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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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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于2020 年5月29日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旭蓝天”)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105033号)。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多年来紧跟国家战略,深耕绿色产业,坚持整合与创新,持续推进“智慧能源+环保治理”的发展模式,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商。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宏观形势、政策等情况

  2019年,国内经济运行面临风险挑战较多,企业投资生产趋于谨慎,制造业投资和民间投资增长有所放缓,外需减弱对出口增长形成压力,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面对诸多风险与挑战,中国经济在抵御下行压力中显现韧性和潜力,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态势,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全年GDP增速稳定在6.1%,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主要指标符合预期。

  1、新能源行业

  2019年,我国新能源产业保持稳步发展态势。在政策调整下,国内光伏新增装机量有所下滑,但受益于海外市场增长,我国光伏产业规模稳步扩大,技术创新不断推进,出口增速不断提升。当前,能源转型成为全球发展趋势,电力生产持续向绿色低碳转变。我国新能源正处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基础期和转向“平价”的关键期。2019年,我国以光伏、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继续保持平稳有序发展,并依靠技术进步推动降本增效,不断向平价上网目标迈进。

  2019年新能源产业总体发展情况

  (1)风电开发“稳中有进”,海上风电和分散式风电稳步发展。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颁布以来,特别是“十三五”时期,我国风电行业快速发展,为国家能源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和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我国风电行业保持了平稳发展态势。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行业统计数据,到2019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2.1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2.04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593万千瓦,风电装机占全部发电装机的10.4%。2019年风电发电量4057亿千瓦时,首次突破4000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5.5%。

  (2)光伏产业链各环节稳步发展,新增装机量下滑

  2019年受政策影响,我国光伏市场出现了震荡,在全球市场的拉动下,光伏产业规模总体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分布式光伏占比首超集中式。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的2019年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情况,2019年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3011万千瓦,同比下降31.6%,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1791万千瓦,同比减少22.9%;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1220万千瓦,同比增长41.3%。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20430万千瓦,同比增长17.3%,其中集中式光伏14167万千瓦,同比增长14.5%;分布式光伏6263万千瓦,同比增长24.2%。

  (3)政策加码,推动风光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目前,我国新能源产业仍是一个政策主导型产业,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离不开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持。2019年,我国出台了多项政策,推动风电、光伏产业从规模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一是以补贴额定装机量,光伏发电建设管理迎重大机制创新。二是酝酿多年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终于落地。以《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及《可再生能源法》为依据,提出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2、生态环保行业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政策,国务院明确“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更是将保护生态环境和建设美丽中国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国家的顶层战略设计为生态环境行业指明了方向,生态环境建设及生态治理与修复领域投资需求不断增长,生态环境建设的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2019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空气质量改善报告(2013-2018年)》(以下简称“《报告》”),明确指出2013年以来,多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实现大幅下降,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报告》显示,我国尚有60%以上城市PM2.5的年均浓度仍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已进入深水区。各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环保行业进入黄金发展阶段,伴随财政支持力度持续加强,环保行业将获得进一步发展。

  2019年,生态环保产业继续在风险与机遇并存的环境中发展,一方面紧跟政策导向,积极投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多个细分领域协同发展,另一方面在融资趋紧的外部环境下,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及行业政策的导向,主动、及时的调整生产经营计划,根据项目的融资进展合理的调整施工进度,控制投资节奏。同时积极谋求转型发展,利用 “生态+”发展战略,坚持以重养轻、以轻带重,重资产轻模式、轻资产重能力的协同发展策略。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的市场地位及公司优势

  1、市场竞争格局

  在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引领下,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绿色产业的行业进入者持续增加,抢占优势资源,市场竞争激烈。随着市场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高,将逐步形成一批资本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较强、具备区域整合能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市场占有份额将逐步上升。

