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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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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安泰   公告编号:2020-026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孙水泉因出差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均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一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一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一九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一九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一九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对二○一九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一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一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二○二○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对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不含董事、监事、高管)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第12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第11项议案关联股东李安民和范青玉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合计为317,907,116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

  律师:弓建峰和史小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为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安泰             编号:临2020—027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二○二○年度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4日和2020年3月20日的相关公告),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继续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钢铁”)提供以下担保:

  (一)公司近日与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钢铁”)签署了《保证合同》,继续为新泰钢铁为履行与五矿钢铁签订的《联合销售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其项下各种具体合同、协议)所形成的相关债务提供担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所担保的主债权:新泰钢铁因履行与五矿钢铁签订的《联合销售协议》所形成的相关债务。截至本《保证合同》签订之日,新泰钢铁尚欠五矿钢铁货款本金159,463,454.91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五矿钢铁对新泰钢铁因履行《联合销售协议》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货款本金、销售让利、违约金等)以及实现其债权的全部费用。

  4、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公司近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介休支行签署了两份《保证合同》,继续为新泰钢铁在该行到期续贷的借款提供担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所担保的主债权:债权人依据其与债务人新泰钢铁签订的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主合同借款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9,3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12个月)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12,944.62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1.93%,其中,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累计为新泰钢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7,944.6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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