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新能源”)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使用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常州旷达富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或“旷达富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设立旷达富辰在公司管理层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5月29日,旷达富辰取得了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旷达新能源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0710612144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
5、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6、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3年6月20日
8、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电力项目改造技术的研发及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电气机械设备、电工器材、供电设备及器材的销售;输变电工程及民用电气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新能源储能电站开发及微电网的投资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的销售、租赁服务;充电桩的投资、建设、销售、充电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常州旷达富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21L86T3X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企业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
5、法定代表人:吴凯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20年5月29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旷达新能源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四、投资设立新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设立新公司的目的
新公司成立后,将作为公司拓展新业务的平台,通过产业投资等方式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旷达富辰的资金来源为旷达新能源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设立新公司暂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五、风险提示
新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市场变化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实现设立目的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对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等制度有效落实到新公司,促使其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