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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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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 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 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李顺利,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4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大中型中央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年报审计及挂牌、IPO等审计业务。具有15年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

  崔云刚,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公共会计师,授薪合伙人。200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大型央企、国企、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审计、内控审计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17年,2014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许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项目经理。2011年-2015年在上市企业从事会计工作,2015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担任过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现场审计负责人。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5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顺利、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崔云刚和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许伟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除项目合伙人2018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以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拟为11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拟为 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拟为3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根据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评估,认为立信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对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能够有效地完成有关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全面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情况,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续聘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19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认真务实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情况,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续聘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证审计公司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 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20-050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控股或控制的公司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中珠正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玉林市桂南医院有限公司、成都中珠健联基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2020年计划累计担保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

  ●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目前,已公告为控股或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为12.49亿元人民币,在上述已公告担保范围内,因银行信贷批准额及还款解除担保等原因,公司实际对外累计担保余额为1.283亿元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目前,公司已公告为控股或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为12.49亿元,在上述已公告担保范围内,因银行信贷批准额及还款解除担保等原因公司实际为控股或控制的公司提供累计担保余额为1.283亿元。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经营业务顺利开展,公司计划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对控股或控制的被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用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担保计划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双湖北路171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许德来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柒佰捌拾万圆整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实业投资;电子产品、日用百货、机电设备(不含许可证管理项目)、通信设备(不含移动通信终端设备)、仪器仪表、塑料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元器件、润滑油、汽车零部件的批发,零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7,737.64万元,负债总额为44,833.61万元,净资产为32,904.03万元。

  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其计划担保额5亿元。

  2、珠海横琴新区中珠正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北路2522号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商业服务中心-9(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司培超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医疗管理;医学、医疗及相关高科技研发;医院管理;医疗设备及器械研发,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零售、批发;医药研发中心;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及技术的研发,中成药研发;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健康管理咨询;自有设备租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珠海横琴新区中珠正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2,912.63万元,负债总额为55,612.20万元,净资产为2,699.57万元。

  珠海横琴新区中珠正泰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计划担保额0.5亿元。

  3、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潜江市章华南路特1号

  法定代表人:黄祥萍

  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药品研发;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塑料包装用品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药品生产技术服务;房屋租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日用品百货、运动用品、日用化品开发、生产、销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0,816.57万元,负债总额9,687.89万元,净资产11,128.68万元。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96.67%股份,为其计划担保额1亿元。

  4、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B座11B01、11B02、11B03、11B04

  法定代表人:许德来

  注册资本:9,800万元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数字自动控制设备、数字影像、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机电产品;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自动化设备、医疗设备的租赁,及租赁设备的残值处理、上门维修;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经济信息咨询;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会务服务;网站建设、网络推广服务。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二类、三类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生产销售二类、三类6826屋里治疗及康复设备;销售全部二类医疗机械(不含体外诊断试剂);销售三类医疗器械: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336医用核素设备,6854手术室、急诊室、诊疗设备及器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9,862.04万元,负债总额为31,810.84万元,净资产为48,051.20万元。

  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计划担保2亿元。

  5、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4760

  法定代表人:罗淑

  注册资本:27600万元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3,366.64万元,负债总额为10,986.27万元,净资产为32,380.37万元。

  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计划担保2亿元。

  6、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5-1号

  法定代表人:魏巍

  注册资本:13333.3333万元

  商事主体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医疗器械(限I类)。(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30,067.49万元,负债总额为6,387.50万元,净资产为23,679.99万元。

  中珠俊天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计划担保1亿元。

  7、广西玉林市桂南医院有限公司

  住所:玉林市苗园路402号

  经营场所:玉林市玉州区静安路86号

  法定代表人:农维昌

  注册资本:108.09万元

  商事主体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精神科、传染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麻醉科、疼痛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西玉林市桂南医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730.93万元,负债总额为4,677.80万元,净资产为12,053.13万元。

  广西玉林市桂南医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计划担保0.2亿元。

  8、成都中珠健联基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4栋2层203、204号

  法定代表人:崔志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商事主体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因检测;生物技术和产品的研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的技术研发、销售;软件、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健康咨询(不含医疗卫生活动);销售:消毒产品、日用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会议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不含投资咨询);教育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成都中珠健联基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26.74万元,负债总额为561.39万元,净资产为-34.65万元。

  成都中珠健联基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计划担保0.3亿元。

  三、担保及授权的主要内容

  1、同意中珠医疗对上述控股或控制的被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用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等,上述控股或控制的被担保公司担保总额度计划为12亿元。

  2、同意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审批每一笔对外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同意根据被担保人的实际融资需要,在上述担保计划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融资需要对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

  4、同意在上述担保计划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公司下属控股或控制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被担保人)实际融资需要,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审批为公司下属控股或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5、若发生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本担保计划额度,其对外担保均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上述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四、审议情况

