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5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20-030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上午11:00点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对全资子公司宇华纺织的担保额度增加7,000万元,担保额度增加后公司对宇华纺织的担保总额度为35,000万元。担保期限截至2022年6月30日。担保责任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含57,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即自2019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0日。目前,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自行终止。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为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充分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终止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终止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20-031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概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将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华纺织”)的担保额度增加7,000万元,担保额度增加后公司对宇华纺织的担保总额度为35,000万元。担保期限截至2022年6月30日。担保责任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二)审议程序

  2020年5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单位的基本情况

  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1月27日,公司住所为: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工业园轻纺区,注册资本54,710万元,法定代表人:魏学柱。经营范围为:棉纺纱加工;棉织造加工;针织品、纺织品及原料批发、销售;棉花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09,977.89万元,负债总额为96,331.95万元,净资产为113,645.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88%,该公司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61,582.71万元,利润总额为9,635.08万元,净利润8,712.4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且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情况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增加对全资子公司宇华纺织的担保额度是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增加对宇华纺织的担保额度。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增加对全资子公司宇华纺织的担保额度是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保证全资子公司正常的经营融资需求,提高其融资能力。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2、上述担保行为相关会议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增加对全资子公司宇华纺织的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已批准对外担保总额为134,500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2.58%,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额的14.08%。

  公司最近连续12个月内对外批准提供担保金额为104,500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5.31%,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额的10.94%。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8.72%,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10.47%。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