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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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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0-055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6层881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坚。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625,547,2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16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622,775,9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87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771,2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9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85,596,2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5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82,825,0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76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771,2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931%。

  3、公司董事林坚、胡冬明、程超、张涛、刘澄清及监事王暾、姜建国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4、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孙亦涛、黄友川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5,229,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2%;反对3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7%;反对3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5,229,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2%;反对3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7%;反对3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5,229,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2%;反对31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7%;反对3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5,229,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2%;反对28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2%;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7%;反对28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2%;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5,229,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2%;反对28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2%;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7%;反对28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2%;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5,229,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2%;反对28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2%;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7%;反对28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2%;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关于2020年度授信和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174,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5%;反对1,337,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8%;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23,4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962%;反对1,337,5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27%;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5,229,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2%;反对28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2%;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7%;反对28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2%;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关于公司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37,7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7%;反对1,337,5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6540%;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

  关联股东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421,036,658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223,4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962%;反对1,337,5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27%;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0.00关于确认2019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8,4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7%;反对28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2%;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1%。

  关联股东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所持539,950,931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78,4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7%;反对28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2%;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孙亦涛、黄友川

  结论性意见: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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