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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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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0-039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远海发”)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材料于2020年5月2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11名。有效表决票为11票。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确保杠杆率、风险控制指标、流动性监管指标以及发行公司债券风险限额等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和设立债券发行主体、规模、发行场所、时机、期限、利率、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担保增信、偿债保障、中介机构聘请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发行公司债券核心要素如下:

  1. 公司债券发行主体

  由公司或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发行境内公司债券。

  2. 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公司债券总体待偿余额不超过公司合并口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50%,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规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上限的规定及各类风险控制指标的相关要求。

  3. 公司债券期限

  公司债券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具体期限构成和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 公司债券利率

  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品种。发行公司债券的利率及其计算、支付方式的确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承销机构(如有)协商确定。

  5. 担保及其他增信安排

  公司债券的发行可由公司或公司符合资格的全资附属公司为发行主体,根据公司债券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6. 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允许的用途等(如相关监管机构对于募集资金用途有具体规定的,则应符合监管机构要求)。

  7. 发行价格

  依照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8. 发行对象

  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及/或个人投资者及/或其他专业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根据相关适用法律法规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9. 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如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对于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另有其他要求的,则应符合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的要求。

  10. 建议本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到2021年6月30日。如果公司董事会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11. 对董事会的授权

  (1)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他市场条件:确定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及其他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筹集资金运用、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 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 为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 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 在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6) 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公司董事会已获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 根据适用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批准、签署及派发与发行有关的公告和通函,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 办理与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 决定将上述事宜中的部分特定事项转授权给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其他公司经营管理层人士。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上述担保的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远海发关于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0-040)。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项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股票简称:中远海发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0-040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中远海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香港”)、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租赁”)、海汇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汇保理天津”)、中远海发(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租赁”)、Florens Maritime Limited、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利”)、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装箱(锦州)”)、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装箱(广州)”)、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装箱(连云港)”)、东方国际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装箱(香港)”)、东方富利LNG0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利LNG01”)、上海寰宇物流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寰宇”)。

  2、本次担保金额: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为中远海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32亿美元的担保、为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为海汇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为中远海发(天津)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为Florens Maritime Limited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的担保、为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6亿美元的担保、为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的担保、为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的担保、为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的担保,为上海寰宇物流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25亿人民币的担保;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拟为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35亿人民币的担保、为东方国际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的担保;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为东方富利LNG01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1亿美元的担保;佛罗伦国际有限公司为Florens Maritime Limited提供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情况:本公司为中远海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24.27亿美元、为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3.18亿美元、为Florens Maritime Limited担保余额为5亿美元、为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63.73亿元人民币、为中远海发(天津)租赁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5.23亿人民币、为海汇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7.31亿人民币、为上海寰宇物流设备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14亿人民币;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为东方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55亿美元、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为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3.56亿元人民币;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为东方富利LNG01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89亿美元。

  4、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5、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6、本次担保授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把握市场时机,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向以航运业为依托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转型,公司将继续灵活运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以确保资金需求。通过对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资本开支计划及融资合约执行的测算,预计公司在该期间需要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担保情况(以下简称“本项担保授权”)如下:

  1、本次担保授权额度

  ■

  2、本公司、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及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及佛罗伦国际有限公司为以上公司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以上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授权规则》审批每笔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类型、期限和金额等事项。

  4、本项担保授权的期限为 2020年 7 月 1 月至2021年 6 月 30日。本项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被担保人1:

  名称:中远海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50/F, COSCO Tower, 183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主要负责人:王大雄

  注册资本:港元1,000,000和美元1,777,558,800、2,900,000,000人民币

  经营范围:传统的船舶光租、期租等经营租赁,以及新造船、二手船的融资、售后回租、联合租赁等融资租赁业务,同时负责集装箱融资租赁业务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海发香港资产总额为 102.61亿美元,净资产为0.35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0.12亿美元,负债总额为102.26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99.66%;2019年营业收入为 9.34亿美元,净利润为-1.13亿美元。

  被担保人2:

  名称: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450 号 3E 室

  法定代表人:陈易明

  注册资本: 35亿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48.62亿人民币,净资产50.10亿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56.27亿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98.52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5.63%;2019年营业收入为24.82亿人民币,净利润为5.94亿人民币。

