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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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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0-128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1个交易日(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27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之(十八)款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1条的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公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3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管理层正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解决当前的经营形势并努力改善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兆新         公告编号:2020-129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永弟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494,406,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6%,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494,406,77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累计被轮候冻结股数为4,023,037,07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13.71%。陈永弟先生及沈少玲女士共同持有彩虹集团100%股权,彩虹集团目前已进入破产程序并已选任破产管理人。

  2、陈永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若上述被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2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6,339,500股新股,其中陈永弟先生认购121,501,775股(转增后的股份变更为目前的486,007,100股),该部分股份原解禁日为2019年5月30日,其承诺将所持有的上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2019年5月30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一年,锁定期至2020年5月29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陈永弟先生上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86,007,100股拟于2020年5月30日解禁,为支持公司稳定发展,陈永弟先生于近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延长持股限售期的承诺函》,其承诺将所持有的上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2020年5月30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追加承诺的股东基本情况

  陈永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2、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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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陈永弟先生最近十二个月未有减持公司股票情况。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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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永弟先生持有公司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86,007,100股,2020年5月30日为解禁日,为支持公司稳定发展,陈永弟就上述股份延长持股限售期事宜向公司作如下承诺:

  陈永弟先生承诺将所持有的于2020年5月30日限售期满的486,007,1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2020年5月30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一年,锁定期至2021年5月29日,并承诺在2021年5月29日前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应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追加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延长持股限售期的承诺函;

  2、上市公司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申请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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