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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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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2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刘爱森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5月2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35.42%股份的股东刘爱森,在2020年5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临时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森特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森特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5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6月12日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南区融兴北二街 1 号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2日

  至2020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10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议案11、1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5月30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爱森、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5月24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 7 人现场方式参会, 1 人通讯方式参会。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对《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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