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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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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为兔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0人,代表股份1,361,144,1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17,590,991股(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3,924,206,99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为206,616,000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17,590,991股)的36.613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325,800,7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6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5人,代表股份35,343,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07%。

  综合出席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数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合计为128人,代表股份38,652,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9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3,308,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0%;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25人,代表公司股份35,343,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0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结果:通过。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结果:通过。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表决结果:通过。

  4、《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表决结果:通过。

  5、《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表决结果:通过。

  6、《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表决结果:通过。

  7、《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4、《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宋为兔、刘宝龙、梁润彪、丁喜梅、吴爱国、孙朝晖、戴继锋、彭丽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4.1非独立董事宋为兔

  ■

  表决结果:当选。

  14.2非独立董事刘宝龙

  ■

  表决结果:当选。

  14.3非独立董事梁润彪

  ■

  表决结果:当选。

  14.4非独立董事丁喜梅

  ■

  表决结果:当选。

  14.5非独立董事吴爱国

  ■

  表决结果:当选。

  14.6非独立董事孙朝晖

  ■

  表决结果:当选。

  14.7非独立董事戴继锋

  ■

  表决结果:当选。

  14.8非独立董事彭丽

  ■

  表决结果:当选。

  15、《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隋景祥、韩俊琴、张世潮、董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5.1独立董事隋景祥

  ■

  表决结果:当选。

  15.2独立董事韩俊琴

  ■

  表决结果:当选。

  15.3独立董事张世潮

  ■

  表决结果:当选。

  15.4独立董事董敏

  ■

  表决结果:当选。

  16、《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高永峰、丁艳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6.1监事高永峰

  ■

  表决结果:当选。

  16.2监事丁艳

  ■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鞠慧颖、李晓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指标,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9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全部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4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924,206,991股减少为3,899,846,99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924,206,991元减少为3,899,846,991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0年5月23日至2020年7月6日,每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陈月青、杨祥

  邮编:017000

  电话:0477-8139874

  传真:0477-8139833

  邮箱:yxny@berun.cc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季海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八届监事会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其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季海涛,男,198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政事务部综合秘书,现任公司党政事务部秘书、监事。

  截至目前,季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季海涛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4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2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为宋为兔、梁润彪、丁喜梅、吴爱国、孙朝晖、戴继锋、彭丽、隋景祥、韩俊琴、张世潮,董敏,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董事为刘宝龙。

  4、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董事宋为兔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宋为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吴爱国先生、刘宝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结果如下:

  ■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梁润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纪玉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纪玉虎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简历附后)。

  纪玉虎先生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477-8139874,传真0477-8139833,电子邮箱yxny@berun.cc。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刘宝龙先生、李永忠先生、纪玉虎先生、杨永清先生、祁世平先生、华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永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郝占标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陈月青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陈月青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477-8139873,传真:0477-8139833,邮箱:yxny@berun.cc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营业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修正案》。

  9、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董事长简历

  宋为兔,男,197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济师,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宋为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31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99万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5%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济师,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宋为兔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副董事长简历

  吴爱国,男,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伊克昭盟化工研究设计院科强化工厂书记,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吴爱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31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99万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58%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吴爱国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戴连荣先生妹夫,公司董事刘宝龙先生系戴连荣先生女婿,公司董事戴继锋先生系戴连荣先生侄子,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爱国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宝龙,男,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内蒙古创能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运营中心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宝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99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99万股;未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其配偶戴昕女士持有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8912%的股份,刘宝龙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戴连荣先生女婿,公司董事吴爱国先生系戴连荣先生妹夫,公司董事戴继锋先生系戴连荣先生侄子,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宝龙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3: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简历

