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5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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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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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额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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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一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
兴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5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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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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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司已按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备案。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