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5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暂停办理相关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的公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将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转让至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商银行”),将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转让至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商银行”),具体安排以蒙商银行、徽商银行的公告为准。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商银行暂停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托管转入等业务。已通过包商银行持有本公司基金份额投资者的赎回、转托管转出、销户等业务不受影响。对处于封闭运作期的基金,投资者可在相关基金赎回业务开放期内通过包商银行办理赎回业务。

  上述暂停办理的基金销售相关业务的恢复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msbank.com/www.bs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52

  为便于客户及其他相关权利人提出咨询和意见,蒙商银行和包商银行暂使用同一专线服务电话。后期若有调整,以销售机构安排为准。

  2、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hsban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88(安徽省外)、96588(安徽省内)

  3、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msjy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