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5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40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承达集团股份买卖协议
之第三补充契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江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REACH GLORY INTERNATIONAL LIMITED(下称 “卖方”)于2020年3月11日与彩云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买方”)签订了《关于承达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买卖协议之第三补充契据》(下称“补充契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披露的临2020-013号公告。

  根据补充契据约定,卖方同意买方以其持有的四家港股上市公司股份及持有的歌斐海外跨境并购基金(下称“歌斐基金”)的份额冲抵部分总剩余转让代价。买方应最迟于2020年4月5日或之前完成转让全部(不是部分)金融资产给卖方交割,但因卖方需要开立证券账户或卖方其他原因造成延迟交割的情况除外。2020年4月1日,买方已将四家港股上市公司股份过户至卖方并完成了交割。由于抵账的歌斐基金买方需要按照约定履行国资委备案手续,截止本公告日,买方已将相关备案材料提报至主管部门,目前尚未完成备案,歌斐基金尚未完成交割,待国资委备案后进行交割。歌斐基金完成国资委备案后,买卖双方将按照歌斐基金的评估备案结果调整相应最终退回股份数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补充契据约定,卖方同意买方按照原协议约定的每股转让代价港币 3.8 元向卖方退回对应的37,445,595 股待售股份  (“退回股份-1”),并最迟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或之前完成退回股份-1 的交割。退回股份自原协议签署日至本补充契据签署日期间对应的承达集团股份分红港币 2,808,420 元归卖方所有,买方亦应最迟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前以每股港币 3.8 元折股共计 739,058 股退回给卖方(“退回股份-2”,与退回股份-1合称“退回股份”)。截止2020年5月29日,买方已按照补充契据约定将上述退回股份合计38,184,653股退回给卖方并完成了交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