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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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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0-052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少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下列事项: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12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它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230,031,960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万元。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之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后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四)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五)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六)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议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具体认购办法、发行定价方式、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设立事宜、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若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有派息/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董事会有权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3、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认股合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4、根据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5、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7、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8、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

  9、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上市等有关的其它事项;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的核准文件,则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非公开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0年6月15日在广东汕头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召开太安堂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5、发行数量

  2.6、限售期

  2.7、募集资金投向

  2.8、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9、股票上市地点

  2.10、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5、《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参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0-053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一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监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下列事项: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12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它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230,031,960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万元。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并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可有效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作用,能够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0-054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0-055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文中关于本次发行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构成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为23,003.20万股,最终发行股数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3、在预测2020年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对总股本有影响的事项;

  4、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5、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本次发行方案于2020年9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6、假设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并于6月份顺利实施完毕,即2020年6月完成现金分红11,578,275.32元。

  7、预测2020年末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时,仅考虑募集资金总额、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现金分红情况的影响。

  8、免责说明: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仅为测算本次发行产生的即期回报摊薄效应,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1、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2、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回购股份数×回购股份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3、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回购减少的净资产×回购股份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4、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回购减少的净资产×回购股份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将增长,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由于募投项目从建设到充分发挥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出现下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中药材的初加工和销售;药品电商业务。在中成药领域,公司逐渐形成皮肤病类药品、心血管疾病类药品、不孕不育症药品三大系列药品的产品格局,并通过自主研发创新、产业整合等形式不断扩充产品线,充实公司在呼吸科疾病用药、儿科保健用药、健康保健用药等领域药物品种,进一步完善公司中药特色药物品种格局。在药品零售领域,公司的子公司康爱多是国内医药电商领军企业,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医药产品的网上零售、线下连锁药店销售以及医药电商品牌运营等综合服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生殖健康药品整体升级项目、呼吸科产品生产车间提升改造项目、新药产品产业化提升和推广项目、生产智能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不断推动已上市产品销售业绩的同时,加快在研产品研发和上市节奏,丰富公司产品梯队。同时,公司通过实施生产智能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升级内部管理系统,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和水平,助力公司营销网络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

  五、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在医药行业精耕细做多年,管理层对于医药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有着较为透彻的理解和认识,能够前瞻性预见行业的发展局面以及市场格局。公司已拥有一批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过硬、职业素养优秀的研发、生产、营销和公司治理团队,涵盖药品研发、生产、营销和公司治理等各业务链条。公司已建立起以北京、上海和广州为中心辐射全国多个省市地区的营销网络,公司以往的营销网络建设为本次项目的开展积累下大量宝贵的实践经验。此外,公司子公司康爱多是国内医药电商领先企业,通过自建平台和以天猫为主的第三方平台,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31亿元。

  综上,公司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项目效益的快速实现奠定了人员、技术、市场基础。

  六、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情况及发展态势

  公司主要从事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中药材的初加工和销售;医药电商业务。

  在中成药方面,通过多年努力,公司在原有优势产品——中药皮肤药的基础上,通过丰富自身产品结构,逐渐形成皮肤病类药品、心血管疾病类药品、不孕不育症药品三大系列药品的产品格局,并通过自主研发创新、产业整合等形式不断扩充产品线,充实公司在呼吸科疾病用药、儿科保健用药、健康保健用药等领域药物品种,进一步完善公司中药特色药物品种格局。目前公司拥有包括乳膏剂、软膏剂、片剂、胶囊剂、丸剂、溶液剂(外用)等多个剂型,拥有药品批准文号近四百个,其中包括麒麟丸、祛痹舒肩丸、心宝丸、心灵丸、通窍益心丸、参七脑康胶囊、丹田降脂丸、消炎癣湿药膏等多个国内独家品种和特色品种,形成太安堂药业特色品种大格局体系。

  在医药电商业务方面,公司提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医药产品的网上零售、线下连锁药店销售以及医药电商品牌运营等综合服务。2014年,公司收购广东康爱多,大力拓展医药电子商务业务,网上零售与线下连锁药店销售相结合,优化医药流通渠道,提高医药流通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医药电商收入增长较快,已成为公司收入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总人口及老龄人口的增长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体系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我国医药市场规模持续扩张,医药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2019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0.13亿元,近3年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1.31%,发展态势良好。

  2、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所处医药及医疗行业处于快速发展和变革阶段,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机遇与挑战并存。在医药领域,随着政府促进药价降低,企业竞争加剧,制药利润空间有被进一步压缩的风险;在医疗领域,医疗体系改革不断深化,传统制药企业争相布局医疗领域,业务类型、商业模式不断谋新求变,若不能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抓住医疗体系变革带来的发展机遇,将面临市场竞争风险和竞争优势下降的风险。

  面对上述风险及挑战,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在战略规划、资源整合、拓展经营规模、提升经营效益、加强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积极努力,履行社会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继续保持公司的良性持续发展,为将公司建设成高科技大型药企而持续奋斗。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1、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管理本次募集的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潜在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尽快释放,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后,公司在生殖健康药品、呼吸科疾病药品、皮肤病类药品、智能化数字化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得到加强,服务链条得到延伸,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得到提升,公司市场份额有望提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充分做好募投项目开展的准备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收益,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精神,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2020年5月18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股》的议案,该规划明确了公司2020年至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和具体规划,通过制定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今后如实施股权激励则行权条件应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实际控制人柯树泉先生、柯杏銮女士、柯少彬先生及柯少芳女士承诺:

  1、本人/单位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

  2、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责任主体,如若违反前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单位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年五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0-056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决议,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当日下午收市后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5、发行数量

  2.6、限售期

  2.7、募集资金投向

  2.8、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9、股票上市地点

  2.10、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5、《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资料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的,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6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董秘办。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6月12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祥

  联系电话:(0754)88116066-188

  联系传真:(0754)88105160

  联系邮箱:t-a-t@163.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麒麟园董秘办公室

  邮政编码:515021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3

  2、投票简称:太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同一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20-057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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