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收到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的《告知函》。根据《告知函》,爱康实业成立于2007年3月20日,在多年发展过程中,为江阴科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等“海达集团系”公司提供了大量担保,海达集团于2019年爆发债务危机以至严重资不抵债,触发担保链风险,对爱康实业造成了蔓延性损害,爱康实业的融资环境受到了较大冲击,生产经营受到极大困扰,资金链紧张,不能为海达系企业垫付到期贷款。爱康实业股东会依据公司章程做出决议,爱康实业单一法人实体向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希望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通过重整程序,全面化解爱康实业债务危机、获得新生,同时最大程度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与之前主要债权人的初步沟通,各金融机构拟支持爱康实业重整。
爱康实业集团系下其他关联企业不在本次申请重整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爱康实业共持有公司股份674,7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3%,其中507,961,996股被质押,531,431,666股被司法冻结,439,389,670股被轮候冻结。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实际控制权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为爱康实业(单一法人实体)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了4.17亿元的担保,其对应的实际融资余额为3.95亿元。爱康实业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约18 亿元提供了担保。爱康实业作为反担保方,为公司对外提供的部分担保进行了反担保。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爱康实业重整进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