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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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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2020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一)景顺长城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养老目标基金指引》”)、《景顺长城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3日证监许可【2019】59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合同已于2019年9月26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五)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六)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可以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是养老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FOF)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稳健的基金。本基金以风险控制为主要导向,通过限制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25%-40%之间以控制风险,定位为较为稳健的养老目标风险FOF产品,适合追求稳健风险的投资人。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虽然本基金定位为养老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FOF)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稳健的基金并采用严格的风险控制策略,但是各类资产所在市场如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境外市场等的变化将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和投资者长期养老目标的实现。在极端情形下,本基金可能面临本金亏损的风险。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际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当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七)本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八)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三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九)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的具体内容。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十)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发起资金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但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提供方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因此,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十一)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十二)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三)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如本基金发生重大期后事项的,本招募说明书也对相应内容进行了更新。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十四)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设立日期:2003年6月12日

  法定代表人:丁益

  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电话:0755-82370388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

  传真:0755-22381339

  联系人:杨皞阳

  股东名称及出资比例: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康乐先生,代行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组合管理部投资经理、国际业务部投资经理,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理、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2011年7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李进先生,董事,保险学硕士。曾任中国科技财务公司信贷部农业科技信贷处副处长兼印制科技信贷处副处长、投资信贷处副处长;中国华能财务公司上海营业部副主任、综合计划部副经理、计划部副经理、综合计划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党组成员、总经理兼党组成员,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委员,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党组成员、总法律顾问、纪检组组长、工会主席、总经理兼党组副书记。现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罗德城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花旗银行投资管理部副总裁、Capital House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1992至1996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管理委员会成员,并于1996至1997年间担任公会主席。1997至2000年间,担任香港联交所委员会成员,并在1997至2001年间担任香港证监会顾问委员会成员。现任景顺集团亚太区首席执行官。

  李翔先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副总经理、人事监察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营销总监、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副总裁兼党委委员,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党委副书记。

  伍同明先生,独立董事,文学学士。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HKICP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香港执业会计师(CPA)、加拿大公认管理会计师(CMA)。拥有超过二十年以上的会计、审核、管治税务的专业经验及知识,1972-1977受训于国际知名会计师楼“毕马威会计师行”[KPMG]。现为“伍同明会计师行”所有者。

  靳庆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曾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在香港马士打律师行、英国律师行C1yde&Co. 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合伙人。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闵路浩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公司科员、主任科员;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处长、副巡视员、巡视员;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重庆富民银行行长。现任北京中泰创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阮惠仙女士,监事,会计学硕士。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郭慧娜女士,监事,管理理学硕士。曾任伦敦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历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主管、业务发展部副经理、企业发展部经理、亚太区监察总监、亚太区首席行政官。现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营运总监。

  邵媛媛女士,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计财部。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

  杨波先生,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长城证券经纪业务管理部。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康乐先生,代行董事长职务,简历同上。

  康乐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CHEN WENYU(陈文宇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中国海口电视台每日新闻记者及每周金融新闻节目制作人,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美国加州)美洲区副首席投资官、以及研究、投资组合管理和策略等其他多个职位,安盛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新加坡)泛亚地区首席投资官,主要负责投资组合管理、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2018年9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交通银行深圳市分行国际业务部,担任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债券小组组长。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黎海威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担任美国穆迪KMV公司研究员,美国贝莱德集团(原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主动股票部副总裁,香港海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总监。2012年8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代中先生,副总经理,理学硕士。曾担任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金融同业部投资经理、宁夏嘉川集团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境外投资部全球股票处处长、浙江大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副总经理。2016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黎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机构客户中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之后加入国投瑞银基金市场服务部担任副总监职务。2009年6月再次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吴建军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经济学硕士。曾担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刘焕喜先生,副总经理,投资与金融系博士。曾担任武汉大学教师工作处副科长、武汉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讲师,《证券时报》社编辑记者,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研究员、总裁办副主任、行政部副总经理。2003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皞阳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曾担任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经理、监察稽核高级经理、总监助理。2008年10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简历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如下:

  薛显志先生,经济学硕士,CFA,FRM。2011年7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总经理办公室风险管理助理、风险管理专员、量化及ETF投资部量化及ETF专员、基金经理、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自2019年9月起担任养老及资产配置部基金经理。具有9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5、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薛显志先生曾于2015年2月至2017年7月管理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800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6月至2017年7月管理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6、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兼任其他基金基金经理的情况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薛显志先生兼任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经理。

