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5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5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5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 3.000000 股,派 0.7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7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7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4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56,0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0年6月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6月1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56,000,000股摊薄计算,2019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976元。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首发限售股东黄伟汕、张朝益承诺:在本人持股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017 年度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3.72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后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1.96元。

  3、公司不存在衍生品种、股权激励,故不存在其相关价格调整等情况。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办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美联路1号

  咨询联系人:段文勇、许燕升

  咨询电话:0754-89831918

  传真电话:0754-89837887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