  2、公司的市场地位及公司优势

  公司致力于成为领先的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商,是“环保+新能源”产业模式的领航者,凭借特有的商业模式、强大的资源整合及市场开拓能力、良好的工程品质及商业信誉、丰富的运营经验和厚积薄发的实干精神,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快速占据了相当的市场份额,得到了业内的高度认可,差异化竞争优势凸显。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2019年度最具成长性新能源产业上市公司”、 “2019年可持续和发展先锋企业” 、“2019年中国十大分布式光伏运维品牌”、“2019年度最具影响力运维企业奖”、“PVBL2019年度卓越供应商奖”等诸多殊荣,并入选年度全球新能源500强,位居190位,入围“2019中国光伏企业20强排行榜(综合类)16位;基于助力绿色中国的生态环保业务进展显著,公司荣获“2019年度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贡献奖”,公司与易兰规划设计院共同打造的山西省临汾市润州园涝洰河滨水环境改造项目获得“2019WAF建筑节(城乡景观类)金奖”,该项目是该届世界建筑节城乡景观类唯一获奖作品。世界建筑节是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建筑评选盛事,被誉为建筑界的奥斯卡。该项目荣获建筑节金奖是对公司在生态环保领域专业能力的充分肯定及褒奖。目前公司已取得生态环保领域专利共计45项。

  (三)报告期内公司的行业资质情况

  目前公司已获得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等多项资质证书,及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多项认证,并申报取得了多项国家专利。

  (四)公司的业务模式

  公司光伏电站经营模式为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和光伏电站EPC业务,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具体为光伏电站建设完成及并网发电后,公司可以对外转让电站或自持运营发电取得电费收入。

  公司生态环保业务模式主要包含PPP、EPC等模式,公司PPP模式的项目运作主要包含项目策划——项目规划——项目设计——项目融资——项目实施——建设交付——项目运营——项目退出八大环节;EPC模式下项目运作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的全过程总承包。

  (五)公司质量安全管控体系及整体评价

  在质量安全管控方面,公司明确了各专项业务的质量标准,形成了全面控制、高效运转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生态环保业务遵循从设计、施工、验收等全流程的质量管控体系,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达到省级安全施工标准;光伏电站业务执行《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 50794-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GBT-50796-2012等国家相关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进行管控,落实三级安全管理体系,以及ISO、OHSAS等国际标准,各项要求有效落实。

  (六)报告期内安全生产制度的运行情况

  为提高公司项目的安全文明的管理水平,预防与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为准绳,以监督巡检、应急预案演练和落实责任制为主要手段,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了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开展了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强化安全意识宣贯,促进企业安全运行,杜绝企业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多年来紧跟国家战略,深耕绿色产业,坚持整合与创新,持续推进“智慧能源+环保治理”的发展模式,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商。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宏观形势、政策等情况

  2019年,国内经济运行面临风险挑战较多,企业投资生产趋于谨慎,制造业投资和民间投资增长有所放缓,外需减弱对出口增长形成压力,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面对诸多风险与挑战,中国经济在抵御下行压力中显现韧性和潜力,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态势,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全年GDP增速稳定在6.1%,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主要指标符合预期。

  1、新能源行业

  2019年,我国新能源产业保持稳步发展态势。在政策调整下,国内光伏新增装机量有所下滑,但受益于海外市场增长,我国光伏产业规模稳步扩大,技术创新不断推进,出口增速不断提升。当前,能源转型成为全球发展趋势,电力生产持续向绿色低碳转变。我国新能源正处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基础期和转向“平价”的关键期。2019年,我国以光伏、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继续保持平稳有序发展,并依靠技术进步推动降本增效,不断向平价上网目标迈进。

  2019年新能源产业总体发展情况

  (1)风电开发“稳中有进”,海上风电和分散式风电稳步发展。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颁布以来,特别是“十三五”时期,我国风电行业快速发展,为国家能源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和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我国风电行业保持了平稳发展态势。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行业统计数据,到2019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2.1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2.04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593万千瓦,风电装机占全部发电装机的10.4%。2019年风电发电量4057亿千瓦时,首次突破4000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5.5%。