  2020年5月29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对下属控股或控制的被担保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能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可解决其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并支持其持续快速发展且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的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同意进行相关授权,同意就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已公告为控股或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为12.49亿元人民币,因银行信贷批准额及还款解除担保等原因公司实际为控股或控制的公司提供累计担保余额为1.283亿元人民币,占本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0%。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 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20-051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9月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10月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6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96,071,607股股份、向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8,020,843股股份、向深圳市金益信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6,671,485股股份购买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医疗”)100%股权。同时,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413,279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根据发行结果,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实际非公开增发普通股(A股)74,370,70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99,999,975.84元,扣除承销保荐27,500,000.00元(其中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1,556,603.77元)后的金额为1,272,499,975.84元,已于2016年7月25日汇入本公司在浙商银行广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810000010120100064253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扣除其他直接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64,515,605.1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74,370,708.00元,增加资本公积1,192,153,446.42元(其中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2,008,549.29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843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52,753,106.5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相关规定,制定并发布《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用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及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浙商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南湾支行、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龙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景苑支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分别签订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本公司及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与北京农商银行丰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成都中珠健联基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1、本公司在浙商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5810000010120100064253,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被司法冻结。

  2、本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1016856838004,截至2019年12月31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被司法冻结。

  3、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南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44358301040024853,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被司法冻结。

  4、本公司在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龙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680210020000009566,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被司法冻结。

  5、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景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44250100008600000349,该账户已于2019年9月29日销户。

  6、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1016863715009,该账户已于2019年9月9日销户。

  7、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3713010010026958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1,858,503.95元。

  8、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44358301040033987,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0,895,592.61元。

  9、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在北京农商银行丰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0208070103000000217,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9,999,010.00元。

  10、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成都中珠健联基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15000102361592,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5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收购桂南医院60%股权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8,000,000.00元、增资收购中珠俊天85%股权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0.00元、新设肿瘤诊疗中心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383,583.76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桂南医院60%股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1,000,000.00元、增资收购中珠俊天85%股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0.00元、新设肿瘤诊疗中心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946,583.76元。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2019年度因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销户前已将拟销户募集资金专户所有余额转入其他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申请当月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产生零星结息12,893.73元,银行要求转至基本户。一体医疗于2020年5月12日将上述销户结息从基本户转回募集资金账户。

  本公司因为关联方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2019年度因未能及时履行偿债义务,导致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以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遭受司法冻结并强制扣划共计95,911,747.25元:

  ■

  由于募集资金被法院扣划事项系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所致,该事项造成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95,911,747.25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第一次变更

  2018年8月,本公司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终止项目情况如下:

  (1)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肿瘤诊疗中心投资项目

  2016年3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正式启动。《通知》指出,中央军委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分步骤停止军队和武警部队一切有偿服务活动;根据中央军委《通知》精神,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也发出《关于全面彻底清理医疗合作项目的通知》。

  原“标的公司已开业肿瘤诊疗中心的新增投资”的肿瘤中心26家中有24家为军队和武警医院,截至2017年底,已全部终止合作;原“标的公司新增肿瘤诊疗中心的投资”计划投入的武警北京市总队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四九医院属于军队和武警医院,受军改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已不可能继续实施,于2017年底全部终止合作。

  (2)“肿么办”——肿瘤垂直门户平台项目

  原募投项目“肿么办——肿瘤垂直门户平台项目”是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以“专注肿瘤、关爱生命”为理念搭建的一个互联网咨询服务平台。该平台是针对肿瘤患者、家属、医生三个不同群体,以分享、互助、传播正能量为核心的肿瘤垂直门户。该项目的建设目的为辅助肿瘤诊疗中心与医院的营销推广,前期已初步搭建基础平台,处于内部测试阶段。鉴于中央军委《通知》精神和医改的快速推进,一体医疗原有的肿瘤诊疗中心项目已发生较大调整,肿瘤垂直门户平台已无法实现建设的目的;同时“肿么办”项目周期较长,实际经济效益较难体现。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肿么办”项目的投资建设,在保持公司投资主营业务的前提下,拟将募集资金变更投入到医院、肿瘤诊疗中心等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

  截止2018年7月31日,第一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第一次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第二次变更

  2019年10月,本公司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如下:

  鉴于部分原募投项目因设备配置、机房场地变化等原因已无法继续实施,为了更好的集中资源,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新设肿瘤诊疗中心投资项目”中的“兰溪瑞康医院有限公司”项目和“嘉鱼康泰医院”项目,并在保持公司投资主营业务不变的前提下,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临床肿瘤基因组学产业化项目”。

  截止2019年9月30日,第二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第二次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因工作人员失误,存在浙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5810000010120100064253)与农业银行一般户(44358301040024184)多次划转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

