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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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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0-临030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未有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主持人: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屈发兵先生主持

  5.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184,502,7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5119%。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股东和股东代理12人,代表股份33,603,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99%。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49,680,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4,822,1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59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赵元律师、刘旭星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4,502,7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03,2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议案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4,502,7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03,2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议案3《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4,502,7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03,2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议案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4,502,7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03,2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议案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4,502,7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03,2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4,475,1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575,6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议案7《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会股东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本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持股数量合计1,049,680,490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134,822,2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03,2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议案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4,502,7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03,2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议案9《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3,740,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7%;反对12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640,2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841,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25%;反对12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2%;弃权640,2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53%。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议案1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3,740,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7%;反对12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640,2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841,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25%;反对12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2%;弃权640,2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53%。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议案1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3,740,8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7%;反对12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640,2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841,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325%;反对12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2%;弃权640,2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53%。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议案12《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4,500,7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601,2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议案13《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选举史玉柱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60,893,682股

  13.02.候选人:选举刘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60,936,682股

  13.03.候选人:选举屈发兵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56,907,990股

  13.04.候选人:选举应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60,864,82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选举史玉柱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994,195股

  13.02.候选人:选举刘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37,195股

  13.03.候选人:选举屈发兵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008,503股

  13.04.候选人:选举应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965,335股

  表决结果:史玉柱、刘伟、屈发兵、应伟当选公司第五届非独立董事。

  议案14《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4.01.候选人:选举胡建绩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60,973,780股

  14.02.候选人:选举张永烨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60,973,780股

  14.03.候选人:选举龚焱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60,973,78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4.01.候选人:选举胡建绩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74,293股

  14.02.候选人:选举张永烨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74,293股

  14.03.候选人:选举龚焱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74,293股

  表决结果:胡建绩、龚焱、张永烨当选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

  议案15《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选举朱永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160,211,832股

  15.02.候选人:选举曾征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160,865,47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选举朱永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9,312,345股

  15.02.候选人:选举曾征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9,965,991股

  表决结果:朱永明、曾征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五、独董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对2019年度独立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赵元、刘旭星

  3. 见证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0-临031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吴明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

  吴明红先生将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2020年5月22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5月23日

  

  附件

  吴明红,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1987年10月至1990年10月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军服役,并于2010年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中国共产党员。吴明红先生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吴明红先生曾先后在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双龙石榴酒有限公司任职,自2004年11月加入巨人网络后,担任巨人网络保安主管。

  吴明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明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吴明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吴明红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吴明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0-临032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董事会顺利运行,根据《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免除会议事先通知时限的要求,决定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经全体董事推举由刘伟女士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史玉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2020年5月22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史玉柱先生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

  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刘伟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2020年5月22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刘伟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联席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吴萌先生为公司联席总经理,任期自2020年5月22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吴萌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任广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2020年5月22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任广露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孟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任期自2020年5月22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孟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孟玮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孟玮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33979999    传真号码:021-33979899

  电子邮箱:ir@ztgame.com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

  前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王虹人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2020年5月22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王虹人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王虹人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33979999传真号码:021-33979899

  电子邮箱:ir@ztgame.com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

  (八)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宋子鹏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任期自2020年5月22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宋子鹏简历详见附件。

  二、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附件

  史玉柱,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1984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数学系;是巨人网络的创始人,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巨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巨人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史玉柱曾赢得1994年度“中国十大改革风云人物”,2001年“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和2002年“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和“香港紫荆花杯杰出企业家”称号。

  史玉柱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史玉柱先生持有巨人投资有限公司97.86%股权,巨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64,205,115股股份;巨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90.49%股权,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有限合伙权益,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95,574,676股股份。除此之外,史玉柱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情形外,史玉柱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史玉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史玉柱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史玉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伟,女,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1990年毕业于南开大学,获汉语言文学、社会学双学位,2006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刘伟女士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董事。加入巨人网络前,刘伟女士曾先后担任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位。

  刘伟女士持有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份额412.7708万元,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151,304,715股股份;刘伟女士持有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实缴份额10,302.8776万元,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53,595,984股股份。除此之外,刘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情形外,刘伟女士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或总经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刘伟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刘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萌,吴萌,男,中国国籍,1985年2月出生;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席CEO,是巨人网络的金牌制作人。吴萌先生从16岁开始创业,是中国第一代个人站长,曾独立创办中国最大的粉丝网站JAYCN、获得风险投资创办国内领先的WEB2.0社区“番薯窝”。2007年,吴萌先生参与创办动网先锋,任动网先锋总裁,带领动网先锋从一个创业公司成长为年收入过亿的公司。吴萌先生作为制作人主导开发的《商业大亨》获得巨大市场成功,成为当时年度收入最高的网页游戏。2012年,吴萌先生加入巨人网络,其制作的《球球大作战》是一款现象级休闲竞技手游,累积用户数超过5亿、最高日活2,900万,是公司继《征途》之后又一爆款精品、移动端业务收入支柱。

  吴萌先生持有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份额82.554万元,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151,304,715股股份;吴萌先生持有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实缴份额2580.0089万元,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53,595,984股股份。除上述情形外,任广露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吴萌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吴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任广露,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1995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全科通过中国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任广露先生自2004年加入巨人集团,担任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任广露先生持有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份额41.2761万元,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151,304,715股股份;任广露先生持有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实缴份额2,399.6187万元,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53,595,984股股份。除上述情形外,任广露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任广露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任广露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任广露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孟玮,男,1983年出生;获得武汉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和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硕士学位。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加入巨人网络前,孟玮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及传媒互联网首席分析师,曾蝉联2017及2018年度《机构投资者》大中华区最佳分析师传媒行业第一名,以及《亚洲货币》中国(A/B股)可选消费行业最佳分析师第一名。在此之前,孟玮亦在东方证券、京东商城等公司从事证券分析、战略研究等工作。

