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编号:临2020-021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2020年3月21日,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上海绿庭科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庭科创”)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14,222,64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公告编号:2020-005)。截止本公告日,计划期内绿庭科创累计已减持1,39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65%,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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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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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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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情况
2020年6月1日,公司收到绿庭科创及一致行动人绿庭(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庭香港”)因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已达到公司总股本5%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绿庭科创及一致行动人绿庭香港自2015年1月22日至2020年6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5,656,098股,累计减持比例为5%。历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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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绿庭香港于2019年2月14日通过申万宏源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买入公司B股35,000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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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至2016年2月7日实施了股份回购,于2016年2月16日办理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从713,200,000股减少至711,132,100股。
三 、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述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绿庭科创及一致行动人绿庭香港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4、本次权益变动后,绿庭科创仍在其最近一次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将督促其遵守相关承诺及减持有关规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编号:临2020-022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场所及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迁入新址办公,办公地址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2501室”变更为“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555号绿洲大厦附楼”,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1、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555号绿洲大厦附楼
2、邮编:200051
3、投资者联系电话:021-52716027
公司注册地址、网址、电子邮箱等其他信息均保持不变,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绿庭投资/绿庭B股
股票代码:600695/90091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绿庭科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奉浦大道111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555号1209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6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庭投资”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绿庭投资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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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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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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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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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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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绿庭科创和一致行动人绿庭香港均由自然人STEPHANY NAIFEN YU(俞乃奋)女士控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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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其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绿庭科创于2020年3月21日通过绿庭投资对外披露减持计划,自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数不超过14,222,642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绿庭科创完成减持1,397,300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减持绿庭投资股份。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未完成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其他减持绿庭投资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12个月内有其他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36,894,304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7%。一致行动人持有144,210,568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22%,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35,497,004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99%。一致行动人持有111,661,77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5.70%,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股份已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自2015年1月22日至2020年6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35,656,098股,累计减持比例为 5%。历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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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绿庭香港于2019年2月14日通过申万宏源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买入B股35,000股。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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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市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至2016年2月7日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注销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从713,200,000股减少至711,132,100股。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绿庭香港和绿庭科创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权利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除第四节所述的买卖上市公司股份而导致本次权益变动外,无其他买卖绿庭投资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及其一致行动人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绿庭科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乃奋
签署日期:2020年6月1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绿庭(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乃奋
签署日期:2020年6月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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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绿庭科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绿庭(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乃奋
日期: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