  被担保人3:

  名称:海汇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312室

  法定代表人:蔺钢

  注册资本:39793.9194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商业保理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6.82亿人民币,净资产4.16亿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2.23亿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2.66亿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5.28%;2019年营业收入为0.77亿人民币,净利润为0.05亿人民币。

  被担保人4:

  名称:中远海发(天津)租赁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814(天津仪远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053号)

  法定代表人:蒋仲

  注册资本: 10亿人民币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租赁咨询;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与主营业务有关的保理业务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为32.18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1.54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4.85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0.64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4.14%;2019年营业收入为1.8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68亿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5:

  名称:Florens Maritime Limited,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主要负责人:苏毅刚

  已发行股本: 12000美元

  经营范围:集装箱租赁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20亿美元,净资产6.14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4.36亿美元,负债总额为11.06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64.30%;2019年营业收入为1.35亿美元,净利润为0.01亿美元。

  被担保人6:

  名称: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50/F, COSCO Tower, 183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主要负责人:王大雄

  注册资本: 1.4亿港币

  经营范围:船舶买卖、融资租赁业务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97亿美元,净资产2.69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3.97亿美元,负债总额为9.28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77.50%;2019年营业收入为0.53亿美元,净利润为0.19亿美元。

  被担保人7:

  名称: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9号

  法定代表人:王良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集装箱产品、环保垃圾箱、托盘、非压力罐体、金属结构制造、箱用零部件以及售后服务;板材预处理和钢结构件加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0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32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8.73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8.77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9.08%;2019年营业收入为11.1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54亿元。

  被担保人8:

  名称: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红安路2号

  法定代表人:任余东

  注册资本:2141.778万美元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业(具体经验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经营范围以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5.9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3.00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2.88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2.93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1.14%;2019年营业收入为17.3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44亿元。

  被担保人9:

  名称: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光路6号

  法定代表人:马波

  注册资本:4413.39万美元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集装箱产品及售后服务;集装箱半挂车的设计、制造、再制造、维修及相关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0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3.36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6.68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6.71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6.68%;2019年营业收入为12.8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94亿元。

  被担保人10:

  名称:东方国际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Room 4802, 48/F, COSCO Tower, 183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主要负责人:刘冲

  注册资本: 1万美元

  经营范围:钢制干货集装箱贸易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94亿美元,净资产0.09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 3.85亿美元,负债总额为3.85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97.82%;2019年营业收入为4.86亿美元,净利润为0.003亿美元。

  被担保人11:

  名称:东方富利LNG01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Ritter Hous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李兵

  注册资本5万美元,已发行股本1美元

  经营范围:船舶买卖、融资租赁业务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东方富利LNG01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3亿美元,净资产0.08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0.10亿美元,负债总额为0.95亿美元,资产负债率为92.29%;2019年营业收入为0.06亿美元,净利润为0.03亿美元

  被担保人12:

  名称:上海寰宇物流装备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50号1906室

  法定代表人:李前敏

  注册资本: 8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物流装备的研究开发,实业投资,以物流装备为主的国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相关的咨询服务,销售、租赁、维修集装箱。【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6.5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9.32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 17.14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7.24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4.90%;2019年营业收入为0.7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16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董事长将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授权规则》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批每笔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类型、期限和金额等事项。公司将根据审批情况与有关交易方签订具体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和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批准的担保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鉴于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本次以担保授权的形式对公司内部2020年 7 月 1 月至2021年 6 月 30日的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要求。因此,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33.89亿美元和93.83亿人民币,共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约为23.22%,净资产比例约为138.58%。

  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32.45亿美元和90.27亿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约为22.26%,净资产比例约为132.86%,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20-041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29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9日

  至2020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9年度股东大会议案1项、第3-8项已经公司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第2项已经公司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development.coscoshipping.com)的公告。2019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第9-10项已经公司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development.coscoshipping.com)的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另行刊载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第9-10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8项议案及第10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0年6月29日12时00分至13时30分。

  2、 登记地点: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3、 登记方式:

  (1)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上海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证券和公共关系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证券和公共关系部。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299号5楼

  邮政编码:200127

  联系人:高超

  联系电话:(021)65967333

  传真:(021)65966813

  2、 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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