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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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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安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5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在该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申请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赎回份额高于1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转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的份额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场外销售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网站。

  4.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销售业务。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已在每个开放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6.1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6.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查询。

  6.3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700-5000,021-61055000)。

  6.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的《交银施罗德安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交银施罗德安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安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风险提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对于每笔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对于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自该笔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该日,通常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于T+3日确认)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一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非保本产品,存在投资者承担亏损的可能性。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安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办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开办交银施罗德安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交银安享稳健养老一年”)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现就该业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业务基本规则》,定期定额赎回业务是指投资人可以委托中国农业银行按每月固定时间从指定的基金账户代投资人赎回固定份额基金。定期定额赎回业务并不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构成影响,投资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此次在中国农业银行开通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适用于投资人办理交银安享稳健养老一年(基金代码:006880)的赎回业务。

  一、适用投资人范围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适用于符合《交银施罗德安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人。

  二、办理场所

  自2020年6月1日起,投资人可到中国农业银行销售本基金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人须首先开立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2、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国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按中国农业银行提供的其他方式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规定。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赎回业务受理时间相同,为开放日的9:30—15:00。

  五、赎回费率的说明

  本业务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六、定期赎回份额

  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时,投资人可与中国农业银行约定每月固定赎回份额,每月赎回份额不低于100份(含100份)。

  基于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最低保留余额的规定,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本公司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开办定期定额赎回业务亦受本规则限制。因此,如果投资人每月通过定期定额赎回业务赎回基金,赎回申请被确认后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则在该账户剩余的基金份额将被全部强制赎回。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赎回日即为基金赎回申请日,并以该工作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赎回金额。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3工作日(包括该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4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销售机构在T+7个工作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八、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合同》已于2019年5月30日正式生效。本基金自2019年6月3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自2020年6月1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2、投资人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当地中国农业银行的销售网点或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99)。

  九、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1、本公司网址:www.fund001.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3、本公司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s@jysld.com

  4、中国农业银行网址:www.abchina.com

  5、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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