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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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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回馈活动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4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回馈活动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让全体股东公平、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即将开展的“长安汽车股东回馈活动”,现将活动内容公告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建立长效、多样的股东回报机制,答谢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让股东更好地体验到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将开展“长安汽车股东回馈活动”。

  未来,公司还将进一步完善股东回报机制,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股东回馈活动,提高投资者对公司内在价值的理解与认识。

  二、活动时间

  2020年5月23日——2020年12月31日

  三、参加活动股东范围

  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活动咨询方式

  关于活动详情,请登陆长安新能源官方微信公众号,关注之后,通过对话框输入“股东”二字,就可以跳出活动专享界面。长安新能源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

  ■

  长安汽车股东回馈活动咨询电话:023-63156242、023-67594008

  五、风险提示

  本次活动的意义在于答谢股东和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并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实质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4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合资企业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长安汽车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合资企业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售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5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出售合资企业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合资企业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

  2020年5月21日,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的股权。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4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0年5月19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4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择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价格、数量等。董事会同意公司选择合适时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有利于合理安排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性大,目前尚无法确切估计本项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处置情况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择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及授权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择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议案二  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业务分级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并结合实际情况,对《非日常经营业务分级授权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将其更名为《公司治理分级授权管理办法》。经与公司常年证券律师确认,本次修订部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制度全文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发布的《非日常经营业务分级授权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0-4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5月22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15:00。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重庆长安汽车科技大楼多媒体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东大会主持人:董事长张宝林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856,994,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88%。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724,166,3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69.839%。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968,940,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50.477%;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共14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55,226,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19.361%。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2,828,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B股股份总数的14.726%。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24,388,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13.791%;通过网络投票的B股股东共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8,439,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0.936%。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结果

  (1)总体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议案审议总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

  (2)B股股东表决情况

  ■

  (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4)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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