  2、本公司因为关联方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2019年度因未能及时履行偿债义务,导致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遭受司法冻结并被强制扣划共计95,911,747.25元。由于募集资金被法院扣划事项系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所致,该事项造成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截止本报告日,被扣划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因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公司被强制执行。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对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和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追偿,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已收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目前法院已经立案,等待审理当中。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认为:除专项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所述情况外,公司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除核查意见“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所述的情况外,2019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放、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国金证券将继续行使持续督导职责,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八、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董事会于2020年5月29日批准报出。

  附表: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附表: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简称: 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20-052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执行市场价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10.1.6条及第10.2.1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德全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3、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依据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经营计划,现对2020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十七楼

  商事主体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

  法定代表人:许德来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管理,项目投资咨询服务;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实物租赁;为个人及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按珠海市外经委批复开展进出口业务(具体商品按珠外经字(1988)44号文执行);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百货、仪表仪器、金属材料。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23.83%股份

  2、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住    所: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401室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和良

  注册资本:1000万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停车服务;项目投资咨询;物业代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策划;批发、零售:百货、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珠集团下属子公司。

  3、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B(座)1102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丹宁

  注册资本:15000万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原材料及制品(贵金属和重金属除外)的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持有本公司12.82%股份的股东。

  4、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

  住    所:潜江市杨市办事处章华南路特1号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冬梅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建筑施工;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珠集团的下属子公司。

  5、珠海中珠民源食品有限公司

  住    所:珠海市前山翠珠路19号第一栋第二层205房

  商事主体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肉及制品的加工、销售;畜禽产品的批发、零售;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牲畜屠宰;花卉批发、销售;鲜蔬批发、销售;运输配送;生猪收购、批发及零售;鲜肉产品的批发、零售;其他商贸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监事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6、珠海市新依科蓝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北一路6号1#厂房

  商事主体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济尧

  注册资本:10,666.67万元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及医疗用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美容美体仪器、劳动防护用品、家用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环氧乙烷灭菌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珠集团的下属子公司。

  7、珠海中珠利昌食品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前山翠珠路19号第1栋216房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冬梅

  注册资本:100万

  经营范围:肉制品加工、销售;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家禽产品批发、零售;运输配送;鲜肉产品批发、零售;预包装冷藏、冷冻及加工食品(含网络销售);以自有资金开展项目投资,以自有资金开展实业投资。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监事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如下:

  ■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1、公司关联方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珠海市春晓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市今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稳定,具备专业服务能力,未发生重大违约风险,具有较好履约能力。

  2、公司关联方之间租赁办公场所,权属清晰,能提供所必需的水、电、汽等公用服务,服务稳定,具有较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提供劳务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公司关联方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珠海市春晓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双方签订了《销售期物业服务协议》、《服务协议》,为公司开发项目提供销售配合服务事宜,协议物业服务费根据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和当地市场价格约定,按月结算。

  (二)租赁资产

  1、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租赁:珠海市今朝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向关联人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承租办公场所,双方已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写字楼租赁合同》,以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房屋租赁法律规定和当地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按月结算。

  2、向关联方提供的租赁:(1)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人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租办公场所,双方已于2018年签订了《写字楼租赁合同》,以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房屋租赁法律规定和当地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按月结算。根据合同约定,目前在承租期内,需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议,但一体集团已从2018年7月至今拖欠租金,一体医疗已发出解除合同函,并就拖欠租金提起诉讼。详见2020年5月15日披露的《中珠医疗关于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2020-042号)。

  (2)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人潜江中珠实业有限公司出租办公场所,双方已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湖北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房屋租赁法律规定和当地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按年度结算。

  (三)购销产品

  1、向关联方购买产品:

  (1)因公司员工食堂和后勤需要,向珠海中珠民源食品有限公司、珠海中珠利昌食品有限公司采购所需肉类等食品,销售定价按市场同类肉类及其他食品价格,按月结算。

  (2)因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公司捐赠急需的消毒医疗设备,向珠海市新依科蓝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蓝氧水机消毒仪和蓝氧空气机消毒仪,采购定价按市场同类价格定价,按次结算。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为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日常经营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市场定价原则客观公允,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2、公司已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征得了我们的同意,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公告编号:2020-055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7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7月6日10点 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6日

  至2020年7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11已于2020年5月2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于2020年5月29日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5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披露。

  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将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盛雯

  联系电话:0728-6402068

  传 真:0728-6402099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0年7月3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

  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1081号中珠大厦6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7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 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20-054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修订,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

  (2)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3)新增“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

  2、利润表

  (1)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

  (2)在“投资收益”项目的其中下面增加列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二)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非货币性交易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9]8号通知的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四)债务重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9]9号通知的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五)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时间开始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六)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规定执行。

  (七)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号发布的(2017)22号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3、非货币性交易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9号发布的(2019)8号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4、债务重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号发布的(2019)9号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务(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格式的细微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9年度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无任何实质性影响。

  2、新收入准则变更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变更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2019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债务重组变更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2019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审议程序

  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珠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珠医疗监事会关于审议第九届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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