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朱曦、李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朱曦、熊海云、李东计划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7,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详见2020年1月3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20-00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2020年5月6日,鉴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披露《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股份减持进展公告》【详见2020年5月6日巨潮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20-020】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及高管人员朱曦、李东出具的《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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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期间内,公司董事熊海云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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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2、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本次减持的董事及高管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