  2020年5月,孟玮先生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孟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孟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孟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孟玮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孟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虹人,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辽宁大学,金融学学士;2011年进入巨人网络财务部工作,任财务主管,2016年加入董事局、证券部,从事证券事务相关工作;于2016年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虹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虹人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王虹人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王虹人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王虹人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子鹏,男,1984年出生,2006年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管理信息系统本科学历,注册内部审计师。宋子鹏于2009年4月加入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内审部经理和资产行政部总监职务,任职期间负责公司在美上市SOX审计工作,资产采购业务的管理和内控建设。在加入巨人网络之前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审计师。自2019年8月30日起任巨人网络内审负责人。

  宋子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宋子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宋子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宋子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宋子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0-临033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为了保证公司监事顺利运行,根据《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后,免除会议事先通知时限的要求,决定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曾征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经全体监事推举由朱永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朱永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2020年5月22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朱永明先生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二、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5月23日

  

  附件

  朱永明,男,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于1997年获得黑龙江商学院会计学大专学历,持有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和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证书。朱永明先生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6年加入巨人网络前,朱永明曾担任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助理等职务。

  朱永明先生持有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份额41.2774万元,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51,304,715股股份;朱永明先生持有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实缴份额440.9921万元,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53,595,984股股份。除此之外,朱永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情形外,朱永明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永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朱永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朱永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朱永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0-临035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地完成了换届选举。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联席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联席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

  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五、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 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史玉柱先生(董事长)、刘伟女士、屈发兵先生、应伟先生

  2、独立董事:胡建绩先生、龚焱先生、张永烨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任期自2020年5月22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其中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二) 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

  ■

  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六、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职工代表监事:吴明红先生

  2、非职工代表监事:朱永明先生(监事会主席)、曾征先生

  上述监事任期自2020年5月22日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七、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情况

  1、 总经理:刘伟女士

  2、 联席总经理:吴萌先生

  3、 财务总监:任广露先生

  4、 董事会秘书:孟玮先生

  5、 证券事务代表:王虹人女士

  6、 内审部负责人:宋子鹏

  7、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20年5月22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见附件。

  八、 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袁兵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及公司及子公司任何其他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袁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袁兵先生在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须继续遵守前述法律法规中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屈发兵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离任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对袁兵先生、屈发兵先生在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附件

  刘伟,女,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1990年毕业于南开大学,获汉语言文学、社会学双学位,2006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刘伟女士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董事。加入巨人网络前,刘伟女士曾先后担任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位。

  刘伟女士持有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份额412.7708万元,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151,304,715股股份;刘伟女士持有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实缴份额10,302.8776万元,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53,595,984股股份。除此之外,刘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情形外,刘伟女士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刘伟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刘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萌,男,中国国籍,1985年2月出生;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席CEO,是巨人网络的金牌制作人。吴萌先生从16岁开始创业,是中国第一代个人站长,曾独立创办中国最大的粉丝网站JAYCN、获得风险投资创办国内领先的WEB2.0社区“番薯窝”。2007年,吴萌先生参与创办动网先锋,任动网先锋总裁,带领动网先锋从一个创业公司成长为年收入过亿的公司。吴萌先生作为制作人主导开发的《商业大亨》获得巨大市场成功,成为当时年度收入最高的网页游戏。2012年,吴萌先生加入巨人网络,其制作的《球球大作战》是一款现象级休闲竞技手游,累积用户数超过5亿、最高日活2,900万,是公司继《征途》之后又一爆款精品、移动端业务收入支柱。

  吴萌先生持有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份额82.554万元,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151,304,715股股份;吴萌先生持有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实缴份额2580.0089万元,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53,595,984股股份。除上述情形外,任广露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吴萌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吴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任广露,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1995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全科通过中国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任广露先生自2004年加入巨人集团,担任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任广露先生持有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份额41.2761万元,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151,304,715股股份;任广露先生持有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实缴份额2399.6187万元,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53,595,984股股份。除上述情形外,任广露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任广露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任广露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任广露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孟玮,男,1983年出生;获得武汉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和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硕士学位。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加入巨人网络前,孟玮先生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及传媒互联网首席分析师,曾蝉联2017及2018年度《机构投资者》大中华区最佳分析师传媒行业第一名,以及《亚洲货币》中国(A/B股)可选消费行业最佳分析师第一名。在此之前,孟玮先生亦在东方证券、京东商城等公司从事证券分析、战略研究等工作。

  2020年5月,孟玮先生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孟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孟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孟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孟玮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孟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虹人,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辽宁大学,金融学学士;2011年进入巨人网络财务部工作,任财务主管,2016年加入董事局、证券部,从事证券事务相关工作;于2016年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虹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虹人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王虹人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王虹人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王虹人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子鹏,男,1984年出生,2006年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管理信息系统本科学历,注册内部审计师。宋子鹏先生于2009年4月加入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内审部经理和资产行政部总监职务,任职期间负责公司在美上市SOX审计工作,资产采购业务的管理和内控建设。在加入巨人网络之前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审计师。自2019年8月30日起任巨人网络内审负责人。

  宋子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宋子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宋子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宋子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宋子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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