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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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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0-052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指导性文件,为后续推进具体合作奠定了基础。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约定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 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 协议的签署时间、地点

  本协议于2020年5月27日于安徽马鞍山以书面的方式签署。

  (三) 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 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签订本协议不需要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 战略合作方介绍

  中国信达作为不良资产行业的先行者和领先者,是我国成立的第一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一家进行转型试点的综合性资产管理公司,也是首家登录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足不良资产经营主业,围绕问题资产投资和问题机构救助,着力化解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不良资产风险。在坚持以不良资产经营为主业的同时,积极开展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金融租赁等综合化金融服务业务, 长期以来在资产处置与重组、资产管理、投资银行、产业投资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三、 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不良资产业务

  充分发挥中国信达在不良资产收购经营方面的优势,配合公司开展不良债权的处置整合工作,并发挥公司在行业内的产业整合能力,通过共同设立基金、发挥各自优势,盘活问题企业和问题资产,促进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和产业布局的顺利调整。

  二、投资业务

  公司与中国信达在产业并购重组方面建立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中国信达拥有众多企业的债权、股权资产及平台公司,可协助公司在产业扩张、资源整合、战略投资及产业投资方面寻求合适的股权投资和项目投资机会。如中国信达持有钛白粉、钛铁矿、硫酸、铁粉或其上下游产业的股权、债权资产,为了支持公司兼并重组和做强做大的需要,中国信达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公司予以转让;公司拥有众多的控股公司及关联客户,在项目投资、兼并收购等方面为中国信达提供投资机会。公司与中国信达可通过问题企业和问题资产重组、私募股权基金、市场化债转股等多种手段开展产业并购重组业务。

  三、银行、基金、信托、租赁等金融服务

  中国信达可充分发挥金融控股集团优势,通过所属的银行、基金、信托、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生产经营及产业并购重组提供结算和资金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存贷款、资金结算、委托理财、进出口融资、供应链融资、跨境并购、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

  四、证券业务

  1.投资银行业务。(1)再融资: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优先聘请中国信达所控股证券公司担任股票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债券发行承销机构;(2)境内外并购: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优先聘请中国信达所控股证券公司担任并购重组财务顾问。

  2.资产管理等业务。中国信达所控股证券公司在遵守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可为公司提供证券市值维护、股票托管、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等服务。

  3.投研业务。中国信达所控股证券公司可向公司提供宏观经济及化工、有色等相关行业的信息与专业研究支持。

  五、渠道服务和支持

  1.中国信达总部及其境内外各分支机构,可发掘其组织与网络优势,为公司在当地联系政府部门、对接市场资源、寻求合作机会提供相应的渠道服务。

  2.中国信达凭借其在海外及其合作伙伴的机构与市场优势,可协助公司收集、了解、掌握国外钛白行业与重点企业的发展、竞争等情况,为公司参与国际化经营与竞争提供便利,并为公司培养国际化专业人才提供协助。

  3.公司与中国信达可以互设实践基地,为公司了解金融企业、中国信达了解实体经济企业运转,培养复合专业人才提供渠道支持。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订将促进形成双方优势资源的互补整合与资源共享,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业整合能力,有助于推动公司主营产品应用于各细分行业的深入开发,推动公司主营产品的市场影响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本协议的签订未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约定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同时,公司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公司将视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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