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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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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0-032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6、7、8、9、10项提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刁石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3,470,290股,占公司总股本606,817,968股的40.122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635,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0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8,801,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05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669,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7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43,426,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9%;反对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3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43,463,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2,628,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43,426,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9%;反对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3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43,426,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9%;反对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3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43,426,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9%;反对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3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其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20,835,000股,审议该提案时,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2,628,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2,628,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7.1 选举刁石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496,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661,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800%。

  根据表决结果,刁石京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2 选举马道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771,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936,2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938%。

  根据表决结果,马道杰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3 选举吴胜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482,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647,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88%。

  根据表决结果,吴胜武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4 选举周洋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482,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647,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89%。

  根据表决结果,周洋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8.1 选举王立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814,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979,9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868%。

  根据表决结果,王立彦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 选举黄文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814,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979,7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859%。

  根据表决结果,黄文玉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3 选举崔若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814,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979,7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861%。

  根据表决结果,崔若彤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9、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情况如下:

  9.1 选举王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766,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931,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712%。

  根据表决结果,王志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9.2 选举郑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413,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578,2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124%。

  根据表决结果,郑铂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二位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沈立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3,463,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2,628,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王立彦先生代表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4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赖海燕律师、刘鑫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0-034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6日下午16:00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刁石京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刁石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马道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王立彦(召集人)、独立董事黄文玉、董事周洋。

  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崔若彤(召集人)、独立董事王立彦、副董事长马道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黄文玉(召集人)、独立董事崔若彤、董事长刁石京。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马道杰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0年5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杜林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

  杜林虎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15-6198161

  传真:0315-6198179

  电子邮箱:dulh@gosinoic.com

  联系地址:河北省玉田县无终西街3129号

  邮编:064100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0年5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乔志城先生、杜林虎先生、苏琳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杨秋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0年5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阮丽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

  阮丽颖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2355911-8368

  传真:010-82366623

  邮箱:zhengquan@gosinoic.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D座西楼15层

  邮编:100083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签署〈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业绩承诺方西藏紫光神彩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紫锦海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西藏紫锦海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和补偿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关联董事刁石京、马道杰、吴胜武、周洋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2020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5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受疫情影响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全球新冠疫情对Linxens集团运营生产、经营业绩产生了一定的短期影响,但上述影响对标的公司未来生产经营、2020年预测营业收入、业绩承诺实现、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实现和最终交易作价的影响程度有限,无需调整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交易作价以及业绩承诺金额,同意继续推进本次交易。

  关联董事刁石京、马道杰、吴胜武、周洋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2020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5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

  附件:个人简历

  刁石京先生:1962年4月生,中国国籍,先后毕业于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电子工业部办公厅、信息产业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综合组副组长兼机关党委副书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司长。兼任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技委副主任委员及通信科技委委员。2018年5月起,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联席总裁。2018年8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刁石京先生现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联席总裁,除此以外,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道杰先生:1964年8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工商管理博士,高级工程师,2004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曾任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联通华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电信移动终端管理中心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工会副主席;联想集团副总裁,MBG中国业务常务副总裁。2017年12月起历任公司常务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兼总裁。

  马道杰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乔志城先生: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1998年至2003年任职于涌金集团,2004年至2010年8月曾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副董事长;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曾任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2013年9月至2015年4月曾任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8月至2016年3月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曾任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紫光宏茂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监事。现任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

  乔志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杜林虎先生: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工程师。2006年至2010年,在同方股份投资发展部工作,主要从事行业分析、公司研究及证券事务工作。2010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杜林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苏琳琳女士: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与通信系统专业博士。2012年7月至2018年7月历任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安全技术主管、安全技术部经理等职;2018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北京紫光存储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产品规划与技术部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兼任公司高级业务副总裁、紫光青藤微系统有限公司汽车电子事业部总经理。为北京商用密码行业协会技术组成员。2020年5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

  苏琳琳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秋平女士: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管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1年至2008年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项目经理。2008年至2010年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2010年10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杨秋平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阮丽颖女士:1984年7月出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访问学者。2010年6月至2015年3月历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2015年3月至今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历任证券事务经理、风控及合规总监等职,已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2020年5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阮丽颖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0-035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6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王志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王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7日

  附件:王志华先生简历

  王志华先生:男,中国国籍,1960年9月出生,工学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微电子与固态电子学专业。1983年至1992年历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助教、讲师;1992年至1993年为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访问学者;1993年至1994年为比利时鲁汶天主大学(K. U. Leuven)访问研究员;1994年至1997年,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副教授;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为香港科技大学访问教授。1997年至今,分别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微电与纳电子学系教授。2001年至2016年曾任清华大学微电子学研究所副所长(微电子与纳电子学系副系主任)。曾担任“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和基础软件产品重大专项咨询专家组专家,IEEE固态电路学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中国通信学会通信集成电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集成电路设计分会副秘书长、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玄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志华先生除任清华大学教授之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0-036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4月24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312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项进行研究和讨论,积极推进《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现《反馈意见》回复工作已经完成,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反馈意见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公司将在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0-033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经全体与会代表举手表决,会议选举沈立峰先生出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出的二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7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沈立峰先生:1979年4月出生,中专学历, 1998年7月加入本公司从事技术工作,现任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唐山国芯晶源电子有限公司五厂生产主管。

  沈立峰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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