独立董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十)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选举陈玉明、蒋正平、高福兴、李兴华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十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其中,关联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联峰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郁霞秋、黄和芳、季颖依法对议案(九)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联峰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郁霞秋、黄和芳、季颖、顾晓菲、张平依法对议案(十)中对应子议案回避表决。

  以上第(十七)、(十八)、(二十)项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以上第(二十三)项属于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四、议案表决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单位:股

  ■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就上述议案中部分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公司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单位:股

  ■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就上述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公司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钱大治、林惠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0-024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5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应参会董事13名,实际参会董事13名。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董事季颖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季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季颖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行长的议案》;

  聘任吴开先生为公司行长,按规定须经银监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在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吴开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行长的议案》;

  (一)聘任黄勇斌先生为公司副行长;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聘任郭卫东先生为公司副行长;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聘任孙瑜女士为公司副行长;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聘任陆亚明先生为公司副行长;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聘任沙健健先生为公司副行长。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聘任陶怡女士为公司副行长。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简历详见附件。

  按规定新聘任的副行长须经银保监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在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行长助理、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的议案》;

  (一)聘任张建文先生为公司行长助理。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聘任武甲强先生为公司行长助理。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聘任杨诗林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聘任王自林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规定须经银保监部门核准任职资格的,在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行职责。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张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56962839

  联系传真:0512-56968022

  电子邮箱:office@zrcbank.com

  通信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邮政编码:215600

  张平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内审、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一)聘任黄艳女士为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聘任白峰先生为内审部门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聘任杨诗林先生为公司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任职,任期三年。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陶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56961859

  联系传真:0512-56968022

  电子邮箱:lucia_tao@sina.com

  通信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邮政编码:215600

  陶鹰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八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农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金融伦理与合规委员会。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季颖、吴开、金时江、李晓磊、黄勇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季颖为主任委员。

  (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杨相宁、张平、王则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杨相宁为主任委员。

  (三)风险管理委员会。吴开、季颖、黄勇斌、金时江、王则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吴开为主任委员。

  (四)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李晓磊、季颖、裴平、吴开、王则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李晓磊为主任委员。

  (五)审计委员会。王则斌、李晓磊、张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则斌为主任委员。

  (六)三农委员会。金时江、吴开、黄勇斌、裴平、张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农委员会委员,金时江为主任委员。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张平、吴开、王则斌、杨相宁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张平为主任委员。

  (八)金融伦理与合规委员会。裴平、季颖、吴开、陈建兴、杨相宁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金融伦理与合规委员会委员,裴平为主任委员。

  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从其就任董事之日起正式履职,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行长授权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

  附件:

  简历

  季颖先生:

  196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审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张家港市(沙洲县)审计局办事员、副股长、副科长、科长、副局长,张家港农信社联合社总稽核、副主任,本行党委副书记、行长、董事、副董事长。现任本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目前,季颖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季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开先生:

  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江阴市澄江信用社员工,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资金运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江阴农村商业银行申港支行行长,金融同业部总经理,江阴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董事、副行长。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吴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开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勇斌先生:

  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常熟市谢桥信用社员工,常熟市琴南信用社主任助理,常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务核算办事员、经理助理,常熟农村商业银行白茆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常熟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中心总经理,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行长助理兼小额贷款中心总经理,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兼小额贷款中心总经理,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现任本行董事、副行长。

  截至目前,黄勇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勇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卫东先生:

  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昆山市周庄农村信用社办事员、副主任,昆山市前进路农村信用社主任,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兼营业部总经理、副行长。现任本行副行长。

  截至目前,郭卫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郭卫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瑜女士:

  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张家港支行柜员、稽核科科员,本行后塍支行柜员,总行营业部柜员、客户经理,本行杨舍支行副行长,本行个人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本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现任本行副行长。

  截至目前,孙瑜女士持有公司股票5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陆亚明先生:

  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张家港农村信用联社合兴信用社记账员、信贷员,本行合兴支行副行长、副行长(主持工作),本行授信评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信贷管理部总经理,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现任本行副行长。

  截至目前,陆亚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陆亚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沙健健先生:

  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启东市茅家港信用社出纳、会计,启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会计、信贷员,启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务科办事员,启东市北新信用社内勤主任,启东市民主信用社主任,启东农村商业银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启东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本行副行长。

  截至目前,沙健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沙健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陶怡女士:

  198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常熟农商行小额贷款中心员工、主管、技术顾问、团队督导、业务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无锡滨湖兴福村镇银行副行长。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小微金融事业部总经理、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陶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陶怡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建文先生:

  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张家港市农村信用联社东莱信用社出纳会计,张家港市农村信用联社东莱信用社信贷员,张家港市农村信用联社东莱信用社主任助理,本行东莱支行副行长,本行东莱支行行长,本行通州支行、南通支行行长、南通分行行长。现任本行行长助理、营业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建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建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武甲强先生:

  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灌南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综合柜员、信贷内勤、办公室副主任,江苏省联社办公室综合秘书、行政机要团队经理助理,省联社团委书记。现任本行行长助理(挂职)。

  截至目前,武甲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武甲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诗林先生:

  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连云港人民银行信贷科、资金市场科办事员,外汇管理局连云港分局,连云港银监分局监管二科科员,连云港银监分局统计信息科副科长,连云港银监分局合作科副科长、科长,本行合规管理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战略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本行首席风险官兼战略管理部总经理、合规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杨诗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诗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自林先生:

  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农行张家港市支行鹿苑办事处记账员,农行张家港市支行西张办事处主办会计,农行张家港市支行营业部管库员,农行张家港市支行科技部技术员,张家港市农村信用联社信息电脑科副科长、科长,本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本行科技部总经理。现任本行首席信息官。

  截至目前,王自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自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平先生:

  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张家港农村信用联社合兴信用社办事员,张家港农村信用联社监察审计科办事员、副科长,本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本行办公室主任兼行政后勤部总经理,本行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本行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白峰先生:

  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审计师。历任张家港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港区信用社柜员、客户经理,本行计划信贷科信贷管理岗,本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小微企业信贷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本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本行凤凰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凤凰支行行长。现任本行监事、审计部总经理、监察室主任和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白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49,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白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艳女士:

  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经济师职称。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张家港支行国际业务部外汇会计、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兼外汇会计管理岗、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专职贷款审批人,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评审经理,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合规管理部副总经理兼会计合规管理岗、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信贷管理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本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黄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陶鹰女士:

  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会计师,中级(金融)经济师,取得沪深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助理会计、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原SH.600273)证券部证券事务代表,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陶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陶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0-025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5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监事顾晓菲女士主持。本公司应参会监事6名,实际参会监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长的议案》;

  选举顾晓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换届时止。

  顾晓菲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下设两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一)监督委员会。蒋正平、白峰、高福兴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蒋正平为主任委员。

  (二)提名委员会。陈玉明、顾晓菲、李兴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陈玉明为主任委员。

  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换届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

  附件:

  顾晓菲女士

  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张家港市金属材料总公司派驻苏州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员,张家港物资储运总公司驻苏州中辰期货公司风险总监,中国银行张家港支行国际业务部、公司部大客户经理,本行计划资金部职员、副总经理,本行金城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本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金融同业部总经理、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公司副行长。现任本行监事长、纪委书记,安徽休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持有公司股票313,2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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