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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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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统筹安排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提高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在下属子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56,000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

  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签署担保事项相关法律文件。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

  被担保人经审计的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90,511万元,占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5.66%;其中公司对参股公司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846万元,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84,66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天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董事会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出具的提名函,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盛屯集团提名周祎先生、方轶先生、邓伟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拟选举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出具的提名函,盛屯集团提名周毅女士、何晓先生、马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毅女士和何晓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周毅女士和何晓先生均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议案一和议案二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6月15日(周一)下午14:30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祎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重庆大学工学学士,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处工程师、深圳雄震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深圳市鹏科兴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市沃联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4月-2017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兼任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周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方轶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国际经济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任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北京市商周文化有限公司副经理,TCL集团金能电池有限公司采购部长,德赛集团德赛电池有限公司商务部经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计划主管、采购部经理、采购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兼任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四川盛威致远锂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方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轶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邓伟军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邓伟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伟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凯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学博士。2015年4月参加工作。历任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团队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现任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团队副总裁。

  李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凯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毅女士,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广州钢铁集团公司财务部财务人员;深圳市博商税务咨询公司业务经理;深圳市正大永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商博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经理;深圳市爱久一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所长。

  周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毅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周毅女士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何晓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执业律师。曾任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商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长。现任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分所执行主任;深圳前海鼎颂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何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晓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何晓先生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马涛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海南赛格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理;君安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国泰君安证券企业融资部业务董事、收购兼并部执行董事;国海证券收购兼并总部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朴远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海氏海诺乳胶(青岛)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衡益特陶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马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马涛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由公司监事会提名的候选人陈冬炎先生、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候选人钟洁莹女士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监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同意提名以上两人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拟选举的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时止。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冬炎先生, 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集美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明达实业(厦门)有限公司成本主管、厦门市华来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任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监事、辽宁台安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监事、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监事。

  陈冬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冬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钟洁莹女士,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山大学金融学专业毕业。曾任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助理;现任明华鼎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宏盛钴镍材料供应链有限公司投资助理。

  钟洁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钟洁莹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6月15日(周一)下午14: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15日(周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15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三街199号太平洋金融保险大厦B区15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9日(周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6月9日(周二)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周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方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邓伟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李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周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何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马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陈冬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钟洁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十)、议案(十一)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十四)、议案(十五)、议案(十六)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四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四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提案14.00、15.00、16.00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14.00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14.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4.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提案15.00为选举独立董事,则15.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5.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提案16.00为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则16.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6.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6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3101-3102),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雷利民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电子邮箱:leilimin@gdweihua.cn

  邮编:51803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雷利民

  联系部门: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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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3101-3102

  邮 编:518031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0”,投票简称为 “威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6,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5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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