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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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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弘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总经理姜琳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独立董事蒋建华女士、王廷信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赵琨女士因公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罗凌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马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8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爱涛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张秋子、祝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0-032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选举马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吴廷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任职,吴廷昌先生任职的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空缺,现增补上述委员会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根据《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增补马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增补后的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为马宏伟先生、姜琳先生、伍栋先生、蒋建华女士、包文兵先生、王廷信先生,其中马宏伟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根据《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增补马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增补后的提名委员会委员为马宏伟先生、包文兵先生、蒋建华女士,其中包文兵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销相关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弘业工艺品有限公司将持有的苏州弘艺草制品有限公司25%的股权进行核销。本次核销资产账面原值为1,241,588.31元,账面净值为0元。本次资产核销对当期损益没有影响。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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