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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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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开通与旗下部分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6月4日起,开通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519505,B类份额:519506)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一、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则G=0;

  H 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 为申购补差费。

  举例:一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将持有7日(含)以上、30日以下的10,000份海富通量化前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转换到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假设转换申请日海富通量化前锋股票A类和海富通货币A类份额净值分别为1.100和1.000元,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75%,相应的该笔转换所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有:

  A=[B×C×(1-D)/(1+H)+G]/E

  =[10,000×1.100×(1-0.75%)/(1+0%)+0]/1.000=10,917.50份

  F=B×C×D=10,000×1.100×0.75%=82.50元

  J=0

  即,该投资者承担82.50元赎回费,将获得10,917.50份海富通货币A类基金份额。

  特别提示:上述基金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资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3、办理时间

  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赎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 适用基金范围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可办理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与本公司旗下海富通量化前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量化前锋股票”,含A 类和C 类)、海富通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中证500增强”,含A 类和C 类)的相互转换业务。

  三、可办理转换业务的本基金销售机构

  自2020年6月4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直销中心办理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四、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换出基金及拟转换入基金的销售。

  (2)单笔转换入申请不受转换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限制。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基金转换将导致其在该销售机构所持有的剩余基金份额低于规定限额的(具体限额参见相关公告和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应申请一并转换。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上述基金的单笔转换申请份额最低为10份。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换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换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转换申请将确认为失败。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换出、转换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5)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6)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时(具体比例以转换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为准),可能会视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并部分确认时,基金转换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换出或部分转换出,并且对于基金转换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确认比例。在转换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换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持有人对转换入基金的份额持有期限自转换入确认之日算起。

  (8)转换和赎回业务均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能进行转换。

  (2)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转换事项予以说明。

  (3)投资者欲了解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海富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

  §1  重要提示

  海富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297号《关于准予海富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2018年11月30日正式生效。截至2020年3月25日,本基金已经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鉴于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2020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公司网站刊登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0年3月27日,并于2020年3月28日进入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3月27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297号《关于准予海富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为海富通聚丰纯债(基金代码:006472)。《海富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1月30日正式生效,共募集300,201,474.06份基金份额。截至2020年3月27日,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0年3月27日,清算期间为2020年3月28日至2020年4月27日。

  §4财务报告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0年03月27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20年03月27日,基金份额净值1.0423元,基金份额总额277,336.22份。

  4.2利润表

  会计主体:海富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间: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03月2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

  注:本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211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基金财产分配

  本基金自2020年03月28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本次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金额248.46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交所最低结算备付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初第2个工作日对最低结算备付金进行调整,本基金已于2020年4月2日全部收回结算备付金248.46元。

  5.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金额3,031.25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所结算保证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初第2个工作日对存出保证金进行调整,本基金已于2020年4月2日全部收回存出保证金3,031.25元。

  5.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以下债券:

  ■

  截至2020年4月27日(本次清算期结束日),上述债券已全部卖出,卖出总金额38,050.95元,其中包含应收利息969.48元,卖出净价金额37,081.90元,交易费用0.43元。

  5.1.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1,081.17元。其中应收活期银行存款利息为120.31元,应收备付金利息为0.07元,应收保证金利息金额为0.98元,应收债券利息959.81元。应收债券利息已于卖出债券时收回,应收活期银行存款利息、应收备付金利息和应收保证金利息预计于2020年6月22日结息时收回。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41,171.36元,已于2020年03月30日支付。

  5.2.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23.80元,已于2020年04月02日支付。

  5.2.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7.90元,已于2020年04月02日支付。

  5.2.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1,899.15元,已于2020年04月20日支付。

  5.2.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204,346.81元,其中包括:

  5.2.5.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费30.93元,已于2020年03月30日支付。

  5.2.5.2本基金应归还公司垫资款18,315.88元,将根据实际发生费用支付情况进行处置。

  5.2.5.3 应付截止2019年末审计费66,000.00元,将在收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发票后支付。

  5.2.5.4应付截止2019年末信息披露费120,000.00元,将在收到报社发票后支付。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

  注:

  (1)利息收入金额563.07元,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计提的自2020年3月28日至2020年4月27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以及持有债券的利息收入。

  (2)债券变现损益为本次清算期间债券资产卖出金额扣除截止变现日应收债券利息后,与最后运作日估值金额的差额。

  (3)其他收入为赎回费收入。

  (4)交易费用为本次清算期间债券资产变现所产生的交易费用。

  5.4 清算费用

  根据本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相关约定,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属于清算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本基金清算期间发生的交易费用、银行汇划手续费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情况

  ■

  注: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0年03月27日, 最后运作日交易申请的确认日为2020年03月30日。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0年04月27日,本基金剩余财产268,804.70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0年04月28日)至托管账户销户之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将在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完关于清算备案的程序后,先将本基金托管账户内现金资产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待托管账户销户后,再将本基金剩余财产全部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所有剩余财产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5.6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分配。待基金托管账户销户后,基金管理人将对剩余资产进行最终分配,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海富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3月2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海富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海富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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