  (2)光伏产业链各环节稳步发展,新增装机量下滑

  2019年受政策影响,我国光伏市场出现了震荡,在全球市场的拉动下,光伏产业规模总体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分布式光伏占比首超集中式。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的2019年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情况,2019年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3011万千瓦,同比下降31.6%,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1791万千瓦,同比减少22.9%;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1220万千瓦,同比增长41.3%。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20430万千瓦,同比增长17.3%,其中集中式光伏14167万千瓦,同比增长14.5%;分布式光伏6263万千瓦,同比增长24.2%。

  (3)政策加码,推动风光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目前,我国新能源产业仍是一个政策主导型产业,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离不开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持。2019年,我国出台了多项政策,推动风电、光伏产业从规模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一是以补贴额定装机量,光伏发电建设管理迎重大机制创新。二是酝酿多年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终于落地。以《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及《可再生能源法》为依据,提出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2、生态环保行业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政策,国务院明确“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更是将保护生态环境和建设美丽中国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国家的顶层战略设计为生态环境行业指明了方向,生态环境建设及生态治理与修复领域投资需求不断增长,生态环境建设的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2019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空气质量改善报告(2013-2018年)》(以下简称“《报告》”),明确指出2013年以来,多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实现大幅下降,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报告》显示,我国尚有60%以上城市PM2.5的年均浓度仍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已进入深水区。各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环保行业进入黄金发展阶段,伴随财政支持力度持续加强,环保行业将获得进一步发展。

  2019年,生态环保产业继续在风险与机遇并存的环境中发展,一方面紧跟政策导向,积极投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多个细分领域协同发展,另一方面在融资趋紧的外部环境下,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及行业政策的导向,主动、及时的调整生产经营计划,根据项目的融资进展合理的调整施工进度,控制投资节奏。同时积极谋求转型发展,利用 “生态+”发展战略,坚持以重养轻、以轻带重,重资产轻模式、轻资产重能力的协同发展策略。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的市场地位及公司优势

  1、市场竞争格局

  在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引领下,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绿色产业的行业进入者持续增加,抢占优势资源,市场竞争激烈。随着市场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高,将逐步形成一批资本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较强、具备区域整合能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市场占有份额将逐步上升。

  2、公司的市场地位及公司优势

  公司致力于成为领先的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商,是“环保+新能源”产业模式的领航者,凭借特有的商业模式、强大的资源整合及市场开拓能力、良好的工程品质及商业信誉、丰富的运营经验和厚积薄发的实干精神,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快速占据了相当的市场份额,得到了业内的高度认可,差异化竞争优势凸显。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2019年度最具成长性新能源产业上市公司”、 “2019年可持续和发展先锋企业” 、“2019年中国十大分布式光伏运维品牌”、“2019年度最具影响力运维企业奖”、“PVBL2019年度卓越供应商奖”等诸多殊荣,并入选年度全球新能源500强,位居190位,入围“2019中国光伏企业20强排行榜(综合类)16位;基于助力绿色中国的生态环保业务进展显著,公司荣获“2019年度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贡献奖”,公司与易兰规划设计院共同打造的山西省临汾市润州园涝洰河滨水环境改造项目获得“2019WAF建筑节(城乡景观类)金奖”,该项目是该届世界建筑节城乡景观类唯一获奖作品。世界建筑节是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建筑评选盛事,被誉为建筑界的奥斯卡。该项目荣获建筑节金奖是对公司在生态环保领域专业能力的充分肯定及褒奖。目前公司已取得生态环保领域专利共计45项。

  (三)报告期内公司的行业资质情况

  目前公司已获得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等多项资质证书,及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多项认证,并申报取得了多项国家专利。

  (四)公司的业务模式

  公司光伏电站经营模式为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和光伏电站EPC业务,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具体为光伏电站建设完成及并网发电后,公司可以对外转让电站或自持运营发电取得电费收入。

  公司生态环保业务模式主要包含PPP、EPC等模式,公司PPP模式的项目运作主要包含项目策划——项目规划——项目设计——项目融资——项目实施——建设交付——项目运营——项目退出八大环节;EPC模式下项目运作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的全过程总承包。