  7、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姓名及管理时间

  无。

  8、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各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康乐先生,总经理;

  CHEN WENYU(陈文宇先生),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副总经理;

  黎海威先生,副总经理兼量化及指数投资部投资总监;

  余广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投资总监;

  刘彦春先生,总经理助理兼研究部总监;

  彭成军先生,固定收益部投资总监;

  李怡文女士,固定收益部稳定收益业务投资负责人;

  崔俊杰先生,ETF投资部投资总监。

  9、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780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735只,QDII基金4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电话:0755-82370388-1663

  传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周婷

  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2、其他销售机构

  ■

  ■

  ■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机构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座21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电  话:0755-82370388-1646

  传  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邹昱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陈薇瑶

  四、基金的名称

  景顺长城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模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年持有期。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起始日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标,通过稳健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及基金精选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表现。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香港互认基金、QDII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中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仅指最近连续四个季度季末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5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下同)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60%。本基金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比例为35%,非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65%;权益类资产的战术配置调整,最低可调整到25%,最高不超过40%。本基金商品基金投资占基金资产比例不超过10%;投资单只基金的比例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不得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

  1、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定位为目标风险策略基金,且为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稳健的基金。“风险”的定义主要为基金资产净值的长期波动率。风险主要来源于资产价格的波动,波动越高的资产风险也会越高。本基金稳健目标风险的含义是指基金资产净值的长期波动率尽量贴近本基金的基准,并与投资目标基本一致。

  本基金的核心是通过资产配置将本基金资产风险控制在稳健水平,并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表现。本基金的资产配置通过在战略资产配置策略模型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引入战术资产配置对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使得组合的风险特征尽量趋近稳健的目标风险。

  (1)战略资产配置策略 (Strategic Asset Allocation)模型

  战略资产配置策略是依据风险预算策略,合理分配各类资产的风险贡献度,以分散风险的一种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风险预算策略旨在通过对不同资产类别在组合风险中的贡献程度进行合理分配并从而确定各类资产的权重配置,控制组合的相对风险,以期在各种经济或市场环境中都能实现风险分散化,避免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资产,使目标风险趋于稳健。其中,资产类别的风险贡献度以各类资产的长期的历史波动数据、相关性等信息为基础,根据各类资产类别对组合风险的边际影响进行计算。本基金战略配置中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配置比例的长期中枢为35%。

  在此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表现,定期调整战略资产配置。

  (2)战术资产配置策略 (Tactical Asset Allocation)模型

  在战略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可以根据短期政策与法规的变化、证券市场情况变化、利率走势、经济运作周期、市场情绪等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动态调整组合大类资产配置,向上偏离不超过5%,向下偏离不超过10%。即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战术配置调整,最低可调整到25%,最高不超过40%。通过战术配置调整使组合的目标风险保持在稳健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基金的资产收益并控制组合的最大回撤。

  具体而言,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量化模型根据量化指标在战略资产配置基础上对各类资产类别进行战术配置调整。基金管理人选取宏观经济指标、技术指标、市场情绪三大指标中的相关因子:

  1)宏观经济指标主要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工业生产等宏观经济表现相关的因子;

  2)技术指标主要包括市场资金流向、资产价格波动、价格趋势等相关的因子;

  3)市场情绪指标主要包括市场交易数据、隐含波动率等相关的因子。

  通过选取前述三大指标的相关因子,组成因子信号综合评分模型,由各因子信号得到资产综合排名,根据因子变化及组合风险与目标风险偏差最小化动态调整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2、 基金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依托专业的研究能力,综合采用定量分析及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初步筛选满足养老目标基金的子基金;再根据七大指标对子基金进行定量及定性的分析,从而综合评价及打分并纳入基金库;最后精选出各类别基金中适合做各类资产配置标的的基金。

  (1)子基金初步筛选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下标准初步筛选子基金:

  1) 子基金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2年,最近2年平均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2亿元;子基金为指数基金、ETF和商品基金等品种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

  2)子基金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好,业绩波动率较低;

  3)子基金基金管理人及其子基金基金经理最近2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子基金的标准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2)基金筛选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七大指标,即基金分类、基金风格、基金运作情况、中长期业绩、归因分析、基金经理及基金管理人,对子基金进行定性及定量的分析,从而综合评价及打分并纳入基金库。

