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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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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58           股票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19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渝水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5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重庆市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现金60万元,用于开展对贫困区县的扶贫工作。

  二、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申请1.1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并授权公司经理层相应办理提供担保的相关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58       股票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20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渝水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拟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不高于9,2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控股子公司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珞渝环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以下简称“交行重庆市分行”)申请不高于11,5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经理层相应办理公司为珞渝环科提供担保的相关具体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和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本公告日,珞渝环科申请贷款的相关工作尚在办理过程中,公司暂未出具担保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珞渝环科成立于2018年8月14日,注册资本为5,848.15万元人民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华能珞璜电厂内89幢4号代眷楼,经营范围:污泥处置、土壤修复治理、固(危)废工程的建设和营运;生物能源、再生资源、有机肥、营养土的生产和销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珞渝环科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15.52万元,负债总额为21.4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21.43万元),净资产1,994.09万元。项目处于建设中,无营业收入。截止2020年4月末珞渝环科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653.97万元,负债总额为24.41万元,净资产为4,629.56万元,资产负债率0.52%。珞渝环科负责投资建设运营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珞璜污泥项目”),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6,790.06万元,因项目处于建设中,无营业收入。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珞渝环科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股80%,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保证人)拟与交行重庆市分行(债权人)就珞渝环科(债务人)本次珞璜污泥项目固定资产贷款签署《保证合同》,按持股比例为珞瑜环科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

  1.被担保的债务人为: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保证人仅对债务人本次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主债权本金余额及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的80%提供阶段性担保;

  3.担保的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9,200万元整(按11,5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的80%计算);

  4.担保期限: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全部固定资产贷款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5.担保解除:公司可以在珞渝环科取得建设项目四证(即: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证、建设规划证和施工许可证)以及办妥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和项目房产抵押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解除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持股比例为珞渝环科申请交行重庆市分行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可以保障其珞璜污泥项目建设融资需要。

  珞渝环科投资建设的珞璜污泥项目于2018年6月被国家能源局和生态环境部列为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改试点项目,是西南地区唯一同类项目,并被列为重庆市2019年城市综合管理“七大工程”重点工作之一。该项目响应国家对于污泥处置无害化、资源化的要求,有助于缓解日益突出的污水处理所产生污泥的处置难问题,并已纳入污泥常规处置点,故在本项目正式运营、政府有关部门对其制定合理的价格结算机制并支付污泥处置费用后,珞渝环科能够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9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59%。除前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且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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