  (五)公司质量安全管控体系及整体评价

  在质量安全管控方面,公司明确了各专项业务的质量标准,形成了全面控制、高效运转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生态环保业务遵循从设计、施工、验收等全流程的质量管控体系,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11),达到省级安全施工标准;光伏电站业务执行《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 50794-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GBT-50796-2012等国家相关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进行管控,落实三级安全管理体系,以及ISO、OHSAS等国际标准,各项要求有效落实。

  (六)报告期内安全生产制度的运行情况

  为提高公司项目的安全文明的管理水平,预防与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为准绳,以监督巡检、应急预案演练和落实责任制为主要手段,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了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开展了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强化安全意识宣贯,促进企业安全运行,杜绝企业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作出修订。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9年6月10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进行追溯调整。

  ②执行修订后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作出修订。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9年6月17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进行追溯调整。

  ③采用新的财务报表格式

  2019年1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2019年属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情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列报项目的变化,主要是执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变化,在以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中反映。财会〔2019〕6号中还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列示。

  ④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前的金融工具准则简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基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取消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原分类。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减值的要求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未提用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

  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情况。

  2、本期新设增加的子公司

  ■

  3、本期减少合并范围

  ■

  续前表:

  ■

  备注:子公司深圳市鸿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深圳市鸿永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宁夏旭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本报告期出售。

  4、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公司子公司东旭鸿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旭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宝丰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黑山旭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市旭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吉林众凯新能源有限公司、靖边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国山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东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扎鲁特旗通宝蓝天新能源有限公司、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天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宝鸡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旭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名县旭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东港熠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馆陶县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南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邯郸市峰峰矿区旭晨新能源有限公司、金寨蓝天大别山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岢岚县东旭新能源有限公司、聊城市东昌府区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林甸县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临漳县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鲁山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鲁山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牡丹江市旭蓝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旭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嫩江县量子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波市旭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农安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山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尚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台州旭宏新能源有限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旭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新乡市旭蓝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宿州市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徐州市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烟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张家口旭弘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市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巩义市旭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建平县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丹东市旭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洪洞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达市招蓝新能源有限公司、安达市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肇东市锦旭新能源有限公司、营口旭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庆市萨尔图区宝蓝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庆市萨尔图区宝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景县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巴州正旭新能源有限公司、当阳旭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塔河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远安东旭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濮阳县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庆高新区旭扬新能源有限公司、营口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临沂旭辉新能源有限公司、大连旺禾粮油有限公司、团风县正旭新能源有限公司已于本报告期注销。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0-018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黄志良先生,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专项报告》

  根据财政部颁发《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管理、核算制度,公司2019年度各项减值准备累计计提868,514,190.38元,累计转回坏账准备33,399,141.19元,出售子公司减少坏账准备38,334,192.56,注销子公司减少坏账准备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9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7,109,228.27元,加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2,114,893,635.75元,由于会计政策变更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15,201,495.99元,加回2018年度按章程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1,287.75元,,减本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111,515,540.25元,2019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031,098,658.99元。由于公司2019年亏损,故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募投项目督导机构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及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单位,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为人民币120万元,内控审计费为人民币3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一概述及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中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9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9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0、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董事会认为:审计报告客观的反映了所涉事项的现状,除“形成非标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0-019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出,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集人为监事长苏国珍先生,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是公司在充分分析和评估 后确定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不满足利润分配的基本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2019年全年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监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 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但是本次年报审计中发现2018年公司临时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为上海昱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贤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稠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10亿元提供质押担保,由于时任相关责任人失误未及时披露。公司在2019年审计及自查中发现该事项后进行了补充披露,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026号公告。监事会将积极督促公司经营管理层深刻反思,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内控管理,同时加强规范运作以及内部控制管理,杜绝再出现此类违规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公司治理八监事会工作报告”

  7、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客观的反映了本公司的状况。同意董事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所做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就非标意见所涉及的事项,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有效化解风险。监事会将持续关注非标意见事项的推进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0-021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颁发《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管理、核算制度,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颁发《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管理、核算制度,公司2019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累计计提868,514,190.38元,累计转回坏账准备33,399,141.19元,出售子公司减少坏账准备38,334,192.56,注销子公司减少坏账准备1.00元。具体详见下表:

