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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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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102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于2019年8月31日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报告中提及的张家港保税区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盛建设)的诉讼,已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19)苏0582民初1871号《民事判决书》。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19 )苏0582民初1871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一)、本次判决的基本情况

  原告:张家港保税区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一: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二: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原告与二被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百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1、解除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3项施工合同。

  2、被告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22,958,665.04元及利息,被告二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原告在工程款22,944,665.04元范围内,对案涉工程的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0,847.0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合计185,847.00元,由原告负担24,254.00元,二被告负担161,593.00元。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案为一审判决,并非终审判决,在诉讼审结之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2019)苏0582民初1871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103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于近日接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公司)通知,因经营发展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并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

  经营范围:光学薄膜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新材料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摄影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移动电话机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手机软硬件的开发及服务,触控模组和交互式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及委托区外企业加工,3D显示模组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学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购销,新型建筑材料、金属复合材料、多媒体电子产品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和技术服务,从事网络文化经营(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机械设备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变更外,光电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均保持不变。

  备查资料: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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