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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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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2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2020年5月2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于2020年5月27日以通讯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0年5月27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柏兴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常州市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为了配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船缆”)与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常州住建局”)签订《常州市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约定由常州住建局征收常州船缆坐落于常州市天宁区龙游路5号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征收的房屋补偿及土地使用权补偿总金额为86,435,320元。董事会授权常州船缆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2020年5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0年5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签订《常州市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常州住建局”)因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船缆”)坐落于常州市天宁区龙游路5号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根据江苏金宁达恒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的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拟由政府征收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补偿总金额为86,435,320元。

  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常州市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常州船缆与常州住建局签订《常州市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约定由常州住建局征收常州船缆坐落于常州市天宁区龙游路5号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董事会授权常州船缆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将产生6,489万元收益(未经审计),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为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司、常州船缆与交易对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龙游路5号,房屋总建筑面积16,588.57平方米,其中权证面积15,419.68平方米,未经登记建筑面积1,168.89平方米。土地性质用途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25,046平方米(折合37.57亩),权证号苏(2019)常州市不动产权第0089981号。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土地账面原值2,407.02万元,累计摊销为403.06万元,账面净值2,003.96万元;房屋建筑物等账面原值1,441.17万元,累计折旧为1,290.72万元,账面净值为150.45万元。经江苏金宁达恒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评估,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补偿金额为53,227,265元,附属设施(装饰)补偿金额为5,405,563元,小计58,632,828元。

  本次交易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已抵押,公司将在协议规定期限内解除房屋土地的抵押权。除此之外,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征收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情况

  1、权利人为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证号苏(2019)常州市不动产权第0089981号。房屋总建筑面积16,588.57平方米,其中权证面积15,419.68平方米,未经登记建筑面积1,168.89平方米。土地性质用途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25,046平方米(折合37.57亩)。

  二、被征收房屋补偿及土地使用权补偿情况

  (一)补偿方式:货币补偿

  (二)补偿款项:

  1、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补偿:乙方上列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经江苏金宁达恒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评估,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补偿金额为53,227,265元,附属设施(装饰)补偿金额为5,405,563元,小计58,632,828元。

  2、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① 搬迁费 326,706元;②临时安置费980,118元;小计1,306,824元。

  3、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补偿费:3,517,970元。

  4、搬迁补助和奖励:①搬迁奖励费1,633,530 元;②其它补助21,344,168元。小计22,977,698元。

  5、甲方应付乙方补偿款总金额86,435,32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陆佰肆拾叁万伍仟叁佰贰拾元整)。

  三、被征收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及租赁处理:

  (一)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的处理:

  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依法解除房屋土地的抵押权;解除登记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乙方应确保被收购房屋无查封等限制权利事项及无任何可能影响乙方有权签署本协议的情形发生。如因抵押权解除事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租关系的处理:本协议征收范围内乙方的现有承租户由乙方自行与承租方解除租赁关系并负责清退搬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搬迁、结算期限

  1、乙方同意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上述房屋腾空(届时如有物品,视为乙方自行放弃,由甲方任意处置),将被征收全部房屋及土地交甲方验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交付时,乙方应当确保被征收房屋应保持原样,乙方及承租户均不得拆除上述房屋的附属物、建筑材料和设施。如有短少,按评估价直接扣除相应的补偿款。非因双方原因,如因第三人异议或提无理要求干扰征收、补偿工作的,由双方依法报警处理,并不得影响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2、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上述补偿款总额的50%一次性电汇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依法解除房屋土地的抵押权后10日内,甲方将剩余50%款项一次性电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五、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相应补偿款不能按期支付,每推迟一天,须按补偿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将被征收房屋及土地并交甲方验收的,每推迟一天,须按补偿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配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常州住建局对标的资产进行征收。常州船缆已将生产经营场所搬至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8号,此次标的资产为常州船缆闲置老厂房,故本次交易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经公司财务初步测算,预计公司能够实现收益约6,489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8.79%,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常州市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4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利集团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6月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1、会议审议事项提交程序合法、内容完备。

  2、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常州市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6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诸燕

  联系电话:0512-52571188

  传真:0512-52572288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中利集团

  邮编:215542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09,投票简称:中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郑重声明:

  本单位/个人现持有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股份____________ 股。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 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

  请在表决意愿选择项下打“√”,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视为无效表决票。

  特此授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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