  宋为兔先生简历见附件1

  吴爱国先生简历见附件2

  刘宝龙先生简历见附件2

  梁润彪,男,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政工师。历任乌审旗第一化工厂车间副主任、主任,内蒙古伊克昭盟碱湖试验站七厂副厂长、厂长,原鄂尔多斯杭锦旗科强公司总经理,原内蒙古伊克昭盟碱湖试验站站长,锡林郭勒盟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梁润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31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99万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5%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梁润彪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丁喜梅,女,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伊克昭盟化工研究设计院副院长、副总工程师,内蒙古伊化化学科技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总工程师,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丁喜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40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60万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39%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总工程师,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丁喜梅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朝晖,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伊盟化工总公司总裁专职秘书,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内蒙古伊化学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河南桐柏碱矿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河南桐柏碱矿有限公司总经理,鄂尔多斯市伊化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孙朝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40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60万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07%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孙朝晖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戴继锋,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质检科长、销售部长,桐柏安棚碱矿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部副经理、经理,桐柏博源新型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锡林郭勒准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海南融海置业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戴继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40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60万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79%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戴继锋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戴连荣先生侄子,公司董事刘宝龙先生系戴连荣先生女婿,公司董事吴爱国先生系戴连荣先生妹夫,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戴继锋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彭丽,女,196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吉兰泰碱厂财务科副科长,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碱湖试验站副站长、财务总监,伊化化学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内蒙古博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内蒙古博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彭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祁世平持有公司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70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30万股。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6%的股份,其配偶祁世平为公司副总经理,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彭丽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隋景祥,男,196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内蒙古外经贸厅副主任,内蒙古外经贸集团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内蒙古证券期货业协会信息培训部研究员,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隋景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隋景祥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韩俊琴,女,1971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鄂尔多斯市东羊建筑公司会计,恒泰证券东胜营业部客服部经理、业务部经理。现任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天骄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韩俊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韩俊琴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世潮,男,196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包头糖厂、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处处长职务,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财务总监,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世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世潮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敏,男,196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鄂尔多斯集团法律处处长,现任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副主任。

  董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董敏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4:总经理简历

  梁润彪先生简历见附件3

  附件5:董事会秘书简历

  纪玉虎,男,197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事业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纪玉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40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60万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纪玉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6: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济师简历

  刘宝龙简历见附件2

  纪玉虎简历见附件5

  李永忠,男,197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碱湖试验站副站长,桐柏安棚碱矿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永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64%的股份,除此之外,李永忠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永忠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永清,男,196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伊化集团总公司财审部副经理、经理,内蒙古蒙西联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鄂尔多斯市博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杨永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杨永清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祁世平,男,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祁世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70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30万股,其配偶彭丽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6%的股份,其配偶彭丽女士任公司董事职务,除此之外,祁世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祁世平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华阳,女,197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部长,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华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其配偶曹艳杰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99%的股份,除此之外,华阳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华阳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郝占标,男,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碱湖试验站财务科科长、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桐柏安棚碱矿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公司总经济师。

  截至目前,郝占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40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60万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郝占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7: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陈月青,男,197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碱湖试验站综合管理部宣传、信息化、文秘主管、企业管理部经理,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主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陈月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0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6万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月青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4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5月15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一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推举监事高永峰先生主持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高永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与监事丁艳女士、职工监事季海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监事简历

  高永峰,男,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内蒙古博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鄂尔多斯市伊化实业公司运营部经理。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高永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42%的股份,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除此之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高永峰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丁艳,女,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历任伊化集团信息资源部、企业文化部业务员,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业务主办。现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政策研究分析师,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丁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配偶持有公司股份45,600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丁艳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季海涛,男,198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政事务部综合秘书,现任公司党政事务部秘书、监事。

  截至目前,季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季海涛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4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八届一次董事会,董事会聘任纪玉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月青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详细内容及简历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纪玉虎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陈月青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纪玉虎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

  邮政编码:017000;

  联系电话:0477-8139874;传真:0477-8139833;

  电子邮箱:yxny@berun.cc。

  二、证券事务代表陈月青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

  邮政编码:017000;

  联系电话:0477-8139873;传真:0477-8139833;

  电子邮箱:yxny@berun.cc。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4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营业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八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营业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现有营业范围进行了变更,并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4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八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考虑到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拟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化学”)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11,430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柏县支行申请11,43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追加中源化学机器设备抵押,担保金额11,43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河南省桐柏县安棚镇

  3、法定代表人:梁润彪

  4、注册资本:117,4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8年08月06日

  6、经营范围:天然碱开采;碳酸钠及碳酸氢钠的加工、碱类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自产除盐水、蒸汽、母液的销售;日用小苏打、固体饮料、食品、保健食品、消毒品(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洗涤产品及其它日用品的生产、销售;天然碱采卤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工程总承包及工程管理业务;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和相关技术,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7、与公司关联关系:中源化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东持股情况:

  ■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中源化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保证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1,430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为中源化学贷款提供担保,补充其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2、中源化学是国内最大的天然碱加工企业,其生产的纯碱、小苏打产品具有绿色环保、成本低廉的竞争优势,经济效益良好,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3、本次担保,中源化学的其他股东不提供担保。公司持有中源化学68.55%股权,公司对中源化学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与中源化学签署《反担保协议书》,担保风险可控且反担保具备可执行条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36,2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9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补充其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中源化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与中源化学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贷款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一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48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5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20年6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3、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或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6月11日9:0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在2020年6月11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月青、杨祥

  联系电话:0477-8139874

  联系传真:0477-8139833

  电子邮箱:yxny@berun.cc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邮    编:017000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远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2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名称/姓名(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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