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航发航材院”)持有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中航高科”)股份87,972,3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151%。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航发航材院减持计划期尚未届满,中国航发航材院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计13,899,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78%,已提前完成减持计划。目前中国航发航材院仍持有本公司74,072,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73 %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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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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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