  1)基金分类

  首先,将子基金分成两大类型基金,第一类为主动型基金;第二类为被动型基金(包括但不限于指数基金、指数增强型基金、ETF及联接基金、商品基金等品种的)。

  在子基金备选池中,参考各大基金评级公司对子基金的分类进行归类,具体而言,主要通过子基金的投资范围、定期报告中披露投资组合对各类资产的实际投资比例(资产配置、行业配置、权重配置、重仓标的等比例)、子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等维度对子基金进行细化分类,使得各类基金之间的比较更具有可比性。

  2)基金风格

  根据基金的投资策略、披露的投资组合对子基金的风格进行划分,选取基金风格清晰且风格稳定的子基金。

  a.对于股票型及主要投资于股票的混合型基金的风格分类主要基于子基金所投股票的规模及风格。以子基金所持有的股票的市值为基础,把基金投资股票的规模风格定义为大盘、中盘和小盘;以子基金持有的股票的价值和成长的特性为基础,根据子基金投资股票的价值和成长的定义,把子基金的风格定义为价值型、平衡型及成长型。

  b.对于债券型基金主要基于子基金所投资债券的平均久期、所持组合债券类别对债券基金的风格进行划分。

  c.对于指数基金、ETF、商品基金等被动管理的子基金,根据其跟踪的标的指数的属性进行划分。

  3) 基金运作情况

  对备选子基金的运作情况进行定性及定量分析。

  从定性方面,根据子基金的披露信息,定性的考察子基金的运作合规情况及基金风险管理流程。例如,考察子基金在运作期间是否发生风险事件,净值是否存在异常波动,是否存在对子基金不利的相关报道等。

  从定量方面,考察子基金的运作年限、基金规模、基金规模变动、基金费率、流动性、投资效率等情况。对于可上市交易的基金,还需考察其二级市场交易的活跃度、折溢价率、每日成交总量、换手率和持有人户数及结构等。

  4)中长期业绩

  本基金以至少2年的时间跨度(对于被动型基金以至少1年的时间跨度)综合评价子基金在各个市场阶段的表现。在各类基金品种的评价上,主要通过夏普比率、子基金对照业绩比较基准的中长期超额收益、业绩波动率、回撤情况、信息比率、跟踪误差、业绩持续性等指标对中长期基金业绩进行评价。

  5)归因分析

  本基金通过量化模型,运用风险因子图谱对子基金在各个风险因子的暴露度进行归因分析,考察子基金风险及收益的来源、风险因子暴露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度以及子基金超额收益的稳定性。

  6)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的操作风格及其稳定性是影响子基金表现的重要因素,考察重点包括但不限于投研团队的经历与稳定性、关键投资决策人、激励机制、策略容量、策略比较、潜在风险及组合贡献等。本基金将通过对备选子基金的基金经理以电话访谈、正式拜访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工作。从定性方面,主要考察基金经理的投资理念、投资组合构建流程、投资风格、稳定性、从业时间及管理经验、基金经理从业期间操作的合规性、关键投资决策人、激励机制、基金运作流程及潜在风险等。从定量方面,主要考察基金经理所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管理的基金个数、及基金经理所管理的基金之间的业绩表现及策略容量。

  7)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将通过对备选子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电话访谈、正式拜访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充分了解基金管理人。本基金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能力、风险控制和合规运作情况、管理经营、投资理念和流程等方面,对子基金进行评价。从定性方面,主要考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背景、组织架构、投研团队及投资决策流程、运营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及合规运作情况。从定量方面,主要考察基金管理人综合管理规模、所管理基金的历史业绩及投资研究团队的稳定性。

  综合考虑以上七个指标,对备选子基金进行评价及加权打分并排序,精选综合排名靠前的基金纳入基金库。

  (3)基金的投资

  在基金库中,精选出各类别基金中适合做各类资产配置标的的基金。

  本基金主要通过申购、二级市场买入或转换入的方式获得基金份额,通过赎回、二级市场卖出或转换出的方式变现基金份额。

  3、基金组合风险控制策略

  基金管理人每日跟踪基金组合,每月对基金组合表现进行回顾分析,并定期对基金组合中单只子基金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持仓分析,并估算基金组合中整体的个股和行业持仓情况。在出现以下情况,基金管理人出于风险控制的原因对子基金进行重新评估及调整:

  (1) 当子基金投资策略出现实质性的改变,如出现投资流程的变化、投资团队的变化、基金潜在变现以及获取超额业绩的能力变弱;

  (2) 当子基金出现无法解释的风格偏移时;

  (3) 根据大类资产配置的结果,子基金的投资策略已不符合趋势时;

  (4) 当出现具备显著优势的替代基金时。

  基金管理人还将对基金组合进行各种情景下的压力测试及分析,充分考虑并做好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4、债券投资策略

  出于对流动性、跟踪误差、有效利用基金资产的考量,本基金适时对债券进行投资。通过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资金流动情况,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和收益率曲线变动的趋势及幅度,确定组合久期。进而根据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确定债券资产配置。

  5、股票及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时,主要采用三大类量化模型分别用以评估资产定价、控制风险和优化交易。基于模型结果,基金管理人结合市场环境和股票特性,精选个股产出投资组合。

  超额收益模型: 该模型通过构建多因子量化系统,综合评估估值、市场趋势、盈利、企业质量、投资者情绪等多个因素,以自下而上为主,自上而下为辅,分辨各证券之间的定价偏差。定价偏低的证券具有投资价值,定价过高的证券应当考虑回避。

  风险模型:该模型控制股票投资组合对各类风险因子的敞口,包括规模、资产波动率、行业集中度等,力求主动将风险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成本模型:该模型根据资产的市场交易活跃度、市场冲击成本、印花税、佣金等数据预测交易成本,追求有效控制资产的换手率。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考虑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的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3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益率×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中证8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一起构成,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情况,市场代表性强,适合作为本基金境内权益类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是由香港恒生银行全资附属的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 50 家市值最大及成交最活跃的上市股票为成份股样本,以其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投资港股或者港股基金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指数编制方法先进,指数信息透明度高,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具有很高的代表性。

  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为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代表黄金资产的现货合约,该黄金现货合约能较好的代表黄金这个商品资产,适合作为本基金商品类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属于稳健的养老目标风险策略基金中基金,且本基金采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辅以投研人员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形成权益类、固定收益类、商品基金类等资产的配置方案,因此采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指数公司变更或停止业绩比较基准中相关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者相关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发生重大变更等原因导致相关指数不宜继续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中的一部分、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是养老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FOF)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稳健的基金。本基金以风险控制为主要导向,通过限制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25%-40%之间以控制风险,定位为较为稳健的养老目标风险FOF产品,适合追求稳健风险的投资人。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际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当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经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11.3其他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

  1. 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仅指最近连续四个季度季末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5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下同)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60%。本基金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比例为35%,非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65%;权益类资产的战术配置调整,最低可调整到25%,最高不超过40%。本基金商品基金投资占基金资产比例不超过10%;投资单只基金的比例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不得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9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9月26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投资其他基金产生的其他基金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但法律法规禁止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的除外;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

  10、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8%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

  基金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本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ETF除外),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记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三)与基金销售相关的费用

  1、基金认购费用

  (1)基金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拟实施特定认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也拟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

  ■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认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2)计算公式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直销柜台的养老金客户除外)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00%,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1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 /(1+1.00%) = 9,900.99元

  认购费用 = 10,000 - 9,900.99 = 99.01元

  认购份额 =(9,900.99 + 10)/ 1.00 = 9,910.99份

  即:投资者(直销柜台的养老金客户除外)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该笔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元,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得到9,910.99份基金份额。

  2、基金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基金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

  注: 若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转换转入至本基金时,申购补差费享受上述同等折扣优惠。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2)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每笔基金份额满三年持有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2)计算公式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直销柜台的养老金客户除外)投资5,000元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为1.20%,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28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1+1.20%)=4,940.71元

  申购费用=5,000-4,940.71=59.29元

  申购份额=4,940.71/1.1280=4,380.06份

  即:投资者(直销柜台的养老金客户除外)投资5,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280元,可得到4,380.06份基金份额。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4年,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1480元,则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 = 10,000×1.1480 = 11,48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持有期为4年的1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0元,可得到11,480.00元赎回金额。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以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相关信息;

  2、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更新了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3、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相关信息和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

  4、在“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其他注册登记业务”部分,更新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相关信息;

  5、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

  6、更新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

  7、在“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增加了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揭示。

  8、在“第二十二部分、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近期发布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目录,目录更新至2020年3月31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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