  ■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计提各项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计提坏账准备556,575,768.32元,转回坏账准备33,399,141.19元,处置公司减少坏账准备6,024,444.25元;

  1、本报告期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主要是:

  ①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对北京华信智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坏账准备220,000,000.00元,原因是北京华信智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公告注销,本公司得知对方公司注销后已积极的主张债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对方未履行还款义务,本公司积极与其沟通,但未得到回应,考虑到款项收回可能性较小,基于谨慎性考虑,本期全部计提坏账。公司后期将继续积极向相关单位及个人追收。

  ②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对内蒙古顺达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180,000,000.00元,原因是内蒙古顺达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公告注销,本公司得知对方公司注销后已积极的主张债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对方未履行还款义务,本公司积极与其沟通,但未得到回应,考虑到款项收回可能性较小,基于谨慎性考虑,本期全部计提坏账。公司后期将继续积极向相关单位及个人追收。

  ③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对菏泽融邦新能源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73,644,253.30元,原因是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④公司起诉中天蓝瑞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蓝瑞”)并垫付仲裁费,由于该费用需中天蓝瑞承担,故本期增加了对中天蓝瑞的应收款项并计提坏账27,554.55元。

  ⑤公司对黄立业的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06,345.00元,1999年黄立业通过向中国银行抵押贷款的形式购买公司(原深鸿基A,下同)开发的房产,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由于黄立业未按时偿还借款且下落不明,公司承担赔偿款106,345.00元。公司已支付上述款项,由于黄立业下落不明,考虑到该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小,本期全部计提坏账。

  2、本期本公司根据公司的坏账政策按账龄相应增加计提的坏账准备为82,797,615.47元,转回坏账准备为33,399,141.19元,处置子公司减少坏账准备6,024,444.25元。

  3、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7,812,255.44元,处置及注销子公司减少商誉减值准备31,869,654.38元。

  本期对已收购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经评估机构评估,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泓伟环境治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安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及广东两洋能源有限公司包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小于其可回收金额,对收购过程中形成的商誉分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8,891,497.59元、30,635,043.70元、28,505,273.37元、5,105,016.43元及4,675,424.35元,合计107,812,255.44元;处置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减少商誉减值准备31,838,360.93元,处置上海陇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减少商誉减值准备31,292.45元,注销子公司大连旺禾粮油有限公司减少商誉减值准备1.00元。

  4、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04,126,166.62元,处置子公司减值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65,800.00元。

  ①由于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变化,公司终止对山西中阳分布式项目、湖北中储粮光伏项目、河北中储粮光伏项目、湖南攸县1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20*5)的项目开发,分别对其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0,644,230.89元、22,265,537.01元、62,562,447.38元、80,538,772.00元。

  ②由于江西泓伟-赣西危废处置中心项目选址发生变化,前期投入预计无法收回,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8,115,179.34元。

  ③本期处置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减少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65,800.00元。

  5、本期处置深圳市鸿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减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74,294.93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情况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经2020年5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具体表决情况可参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影响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31,550,292.35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资产状况和整体经营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是公司在充分分析和评估后确定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0-022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财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中兴财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兴财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中兴财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等省市设有36家分支机构。

  (4)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5)业务资质:中兴财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6)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财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19年共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18,205.05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7)加入国际会计网络情况:中兴财已加入PKF国际会计组织

  2、人员信息

  中兴财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先生,截至2019年末,中兴财光华拥有合伙人127人,比上年增加14人;拥有注册会计师983人,比上年增加17人;截至2019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2988人,注册会计师中有500多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齐正华,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88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工作,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IPO业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雅栋,注册会计师,2010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业务,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财务审计、内控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3、业务信息

  中兴财2018年度业务收入108,624.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7,169.3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0,274.35万元。2018年度中兴财光华为4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1)中兴财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中兴财光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项目合伙人:齐正华,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88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工作,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IPO业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秀华,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9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工作,负责过国有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经济责任审计等业务,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下转B156版)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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