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5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0-052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16元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5月18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0,665,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890,640元。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使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16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144元。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144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144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16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股东可在工作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本次权益分配实施的相关事项: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026786-846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0-053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了2018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拍深圳智能制造中心土地使用权并拟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2019年12月10日、2019年12月27日及2020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拟联合竞拍土地及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关于拟联合竞拍土地及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8)、《关于联合竞拍土地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7)及《关于拟联合竞拍土地及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接到通知,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758U99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八路3号万科滨海置地大厦十三层1301

  法定代表人:陶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5日

  营业期限:长期

  股权比例:

  ■

  ■

  经营范围:高新产业园区运营管理;自有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企业管理咨询;财务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物业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5月28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