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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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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0-030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基本情况

  ■

  二、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原因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12月20日出具的(2019)皖01民终10300号《民事判决书》做出终审判决,要求公司向原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易威斯”)返还款项852万元、利息损失及负担案件受理等相关费用。上述终审判决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公司不服判决结果,提请再审申请,故未及时归还相关款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9,925,801.55元被冻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1%。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会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事项进展情况。

  三、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解决措施

  上述852万元一直作为公司其他应付款核算处理,最终冻结差价部分将计入营业外支出-滞纳金处理。本次部分资金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但可能会对公司诉曹雯钧、曹慧芳等人股权回购合同纠纷案件中的执行金额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积极与法院、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协商,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履行责任义务,会尽快消除部分资金被冻结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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