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0-020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30-11:30,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1号楼)。
4、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吴永钢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10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613,389,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8.8161%。
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612,071,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8.7112%;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7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31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04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7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31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049%。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郭恩颖律师、张明波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12,609,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728%;反对7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2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7967%;反对7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9.2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12,609,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728%;反对7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2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7967%;反对7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9.2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3、《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612,609,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728%;反对7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2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7967%;反对7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9.2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612,609,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728%;反对7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2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7967%;反对7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9.2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5、《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612,609,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728%;反对7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2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7967%;反对7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9.2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6、《关于华能能交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同意88,767,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2136%;反对7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8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6.6161%;反对7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3.38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300,007,395股股份、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223,910,769股股份回避表决。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议案》;
同意88,767,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2136%;反对7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8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6.6161%;反对7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3.38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300,007,395股股份、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223,910,769股股份回避表决。
8、《关于2020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612,686,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853%;反对7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6.6161%;反对7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3.38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12,686,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853%;反对7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6.6161%;反对7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3.38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1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 选举吴永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612,173,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8017%。
吴永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7011%。
10.02 选举温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612,097,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893%。
温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500%。
10.03 选举张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612,097,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893%。
张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500%。
10.04 选举石林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612,097,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893%。
石林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500%。
10.05 选举王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612,097,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893%;
王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500%。
10.06 选举尚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612,097,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893%;
尚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500%。
11、《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01 选举刘朝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612,097,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893%;
刘朝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500%。
11.02 选举温素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612,097,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893%;
温素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500%。
11.03 选举程德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612,097,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893%;
程德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500%。
11.04 选举张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612,097,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893%;
张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500%。
12、《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 选举谭泽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612,071,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851%;
谭泽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1%。
12.02 选举周拥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612,097,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893%;
周拥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5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恩颖律师、张明波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0-02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永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1、选举吴永钢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温立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批准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吴永钢先生为主任委员,温立先生、张彤先生、刘朝安先生、温素彬先生为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刘朝安先生为主任委员,石林丛女士为副主任委员,程德俊先生为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程德俊先生为主任委员,尚涛先生为副主任委员,张骁先生为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温素彬先生为主任委员,王苏先生为副主任委员,张骁先生为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吴永钢先生提名,聘任张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提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经总经理张彤先生提名,聘任尚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经总经理张彤先生提名,聘任管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经总经理张彤先生提名,聘任任宝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提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吴永钢先生提名,聘任刘昭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昭营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提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吴永钢先生提名,聘任梁万锦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张彤,男,197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华能内蒙古发电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和内蒙华电董事会秘书授权代表,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证券与股权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张彤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尚涛,男,197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新泰市高佐煤矿技术科井下技术员,泰安鲁能泰山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技术员,山东鲁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主管、主任,山东鲁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山东新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尚涛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管健,男,196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员,曾任中国电子物资苏浙公司黑色金属处副处长,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销售经理、金属分销事业部武汉分公司经理,上海华能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金属分销事业部采购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销售中心总经理,金属贸易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管健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任宝玺,男,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财务部机关财务科副科长,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机关工作部机关财务科科长,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京鲁能煤业、煤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考核与审计部副总经理,山东鲁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鲁能集团公司财务部撤并清欠工作小组组长,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华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任宝玺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昭营,男,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山东电缆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外贸处内勤、北京办事处项目经理,鲁能泰山电缆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副主任,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规划部副经理、经理、证券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济师。
刘昭营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梁万锦,男,196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曾任山东电缆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管,山东鲁能泰山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投资者关系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副主任(主持工作)、证券事务代表。
梁万锦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773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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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1号楼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0-022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泽平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批准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谭泽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附件:谭泽平先生个人简历
谭泽平,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黑龙江华能发电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山东华能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财务部稽核处副处长,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证券与股权部经理、副总会计师。现任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谭泽平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1日