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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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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0-031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蒲丽丽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根据《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蒲丽丽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0-040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公司现有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予以修订,修订方案如下:

  ■

  除修改以上条款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0-032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分别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财政部分别于 2019 年4月30日和 2019 年9月19日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9〕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采用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 和 2019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9〕的通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的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4、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5、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新发布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0-033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鉴于公司经营业绩、股本规模及公司业务发展等因素,已提议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0,000,000股,公司决定对现有的《公司章程》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上述修订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前提,待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 其他公司章程修改部分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公司现有的《公司章程》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或其指定经营层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0-034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公司现有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予以修订,修订方案如下:

  ■

  除修改以上条款外,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0-035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公司现有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予以修订,修订方案如下:

  ■

  除修改以上条款外,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0-036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公司现有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予以修订,修订方案如下:

  ■

  除修改以上条款外,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0-037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公司现有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予以修订,修订方案如下:

  ■

  除修改以上条款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0-038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公司现有的《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予以修订,修订方案如下:

  ■

  除修改以上条款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0-039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公司现有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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