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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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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5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派方案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189,590,960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29日。

  三、利润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利润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利润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社区树边坑工业区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公司园区内

  咨询联系人:吴志华

  咨询电话:0755-86363037

  传真电话:0755-8636300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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