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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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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0-039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公司独立董事慕福君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总工程师李毓良先生、副总裁张瑾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银行融资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供销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一项、第十一项和第十二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政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福玲、柴永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0-040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工会委员会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工会主席于学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工会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全体职工代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冯帆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冯帆女士将与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冯帆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O年六月一日

  附件:

  冯帆,女,汉族,生于1991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黑龙江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学位,曾荣获七台河市“女职工创新工作室”负责人荣誉称号、七台河市“第八届青年科技奖”、七台河市新兴区“优秀共产党员”。自2016年7月毕业后一直就职于七台河宝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2016年7月至2017年1月,任七台河宝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物理法石墨烯中试车间主任工程师,2017年2月至2018年5月任七台河宝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石墨烯物理剥离车间主任,2018年6月-2019年12月任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副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2020年1月至今任七台河宝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0-041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2020年5月27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焦云先生主持,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十一项议案,会议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选举焦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完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决议,选举焦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完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董事长焦云先生、独立董事于成先生、独立董事王雪莲女士,由独立董事于成先生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为:董事长焦云先生、独立董事杨忠臣先生、独立董事于成先生,由董事长焦云先生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杨忠臣先生、独立董事于成先生、独立董事王雪莲女士,由独立董事王雪莲女士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董事长焦云先生、董事李清涛先生、董事秦怀先生、董事王维舟先生、董事常万昌先生、董事焦强先生、独立董事杨忠臣先生、独立董事于成先生、独立董事王雪莲女士,由独立董事杨忠臣先生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聘任李清涛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李清涛先生为公司总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聘任王维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王维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聘任秦怀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李清涛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秦怀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聘任王维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李清涛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王维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聘任常万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李清涛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常万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聘任李毓良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李清涛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李毓良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级,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李毓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聘任边兴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安全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李清涛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边兴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安全总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边兴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公司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改造》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0-043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

  四、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六月一日

  附件:

  李毓良  男,汉族,出生于1972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1991年9月至2006年5月任勃利县化肥厂工人、车间主任、生产部长,2006年5月至2009年5月任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技术员、技术部长、总工程师,2009年5月至2014年6月任七台河宝泰隆圣迈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工程项目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12月宝泰隆新材料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七台河煤化工事业部总工程师、30万吨/年焦炭制稳定轻烃项目总工程师,2016年12月至今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边兴海  男,汉族,出生于1973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齐齐哈尔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8月至2000年7月任中煤龙化甲醇生产车间副、主操、班长;2000年7月至2004年6月任中煤龙化甲醇生产车间技术员;2004年6月至2005年4月任中煤龙化甲醇生产技术科生产科长;2006年4月至2008年3月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8年3月至2019年11月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总监。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0-042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2020年5月27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1日以现场和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监事3人,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一项议案,会议及参加会议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张瑾女士主持,在事前已与各位监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选举张瑾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成员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完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讨论决定,选举张瑾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O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0-043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

  (转型升级)项目改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改造

  ●投资金额:2.472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目前已经建设完成,进入试生产阶段,后续改造不涉及立项、土地、环评等政府机构批复,但如果国家及地方政策出现变化,改造中涉及上述事项如需重新审批,存在可能未获得批准或延期批准而影响项目改造的风险;项目改造完成后,存在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市场需求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本次项目改造资金来源为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充,存在自有资金短缺导致改造时间延长的风险

  一、本次项目改造概述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4年4月14日、2016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将公司建设的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截至2019年11月12日,该项目轻烃工段已产出产品,经公司初步检测,产品指标基本达到预期标准,该工段正式进入试生产阶段。

  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在2013年12月完成,开工建设在2014年6月,距离现在已六年多,项目建成试运行期间发现部分工艺技术已落后;同时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以及去产能政策的不断深入,钢铁、焦炭市场也发生了变化,煤钢行业市场正逐步规范,部分市场竞争力弱的企业退出市场,焦炭市场需求显著提高。为适应焦炭市场供需变化、改进项目中工艺落后技术,使项目加工原料更多样(原料由化工焦变为化工焦、无烟煤块和无烟煤棒三种),公司决定对项目进行改造,本次项目改造总投资金额为2.472亿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0-041号公告,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项目改造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改造

  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

  3、建设周期:预计16个月

  4、项目投资金额:2.472亿元

  5、项目改造装置:增建60万吨/年型煤装置,投资金额1.34亿元;造气循环水处理(汽提)装置,投资金额0.32亿元;气体净化工段(低温甲醇洗)增加预洗装置,投资金额0.12亿元;酸性气回收(硫回收)装置,投资金额0.28亿元;改造中不可预见费用以20%计算,合计投资金额2.472亿元。

  6、生产规模:60万吨/年型煤,甲醇(中间产品)60万吨/年,稳定轻烃30万吨/年,LPG4.137万吨/年,重质芳烃3.381万吨/年

  7、投资和运营主体: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资金来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充

  三、本次项目改造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进行改造能解决该项目依赖和占用公司现有焦化装置产能的瓶颈,在现有焦化装置产销平衡的情况下,可以满负荷生产冶金焦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项目改造完成后,能丰富产品结构,并将原材料由化工焦变为化工焦、无烟煤块和无烟煤棒三种,使项目加工原料更多样,降低了公司生产运营成本,同时,公司可根据产品、原材料市场行情、自供率等情况选择效益最大化生产方案,减少或避免了行业周期波动或其他不利因素造成的产能闲置,避免依赖单一市场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有效提高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改造期间,该项目不会产生收益,对公司原有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时项目改造期间相应固定资产转为在建工程,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四、本次项目改造的风险分析

  公司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目前已经建设完成,进入试生产阶段,后续改造不涉及立项、土地、环评等政府机构批复,但如果国家及地方政策出现变化,改造中涉及上述事项如需重新审批,存在可能未获得批准或延期批准而影响项目改造的风险;项目改造完成后,存在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市场需求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本次项目改造资金来源为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充,存在自有资金短缺导致改造时间延长的风险,公将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改造项目建议书。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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