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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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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0-03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昆明分行)侵权责任纠纷上诉案件已被受理,并确定案件二审开庭时间为2020年6月4日上午9:00。

  2020年2月12日,本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云01民初3316号民事判决书,对本公司与民生银行昆明分行诉讼事项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驳回本公司的诉讼请求。在上诉期内本公司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已受理。

  本公司已对上述诉讼事项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4月3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8月30日)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4月10日)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章节内容,以及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和2020年2月15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二、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本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载明本公司与民生银行昆明分行上诉案件开庭时间为2020年6月4日上午9:00。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公司上诉,案件处于二审阶段。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本次诉讼对本公司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本公司将就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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